简介:广义请求权竞合的情况下会产生多个诉讼标的,在程序法上多诉讼标的的选择又影响到当事人的实体利益,本文分别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出发,对广义请求权竞合以及其处理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交通损害赔偿下的请求权竞合以及工伤损害赔偿下的请求权竞合的选择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以期抽象出广义请求权竞合的一般原则。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修订过程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责任限额和适用范围,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三个问题。这三大问题,事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立法宗旨和功能的实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作为分摊海上风险的法律制度,应将面临海上风险的船方主体(包括航次租船的承租人)都纳入其权利主体范围,以确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能够发挥其'安全阀'的作用。同时,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应逐步提高,以重新协调作为海上命运共同体的船货双方利益的平衡。在《海商法》适用范围拟扩展至内河运输的背景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也应适用于内河航运,但对于国内水路运输(包括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责任限额,应实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区别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