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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长期以来,中国学者对立法规划的性质、效力以及制定主体等基本问题,并没有形成共识。从建国到改革开放之初的立法成就都不是靠规划取得的,实践中立法规划并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立法规划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体制以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则都不甚相符。立法规划应当被视为一种立法建议,不应具有指令性作用。立法机关不适宜制定立法规划,应当将立法规划的编制权交给立法提案主体,或者由立法机关的工作机构调研协调后提出一揽子立法建议,交给立法提案主体,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保证提案审议之间的必要衔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立法规划的规定是否适当,值得讨论。

  • 标签: 立法规划 立法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立法建议
  • 简介:推进“三化”建设是我市今后工作的战略任务和主攻方向。在这个过程中,村镇的规划和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搞好村镇规划和建设,发展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地区经济增长,更有利于城乡二元结构破除,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建设。

  • 标签: “三化”建设 村镇规划与建设 问题与对策
  • 简介:高校生涯、职涯、学涯规划教育的主体是学生。从学生的学风角度看,高校学风建设的主体是学生。从主体内在契合性和学习主动性上看,“三涯规划”教育学风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三涯规划”教育既是引领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它可以把学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贯通起来。

  • 标签: 生涯规划 职涯规划 学涯规划 学风建设 思想政治教育
  • 简介:在新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下,新疆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跨越式发展,全疆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有重大举措。毫无疑问,必将大大推动新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但是新疆的开发,尤其是重点产业开发区域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和风险的压力是不容忽视的。该文以新疆“十二五”规划内容为依据分析了新疆在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后提出以“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和“建立生态特区”为核心的新疆生态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 标签: 新疆 “十二五”规划 生态风险 政策建议
  • 简介:目前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纷纷出台,表明主体功能区规划已经进入地方推进阶段.省级规划中的政绩考核部分是地方政府的行为的指挥棒,也是需要加强的部分.由于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晚于省级“十二五”规划,两者存在反向约束关系.省级在国家规划的发展框架下,通过区划范围、影响力定位、政策准确性三个方面拓展本省发展空间.同时理顺国家级功能区省级功能区的关系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 标签: 主体功能区 政绩考核 '十二五'规划 五年规划
  • 简介:随着时代的发展,品牌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变得日益重要。在品牌形象识别系统中,辅助图形的设计和使用是最具灵活性的,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中越来越重要的视觉载体。搞好辅助图形的创作设计,必须正确处理辅助图形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关系、辅助图形标志的关系,充分认识辅助图形在视觉识别系统中的作用。

  • 标签: 辅助图形 标志 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品牌形象
  • 简介: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引发的财产损失,荷兰《空间规划法》规定了规划补偿制度。荷兰的规划补偿制度以"公共负担平等"为原则,规定除正常的社会风险范围内的以及风险承受等情形之外的规划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认定规划损失是否属于正常的社会风险需要综合考量规划的性质、可预见性以及损失的性质和大小等因素。风险承受原则要求对于申请人应当预见并能够避免的规划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荷兰在规划损失补偿认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我国有借鉴意义。

  • 标签: 规划补偿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正常的社会风险 风险承受
  • 简介:就业难,女性就业更难,而法学专业连续三年作为红牌就业警告的专业,女性法律人就业更是问题。通过以华东政法大学女硕士研究生为基础,对2013年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数据分析,调查目前女性法律人的职业意向——过于集中于公务员系统,分析择业职业中存在的问题:家庭牵绊过多,岗位需求不对口,实务操作能力欠缺等。结合走访调研的11家单位,总结出女性法律人提升能力的路径:端正择业观,扩宽择业面;提升各种能力,即:专业理论知识,交叉学科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办公操作技能,个人修养素质,职业生涯规划

  • 标签: 女性法律人 职业规划 就业 技能提升
  • 简介: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突破了传统的预防模式,将防范的重心从消除犯罪根源、进行刑罚威慑逐步转向利用环境的天然作用,通过增加犯罪难度成本,进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的要素包括:自然监督、领域强化、出入控制、景象维护活动支持。应从指导和管理军队进行环境设计预防犯罪入手,建立健全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的法规制度,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大理论研究的步伐。

