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性,关乎到农村集体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同时也关乎到整个国家的经济良好发展。本文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措施和方案,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过渡和转变。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和各级联社是城镇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总社和各级联社对所属成员单位履行“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几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总社和各级联社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深化改革,发展以“两个联合”(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要特征的股份合作制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简介:摘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大局。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资金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不规范、资源管理不健全、资本收益不公开等问题。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资本收益隐形化的趋势明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尤为重要,应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双喜街办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主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布局,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拓展工作内容,实现了从重点抓资金管理向全面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简介: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造成了城乡土地权利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阻碍了城乡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确认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目标。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
简介:通过数据分析2013~2015年F市村集体资产租赁纠纷案件,发现合同效力争议是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的焦点与难点,司法实践中若将该类合同一律认定无效,将可能危害村集体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不利于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亦违背无效合同制度设立的初衷。以利益衡量为导向,针对租赁违法建筑、违法改变农地用途、未经民主决议程序三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进行类型化研究,遵循比例原则,权衡公共利益与特定类型案件双方当事人利益,寻找一套精确审理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以为妥当处理此类纠纷提供参考,进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入市流转提供有效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