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二十世纪末期,西方各国政府为适应经济发展,开始变革其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提出了市场模式、参与模式、灵活模式和非管制模式等现代公共行政模式.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一以惯之的以命令行政、人情行政、经验行政、多层行政、受控行政和身份行政为基本特征的传统权力行政模式开始受到冲击.政府管理开始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公共行政模式.以承诺行政、制度行政、技术行政、参与行政、自主行政和契约行政为基本特征的服务行政模式是中国政府未来理想的公共行政模式之选择.中国政府在转型时期的公共行政模式处于发展之中,以变革求适应,将会以权力--服务混合行政模式作为其过渡模式.
简介:权利通常是指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支配和保护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自由地去做事情和享受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主体有权做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做出相应行为的能力,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运用强制手段实现其权益;职权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在职务范围内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责任,表现为拥有职权的机关或个人代表国家处理事务的范围和行动界限。虽然权利和职权都是和特定社会的法律相联系的,即都是依据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的规定和认可,都是具体的和法定的,并且都有阶级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是,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