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卡洛斯·德拉蒙德·德·安德拉德(CarlosDrummonddeAndrade,1902-1987),巴西著名诗人、短篇小说家,生于巴西东南部米纳斯吉拉斯州的矿山小镇伊塔比腊的一个农场工人家庭。他早年在州府贝洛奥里桑特的寄宿学校攻读药剂学,毕业后未能成为药剂师,却当上了新闻记者。从1929年开始,他进入国家教育部担任政府公务员,1934年移居里约热内卢后继续在政府教育部任职,最后还当上了巴西国家历史艺术遗产部门的负责主管,直到1966年退休。他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写诗,受到现代主义诗歌影响,创办了现代主义刊物《评论》。他的第一部诗集《一些诗》(1930)展示出巴西现代主义的种种特点,后来他又陆续推出诗集《诗篇》(1942)、《人们的玫瑰》(1945)、《清晰的谜》(1951)、《新版的生活》(1959)、《白色的不洁》(1973)等。此外,他写过不少文学论文,另外还翻译过多位欧洲诗人、作家的作品。
简介:一九七二年生于山东枣庄,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美术系。一九九六年结业于中央美院国画系。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文化部青联书法篆刻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河北美术学院特聘教授,曲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青联委员,山东省书协创作委员会委员,枣庄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委员,枣庄市青年书法家协会主常,枣庄市青年联合会常委,五月书会成员。
简介:《吕刑》,中国西周时期至关重要的刑事规范,由吕侯于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前后,受王之命起草并以周穆王的名义颁布天下的,史记又称“甫刑”。此篇载于《尚书》(我国现存最早史书)中,是其中的重要篇目之一。作为西周王朝治理国家的思想理论来源,《吕刑》就刑论刑,并非是具有刑律意义的成文法典,而只是单纯阐述了运用刑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要求,为古代司法者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用刑之道”,规范了司法活动中的行为,确定用刑的基本标准。《吕刑》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文章在详细论述其性质,内容及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其法律意义,主要在于:它为奴隶制法制模式提供了刑罚与规范对接的一般标准,确立相对统一的量刑原则,从而使司法公正成为可能,成为以后数千年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