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物权编中的用益物权里专章规定的居住权这一制度,是我国民法领域一大创新之一。本文主要介绍居住权制度的概念和价值,并对域外的居住权制度进行剖析,启发我国对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简介:摘要:民法典首次确立了居住权,以赠与合同、协议等形式出现的文书,实践中通过公证证明能使之更符合法定内容和形式的要求;而且,公证职能的发挥对订立人真实意愿的考量、文书效力的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居住权制度、居住权协议内容等方面阐述了居住权协议公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简介:【摘要】居住权制度是与地役权相对应的人役权而存在,《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制度。此制度在解决老年人的老有所居的角度发挥了实效。然而由于该制度在我国出台时间较短,自有其缺陷和不足之处。例如设立方式单一、涤除方式过于过于笼统、权利界限不明晰等。《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居住权是通过意定方式设立,那么司法实践中的以司法判决方式设立的居住权将如何安立?本文将从上述角度来展开分析,试图提出完善居住权制度的相关思路。
简介:【摘要】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统称《民法典》)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居住权的物权地位,居住权作为我国《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物权制度,是对弱势群体关于房屋居住权益迫切需要的直接回应。《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作为对居住权的基础性规定和司法实务上引用最多的条款,虽然明确了居住权的客体是他人所有的住宅而非居住权人自己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但“住宅”一词在一些情形下却不够周延。
简介:摘要:居住权一词最早出现于古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居住权制度不是为了保障房屋所有人的权益,而是作为一种对弱者的保护方式而出现。2021年,居住权作为《民法典》物权编新增加的用益物权种类而被国人所知晓。居住权制度的出现,倾向于对弱者住房权益的保障,更是为老人的住房需求保驾护航,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居,以更好的颐养天年。
简介:摘要: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在我国立法中虽然一直未予以正式确认,但是由于其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古罗马时期,该项权利就被创设,用于保障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基本生活,具有浓厚的人役性色彩。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国家在承继居住权这一制度时,也根据本国的基本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修订,居住权的功能和属性也具有一定的变化。我国为回应现实对这一制度的需求,在此次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将其纳入立法的范畴中。本文将在对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居住权的问题进行如何处理分析的基础上,对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进行分析,以期对其相应的不完善的部分提出建议,使这一制度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