  • 标签: 情景预防 环境设计 军队预防犯罪工作
  • 简介:作为首个国家级城市雕塑事业的领导机构,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的建立是中国雕塑事业发展史中的里程碑事件,其酝酿筹措的过程毛主席纪念堂雕塑工程实施有着深层的联系。纪念堂雕塑工程的组织创作,使一度遭受"冷遇"的中国雕塑界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热点,雕塑与生俱来的纪念、宣传功能重新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使之与日后重塑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家诉求联系起来,为80年代中国城市雕塑事业的复兴提供了国家力量的支持,影响了新时期中国城市雕塑创作体制的形成。

  • 标签: 城市雕塑 规划 组成 主流意识形态 工程实施 创作体制
  • 简介:规划评估是中长期规划政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对于提高规划质量和实现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福建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为改进我国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评估工作提供了参考。

  • 标签: “十二五”规划 规划纲要 中期评估
  • 简介:对综合接入系统进行了介绍,结合公安通信系统的现状,阐述了建设综合接入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解决多制式通信手段互联互通的方法;对综合接入系统的组成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着重介绍了在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针对每个关键技术都给出了解决方法;针对公安系统的相关工作特点,并结合具体的通信部门的组成,给出了公安系统应用综合接入系统的具体应用场景,提供了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

  • 标签: 综合接入系统 语音活动检测 指挥调度
  • 简介: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的建立1982年8月建立的全国城市雕塑规划组,是中国城市雕塑发展的领导组织机构,对于推动城市雕塑的建设,规范城市雕塑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全国城雕规划组的建立对于中国城市雕塑的复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 标签: 城市雕塑 中国美协 组织机构 城雕 中央美术学院 室外雕塑
  • 简介: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变发展方式处于胶着状态,各方都在寻找突破点或创新点。由此,城镇化引起了政府和学界的特别关注,对于什么是“新型城镇化”也有了不同的解读。我认为,假如前30年的城镇化处于自发阶段,规律在探索,规划缺经验,规则不完善,那么,未来的新型城镇化,应该进入自觉阶段: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万变不离其宗的必须重视“三规”:就是规律、规划、规则。

  • 标签: 城镇化 规律 规划 发展方式 经济增长 创新点
  • 简介:法官责任制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着力点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法官责任制,是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应赋予主审法官独立的裁判案件的权力,由其对所审理的案件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分离现象,能够有效去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同时,加大对法官职业的保障力度,增强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法官自身的职业荣誉感,真正使法官热爱司法事业,增强法官的自律意识;法官在行使审判权时要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 标签: 主审法官责任制 理论逻辑 制度设计
  • 简介:本文通过对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经验和政治理论的回顾,探索中国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理论范式、实践基础和实施途径。提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建立是顶层设计实践经验的综合体,不是循序渐进的自然演化的结果,而是一个人为设计、需要不断完善的、大规模的人类协调的复杂系统;正确的思维范式导向、理论基础和良好的策略设计,是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前提;同时,对现代治理体系的本质、形式、目标和策略几个方面进行了讨论。

  • 标签: 现代化 现代治理体系 复杂系统 协同治理现代官僚
  • 简介:网络在方便人们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方面的问题。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平台是为保障网络安全而开发的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响应平台,针对网络安全事件展开需求分析,从性能、功能以及灵活性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系统设计,实现一种实用的、可以灵活地部署在各个组织的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平台系统。

  • 标签: 网络安全事件 信息系统 网络安全事件管理平台
  • 简介:新型城镇化是新一届党中央和政府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更是揭阳跨越崛起的重要举措。文章介绍我国城镇化沿革,以新型城镇化理念为指导,揭示揭阳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规划的角度入手探讨如何引领和助推揭阳新型城镇化,奋力建设粤东经济强市和粤东上善之区,为争当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

  • 标签: 新型城镇 化城市规划 可持续发展 和谐城市
  • 简介:我国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立法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比较模糊,对起诉的具体程序缺乏规定,引发了理解上的混乱.尤其是,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有关组织”的范围,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议.选取环境NGO为样本,探讨今后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完善的思路和方法将产生示范效应.本着让更多环境NGO参与的理念,今后应设置相对宽松的原告资格规则;本着环境NGO是“监督者”、“替补者”的角色定位,应设置合理的起诉前置程序;本着公益保障的目的,应建立环境NGO起诉的激励、约束机制.

  • 标签: 公益诉讼 环境NGO 原告资格 前置程序 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