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日机能主义刑法学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体系.罗克辛教授主张的刑事政策的机能主义刑法学、雅科布斯教授构建的以规范论为基础的机能主义刑法学以及平野龙一教授提出的可视性的机能主义刑法学,在建构路径、刑法目的、犯罪本质、构成要件、责任本质、刑罚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立足机能主义刑法的视角,我国应注意回应性刑法及其限度、刑法的去工具化与刑事政策的刑法化、罪刑法定原则与法益保护机能的调和三方面的问题.在具体问题上,建议调整当前立法的情绪化和司法的犯罪化倾向.应当看到即使在德日国内也不乏对机能主义刑法学的质疑,那种认为其可能存在强化社会控制和弱化人权保障风险的观点也日益变得有力,故应谨慎借鉴.
简介: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一书中对民主社会这三大信条进行了严词批驳。在他看来,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爱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容的价值。穆勒式的自我防卫自由观太过简化,可能物极必反走向奴役;自由依赖于合理的强制,过分地取消对自由的限制不是促进自由,而是扼杀自由;自由只具有工具性价值,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平等的实际意义只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这种平等要求法本身是正义的。如果法律没有超验的权威,那么法治就是一句空话,自由也无法得到保障。博爱不容于自由,穆勒的观点在人性观、历史观、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斯蒂芬并非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其保守主义立场也不是因循守旧的代名词。作为刑法学者,斯蒂芬的理论值得中国刑法学界倾听,它可以让我们反思犯罪论中法益理论和刑罚论中的人道主义。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人造的体系都是有缺陷的,理论的不完美是必然的,总有一些知识在体系之外。
简介:刑法的谦抑性为冰冷的法条增添了一抹暖色.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人权的保障和市场经济主体的创新活力的保护越来越关注,刑法的谦抑性越来越受到重视.鉴此,应将刑法谦抑性作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正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重视刑法的谦抑性对于建设法治社会、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乃至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简介:摘要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广泛应用,其中金融行业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例子不胜枚举,利用智能终端存款、转账、支付等金融业务早已被大众接受,网络借贷作为崭新贷款形式凭借便捷、灵活、自由的优势在金融行业迅速兴起,提到贷款必然关系到风险,在现实生活中只有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才能最大力度低于借贷风险,保护借款人的权益。网络借贷行为一旦产生,借款人、贷款人和第三方中介之间就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在网络借贷期间发生的各种法律问题都需要采用严谨的刑法规制措施。这种刑法规制措施是在保证网络借贷金融形式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网络借贷中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只有从刑法的谦抑性角度出发才能兼顾以上两方面内容,本文从理论定位和具体内容两方面简单介绍了刑法谦抑性,并对网络借贷行为的确定和存在的风险进行现状分析,为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作用充分发挥,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