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成立后,计件工资制一度在国营工厂中得到普遍推行,并对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率起到了正向作用。但是,计件工资制很快即遭批评和大范围取消。既有研究从意识形态变化、缺乏技术性人才、上游原材料短缺等角度提出解释,本文认为这些解释并不充分。计件工资制导致了两项后果,即工人内部的分化与激励机制的异化。不同工人群体因为收入差距急速扩大而产生了矛盾和冲突,计件工资制所引发的工人群体的个人主义倾向也对既有生产管理方式构成了极大挑战。计件制的迅即终止表明,基于“个体绩效主义”原则的计件工资制度与等级工资制下的技术养成、劳动力调配和生产组织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张力,而这成为50年代后期国营企业劳动力管理和激励模式转变的起因。
简介:1956年工资改革奠定了计划经济时期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希望通过建立等级工资制、扩大级差、推广计件工资和建立奖励制度等方式,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笔者以上海市档案馆藏相关档案资料为依据,对全行业合营前后上海纺织业新合营企业工人的工资变动情况进行了初步梳理,认为1956年的这次工资改革在增资指标不断降低、保证工资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的情况下,很难达到贯彻所谓"按劳取酬"的工资原则、建立合理等级工资制度、促进劳动生产率发展的目的。而在全行业合营前后积累的如工资制度混乱、冻结工资、取消变相工资等问题,更加剧了这次工资改革的负担,最终导致这次工资改革只能是一次十分不彻底的调整性改革,不仅没能建立稳固的工资体系,甚至加剧了工资工作的随意性。此后企业职工工资制度不断受到政治、文化等非生产因素影响,逐渐走向"平均主义",成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非制度"化的集中表现。
简介:(续) 二、部族的统治机关第一,最高行政机关在辽制中,部族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叫北枢密院。《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中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据此,全部契丹人即游牧民都属于这个机关统治之下。《百官志》还载: 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元好问所谓“南衙不主兵”是也。这样,也可以理解为属于北枢密院的契丹人也属于南枢密院。史籍记载的是文武两政由这两院分掌。然而,这实际上是错误的。所谓南枢密院,在《百官志三
简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围绕着君主或权威这根主轴运动,一切制度建立和修订,总是以在位君主和权威的统治利益和运用方便为取舍标准,尽量体现和扩大君主与权威的权势。这种高度集权于上的制度,显然不能应付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社会。尤其是,当社会发生变乱时,更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在特殊情况下授予一些地方官吏及军事将领一定范围的专断乃至专杀的权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赐尚方剑”制度是明王朝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措置,被赐予尚方剑,意味着拥有者具有专杀、专断及便宜行事的权力。虽然君主不愿意将这种权力授出,但迫于形势需要,又不得不放权,是一种无奈之举。该制度既反映出君主心理的矛盾,又关系到实行时复杂的政局,是颇有特色的制度。
简介:鄂西自古以来就是土家族聚居的地区之一。从战国时期开始,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在这里推行“以夷制夷”的羁縻政策。元朝开始发展为土司制度,历经明朝,至清雍正13年,鄂西土司全部纳土,改土归流顺利完成。鄂西土司制度的历史沿革鄂西地区山高水深,气候多变,交通闭塞,语言风俗与内地不同,历来就被称为溪峒蛮夷之地。《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唐王朝对“溪峒蛮酋归顺者,世授刺史,置羁縻州县,隶于都督府,为授世职之始”。①唐朝曾在鄂西设立“清化郡”(即清江郡——引者注),辖清江、建始二县。②“宋参唐制,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其酋长皆世袭。”③乾德三年(公元965年)施州
简介:(续) 第二,以契丹人为成份的新编成的部族(一)特里特勉部关于此部,《营卫志》圣宗三十四部条载为:初于八部各析二十户以戍奚,侦侯落马河及速鲁河侧,置二十详稳。圣宗以户口蕃息,置为部。可见,这个部的前身是为了侦察奚部的动静,从八部分别抽出二十户而编成的。但是,作为其卫戍地的落马、速鲁两河未见另有记载。另外,此部的卫戍地在《营卫志》中载为倒塌岭,其地位于现在山西省北部。假如在编成部族前后确实是其卫戍地,那么,实际上并没有达到牵制老哈河流域奚部的目的。然而,也象后文所叙述的那样,奚族在反抗唐末契丹的压迫时,有一部分西迁徙到相当于现在察哈尔省怀来县的妫州。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