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译自德国音乐教育学家霍尔曼的《德国音乐教育学的现实发展》(AktuelleEntwicklungeninderdeut-schenMusikpaedagogik)一文,原文见德国法兰克福音乐教育学研究所(InstitutfuerMusikpaedagogikFrankfurtamMain)编辑出版的音乐教育学丛书之九(2007年,该丛书至今已出版有十余册)。文章分专业层面和术语、开发新的实践领域、音乐教育学研究领域中的各种发展、关于学校音乐课的实际音乐教学法的专业讨论、普通学校音乐教师的培训改革问题、总结与展望等几个部分,介绍了德国音乐教育学近年发展的基本面貌。
简介:(一)造字之体草体之字法自成体系,既不同于说文系统,又不同于隶书系统.许慎"六书"是对秦小篆以前的造字、用字理念的总结,隶草是对隶书的简化,是以隶书为上限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草隶仍是隶书,属于"准草体",是草写、简写之隶书.不同时代文字简化,形态各有所指,汉初隶草的书写原则主要是对隶书形构归纳,以指代合并符号对应简化记录隶书.检索其它书体字书,字法均是稳定不变的,草体字书则不同.由于不同偏旁简化产生趋同、形近,因此,后世归纳草体字书部首,既有说文系统,又依草体之组织,以草书代符为部首系统加以补充辨析.所谓代符,是民间俗体草书简化讹变所产生的大量形似,偏旁假借.不是先有组织再行派生,而是相反地各生其式,不约而同,后来约定俗成,遂由其中之一为共式代替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