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关于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厂长、经理应与聘用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2、关于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条款衔接的问题。全员劳动合同制,是针对企业内部两种劳动用工制度并存而采取的一项改革措施,即在全体职工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全体劳动者都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制度。因此,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一致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个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全员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法》有关规定不
简介:为了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劳动部于1994年11月2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该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是按国家规定提取、筹集和使用的专项基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决定该基金的其他用途。2.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80%左右应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以下简称特种定向债券)。在国务院没有做出新的规定前,不得在境内外进行其他直接投资和各种形式的委托投资。至于发行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国家债券时的有
简介:去年11月19日、12月13日,深圳市和福州市两家外商独资企业相继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44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据劳动部介绍,最近,李鹏总理对福州高福纺织有限公司特大火灾的有关报告批示:"请劳动部立即派人查处,结合深圳火灾,一定要把原因查清。"邹家华副总理对深圳市葵涌镇致丽工艺厂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报告批示:"要举一反三,对三资企业的安全生产要认真检查和提出要求。"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吸取深圳、福州两起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国务院同意,劳动部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一些外资企业存在的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