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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2017年对违法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50728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521人次,撤销缓刑4705人,撤销假释206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1412人。全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2.4万人,解除矫正52.1万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0万人。

  • 标签: 社区服刑人员 数据库 治安管理处罚 监外执行罪犯 监督管理 违法违规
  • 简介:数据时代电子证据具有自己的特征。伴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进步,电子数据这一新兴的证据种类也逐步成为司法领域新的确认事实的重要方式方法。大数据环境在给刑事电子证据带来益处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问题和困惑。应对大数据与刑事电子数据证据有更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制定符合大数据时代电子证据基本特点、能够有效规范大数据时代电子证据的刑事诉讼规则,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趋利避害"。

  • 标签: 大数据 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规则
  • 简介:我国目前有关数据信息收集的法律法规中提到的收集主体很多,为了规范数据信息的收集,应考虑对数据收集主体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所收集数据的性质、范围等,规定适当的条件,有些专门、敏感数据的收集,还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数据信息收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进一步明确其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数据信息收集者来说,不应是想收集什么就收集什么,需要法律对数据信息收集的范围和边界、收集数据信息的方式方法进行规制。当前有关数据信息收集,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但还缺乏系统性和更强的针对性,且层级太低,应着眼于国家大数据战略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在对大数据进行法律规制上,应更加重视对公民个人数据信息权利的保护。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公民唯一可以期待的,是通过加强政府监管维护自己的数据信息安全。

  • 标签: 大数据 数据信息收集 法律规制 个人信息权 信息安全 法治政府
  • 简介:数据时代,具体目标事物的数据信息依托网络的汇聚、搜索等功能,呈现出的整体性状态已取代传统的样本性状态。今天分散于各公共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公民数据信息和公民自己控制的个人数据信息,如果不受限制地互联汇合,形成的具体公民整体数据信息一旦被泄露、被篡改等,会使公民权利与自由面临多种竞合侵权和潜在威胁,进而也会威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了数据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强调依法防范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构建网络安全机制,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1)数据信息的安全以网络设施、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为基础,以网络规制为社会保障条件,只有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良好衔接,才具有数据信息安全的基本条件。

  • 标签: 大数据 公民数据信息 安全风险 规制对策
  • 简介:将大数据与侦查进行有效融合,构建大数据合成侦查模式是未来应对犯罪发展形势的必然。合成机制的建成、数据的合成、技术的集成是大数据合成侦查模式的三大实现基础。当前我国的大数据合成侦查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缺乏顶层规划设计、数据收集尚未全面覆盖、内部合作机制仍未理顺、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等。在大数据基础上,合成侦查需要加强统一的作战指挥架构体系以及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培养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实现合成侦查的标准化、规范化,以适应大数据背景下合成侦查警务模式的要求。

  • 标签: 大数据 合成作战 侦查机制 侦查模式
  • 简介:“说实话,问责力度如此之大,是我们一开始没有预料到的,这说明国家对整治官场风气确实是下了大力气。我们明显感觉到,原来很多明目张胆的贪污腐败现象减少了。”本刊记者各地采访时,多次听到市民有类似的反映。

  • 标签: 问责 大监督 贪污腐败现象 民有
  • 简介:贵州推进大数据发展充满强烈的辩证意藴:无中生有,换道超车,强肉聚外,融汇贯通.其中无不体现出贵州人的勇气、智慧、坚韧、奋斗,也体现出中央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央企和名企的眷顾.正是是贵州具有的先天优势,贵州人的先发和先行优势,加之域外力量的支持,成就了历史上长期落后的贵州站在了大数据时代的前列,引领了大数据发展的浪潮.

  • 标签: 贵州 大数据 辩证法
  • 简介:目前,北京每天约有6万辆出租车跑在路上。不过很少有人知道,除了本职工作外,这些出租乍还订另外一重身份——北京道路交通信息的“采集员”。每时每刻,它们的位置信息都会被收集上报,并通过专门的大数据处理过程,作为评估北京市路况的依据。除了这些出租车,还有1万多辆私家车志愿加入了这个系统。

