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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增值税制1994年初出台时,财政部同时颁布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增值税应该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下设5个三级科目。1995年财政部又发了三个文件,对增值税的核算作了补充规定。目前核算增值税的三级科目已达到9个。其中借方5个: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

  • 标签: 进项税额转出 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 偷漏税 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
  • 简介:目前有很多一般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同时,还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对于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存在无法准确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就应当提前进行纳税筹划,力求少转出有关进项税额、多抵扣有关进项税额

  • 标签: 进项税额 抵扣 兼营免税项目 一般纳税人 申报 应税劳务
  • 简介:《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入“进项税额

  • 标签: 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增值税 应税劳务 购进货物 会计处理 非正常损失
  • 简介:根据《企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将以下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

  • 标签: 视同销售行为 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交付 增值税暂行条例 委托加工 代销货物
  • 简介:随着营改增政策全面试点,原缴纳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全部转变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适用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计算出当期应纳税额。但由于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中存在一般纳税人兼营应税项目、适用简易计税项目和发生免税项目,因此存在取得进项税额无法划分而需要计算不得抵扣的情形,这此情形应如何操作处理呢?

  • 标签: 进项税额 抵扣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 计税方法 应税项目
  • 简介:如何区别“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文/赵贵文杨天瑞实行增值税以来,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不易掌握的地方,如“视同销售”的部分业务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都是应交税金的增加因素,且用途和去向相似,部分纳税人及税务干部对此混淆不清,不能准确进行会计...

  • 标签: 进项税额转出 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额 购进货物 会计核算
  • 简介: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增值税制,实施了和国际上通行的价外税征收办法。为了使新旧税制相衔接,便于企业成本核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1993年底企业存货余额中原材料等金额,均按14%或10%(农产品)税率,进行价税分离。把分离出来的已征税额,转入“待摊费用——期初存货进项税额”科目待后处理。使企业1993年底存货中不再包含税金,便于企业与1994年以后购进的不含税货物相一致,统一了核算口径。这样做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对分离出来挂在“待摊费用——期初存货进项税额”科目的这部分金额如何处理,成为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从企业角度讲,这部分已支付的税金,已和存货相分离,不能参加资金周

  • 标签: 进项税额 期初存货 存货余额 1993年 待摊费用 1994年
  • 简介:暂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帐处理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购进货物的业务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记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

  • 标签: 进项税额 购进货物 工业企业 待摊费用 应交增值税 当期进项税额
  • 简介:依照国税发[1995]0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为:“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按照此规定,企业未付款申报的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

  • 标签: 进项税额 抵扣 一般纳税人 商业企业 货物 增值税
  • 简介: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是按照经税务部门批准使用的“收购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依13%的扣除率计提进项税额的。由于“收购专用发票”是企业自己填开的,所以对其真实性的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检查时,关键要审核购入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是否真实,有无将不属于农业产品的一些进货费用,如收购人员的差旅费、奖金、雇佣人员的手续费等挤入采购费用计入买价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扣税;

  • 标签: 免税农业产品 进项税额 税务检查 中国 税款抵扣 农产品市场
  • 简介: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十分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采邓销售折扣、折让、平价销售、返利等促销手段,去占领更多的市场和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其中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价或低于进货成本价销售,而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形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返利

  • 标签: 返利资金 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 增值税 中国
  • 作者: 李慧
  • 学科:
  • 创建时间:2022-12-05
  • 出处:《中国国际财经》2018年10期
  • 机构: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车务段财收科830023
  • 简介:【摘要】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营改增”政策。因此,各个相关的行业由以往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同时进项抵扣范围将企业购建不动产也纳入了进去,其与增值税其它征税范围抵扣方法有所不同,购建不动产进项税额主要实行的是分期抵扣的方式。新的税收规定使得会处理方法随之改变,本文对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会计处理措施进行分析。

  • 标签: 不动产 分期抵扣 进项税额 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