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海地区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确保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南海沿岸国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从相关国际法对于海上安全的解读、南海沿岸国及域外相关国家的海洋政策路径、沿岸国与使用国合作的新方向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南海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法律和准法律的工具在打击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局限性。除了国际法发挥的作用,沿岸国以及域外利益攸关国家如何就加强海上安全合作选择的政策路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沿海国和使用国越来越意识到它们在确保海洋资源和海上通道得到持续有效利用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存在显著分歧。尽管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地区国家近年来在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为了实现海上安全合作,需要有关国家努力凝聚共识,提高互信,打消海上合作将会影响主权权利的担忧。此外,南海声索国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东盟等国际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相互理解,最终为海上安全合作做好铺垫。
简介:武力使用是海上执法的必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敏感性,极易引发涉外事件。国际法对于海上执法中的武力使用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其法律约束力不强。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海警及海上执法中的特殊情况考虑较少,存在效力位阶低、海警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武力种类不匹配、武力使用程序不完善等缺陷,中国海警使用武力陷入法律困境。因此,有法可依及法律规制是首当其冲的问题,须确立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尽快制定海上执法武力使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构建海上执法使用武力的法律体制,建立海上执法使用武器的评估审查与责任追究制度、职务豁免制度,建立健全海警执法人员使用警械武器专门培训和考核制度,为海警执法人员依法使用武力的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简介:海上共同开发争端可以分为当事国之间的争端、共同开发机构与承包商之间的争端以及承包商之间的争端。这三类争端主要是由于对有关共同开发协议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分歧、共同开发协议一方出现单方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解决海上共同开发争端的方法包括谈判与协商、仲裁、国际法院或国际组织、调解委员会以及综合的方法等。今后中国与周边国家在签订海上共同开发协议、选择争端解决方法时,应坚持政治与外交的方法是首选、仲裁的方法不能完全排斥、利用国际司法机构的裁判方法宜慎重以及重视运用综合的方法来解决争端等。
简介:近年来,东南亚海上私人安保公司悄然兴起.其参与东南亚海上安全治理是海上安全环境的变化、海上安全供给与需求的鸿沟、东南亚民主化进程及安全部门改革所共同驱动的结果.海峡和港口是私人安保公司重点参与的治理区域,在马六甲海峡,尽管私人安保公司挑战了国家主权,但其能有效应对海上安全威胁,在短期内已得到国家“默许”;而印尼勿拉湾港口是一种多主体参与治理的安全系统,私人安保公司与其他行为体竞争,反而导致港口不安全.相比较而言,私人安保公司在海峡和港口安全治理中具有隐秘性强、与国家关系复杂、规制难及趋利性等共性;而不同的参与模式与作用则反映了二者的差异性.当前,中国要进一步挖掘海上私人安保的潜力,并做好相应的规制;要重视利用私人安保公司在海峡和港口安全治理中的共性与差异,鼓励中国与东南亚私人安保公司发展战略合作,保护中国海外利益.
简介:2009年特别是2012年以来,美国战略界对全球海洋战略环境的认知发生了重大变化,愈来愈将大国战略竞争视为美国面t临的最大海上挑战,认为冷战结束后二十余年来的美军海上战略优势和行动自由正遭遇着中俄等国的“侵蚀”。鉴此,美军开始重新强调马汉传统和与大国间海洋控制的竞争,围绕“由海向陆”到“重返制海”的海上战略转型,积极在战略、战术、作战概念、装备研发等领域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整。文章通过对美军战略与政策文件的回顾与分析以及对其转型实践和具体行为的研究,回答美军海上战略为什么要转型、怎样转型以及转型的前景和影响等核心问题,力求对此次转型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研究表明,此次转型聚焦“印太”、自下而上、突出体系联合及国际合作,相比历史上的历次重大海上战略转型,特点非常明显,中国等新兴大国海上崛起和技术变迁是其中最重要的两大动因。对于美军而言,转型仍然在路上,前期已经历了一个较长时间的酝酿,未来还将持续很长时间,尚存在较大变数,但大方向已经确定。由于此次转型很大程度上直接瞄准中国,其发展走向必将对中国海上安全环境构成重大成胁和影响。
简介:21世纪以来,马来西亚的地区战略是保持本地区的大国平衡和加强大国与东盟成员之间的合作,以维护马来西亚的国家利益和地区稳定。稳定的周边环境是中国和平发展的重要条件,为此,中马两国政府从维护和发展双边关系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两国各领域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下的人文交流合作进行筹划,强调相互信任及开展双向交流是增进双方友好关系的重要基础。中马两国在经历社会经济转型的阶段,双方有很多可互惠的合作。过去的中马关系着重经济的交流,而未来的中马关系,期待能推动两国人文交流和政治合作,构建双方政治、经济、文化全方位的命运共同体。
简介:南海仲裁案后,中菲之间积极推进各项务实合作,包括备受关注的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合作。但是南海仲裁案加剧了双方之间本身存在的关于南沙部分海域是否为争议海域的分歧,使中国在推进南沙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问题上面临更大困境。中菲政治关系的转圜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分歧,菲律宾国内对于仲裁案裁决的坚持,将对菲政府有关共同开发的态度产生很大制约。从菲律宾国内法角度来看,在菲律宾无争议海域的合作开发也受到其宪法的限制。与菲律宾进行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合作,可考虑在推进陆海一体化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探索多种能源合作的可能,拉紧利益纽带,降低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敏感度。在油气资源开发时,必须厘清争议海域与非争议海域,在争议海域坚持共同开发立场,探索共同开发的新路径,在非争议海域可遵守菲律宾宪法和国内法要求进行合作开发。中菲双方有关合作可先从无争议海域入手,逐步建立互信,再扩展到争议海域。
简介: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实施的重点合作国家之一,印尼华侨华人是倡议在印尼实施的重要参与者。倡议在印尼的实施将面临着中印(尼)贸易不平衡、印尼民众对倡议认可度不高和印尼国内排华情绪的挑战。印尼华侨华人参与倡议的实施,可促进中印(尼)经贸合作,缓解中印(尼)贸易不平衡的现状;可积极改善与原住民的关系,提升印尼民众对倡议的认同度;可借机增强自身实力,进一步发挥中印(尼)沟通桥梁的作用,助推倡议在印尼的顺利实施,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