  • 标签: 交通信息 数据处理过程 出租车 北京市 本职工作 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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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不同消费者给出不同的定价并不罕见,只要价格公开、不属于垄断销售和强买强卖,就应尊重商家的自主经营权。但杀熟有违商业伦理。敢于杀熟的商家显然透支了消费者信任,属于见利忘义。而且,还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标签: 消费者信任 监管 规制 市场经济条件 自主经营权 公平交易权
  • 简介:数据正日益成为政府治理创新的重要驱动力,不断推动政府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内容、治理手段的变革.目前,由于政府在运用大数据治理中还存在如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不高、权力运行监管弱监漏监、决策的科学化程度较低、地方政府数据开放不够充分等问题,因此,实践中应创新应用大数据,牢牢树立大数据思维,实现政府治理理念的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创新大数据监管模式,打造动态监管“数据铁笼”;积极开放政府数据资源,让公众分享大数据红利,进而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标签: 大数据 政府治理 治理能力 创新
  • 简介:数据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兼有大数据技术应用特征和金融市场规律,在发展初期还存在监管制度下完善、价值判断冲突、权利羁性复杂等法律问题。这些法律问题与某些犯罪构成要素相结合时,会在主观认定、价值立场、损失界定等方面带来一些刑法适用问题。为此刑事司法部门应坚持底线思维,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厘清应对思路。

  • 标签: 大数据金融 法律问题 刑法问题
  • 简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警犬技术工作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信息共享和集成分析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在警犬技术信息数据的描述、定义、获取、表示形式上缺乏统一严格的标准,致使大量的数据处于分散状态。以警犬使用信息为例,分析了警犬使用信息数据元的概念、提取及标准化,以保证为管理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支持警犬技术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 标签: 警犬 数据元 信息化 标准
  • 简介:在《未来简史》中,赫拉利注意到马克思的"科技与经济"理论对于认识社会公正的重要性。但由于未能掌握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赫拉利得出了数据主义将战胜自由主义和科技人文主义的悲观结论,没有看到大数据成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即"人类社会"的科技手段的可能性。通过重新认识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我们就能够看到,大数据时代的社会公正是可能的,但实现这种可能性不仅要求实现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且要求实现交往方式的变革。

  • 标签: 大数据 生产方式 自由主义 精英主义 共产主义
  • 简介:"大数据时代"被命名、追逐和普及的关键点,就在于它催生出一种与传统社会迥异的新型存在关系。正是在这一语境、元素、关系及结构的塑造下,传统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判断发生剧烈而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为数据个体、数据社会、数据关系的综合"伦理反应"。所有这些伦理关系的变革无不最终落实到作为现代文明逻辑支点的"自我"身上,并通过"自我伦理"的方式展现开来。问题的最终反思路向在于,"自我伦理"的彻底迸发和积累,究竟具有一种怎样的现代属性,以及这种属性是否具备超越"大我"的伦理可能?我们认为:"自我伦理"更新的实践诉求和根本出路就在于,大数据开启了全球共建个体文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相互贯通、彼此呼应的现实可能性,由此决定了相关伦理实践的个体化和共同体化的双重逻辑诉求。

  • 标签: 大数据时代 自我伦理 数据个体 数据社会
  • 简介: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既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也促进了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因此,政府作为社会变革的引领者,需要在大数据时代的变革潮流中昂扬奋进、率先作为,通过深刻认知大数据管理工作,加快培育大数据管理人才,优化大数据管理保障措施,促进大数据管理水平的提升。

  • 标签: 大数据技术 政府管理 安全保障
  • 简介:数据,顾名思义,即是海量数据的集合。如今大数据已不仅限于线上信息的交换,而是更深刻地融入到每一社会主体的现实生活当中。最初,信息产业以四"V"的概念来定义大数据,即容量(volume)、速度(velocity)、多样性(variety)及价值(value)。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大数据借助平台发力,遂有主宰全球互联网经济整体发展之势。

  • 标签: 反垄断 互联网经济 信息产业 互联网平台 海量数据 现实生活
  • 简介: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引致垄断力的现象客观存在,对数据的控制可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为的反竞争效应,数据垄断的规制成为现代反垄断法应然使命。结合数据生命周期与数据驱动型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行为可窥探出数据的竞争影响。芝加哥学派理论指导下的现代反垄断法未能把握多边市场特质从而纵容了数据垄断,反垄断法的执法思路和方法需有所转变。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外,应区分数据权与数据可携带权的配置对反垄断法产生的不同效果,一方面可以借鉴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相协调的制度建构,另一方面需在数据可携带权场景化图谱中觅求推动反数据垄断的平衡点。而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内,则应探寻出依赖于完善必需设施原则的进路。

  • 标签: 大数据 网络效应 芝加哥学派 数据权 反垄断
  • 简介:本文通过对数据库概念的界定、数据库法律保护意义的辨析,回答了数据库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亟需法律保护的问题。后梳理并评析了其他国家目前存在的几种数据库法律保护模式,针对我国国情对我国数据库法律保护提出了笔者的观点:著作权难以全面保护数据库,另行构建数据库权保护难有实效,我国宜效仿德国,将数据库纳入邻接权体系进行保护,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法律保护的兜底条款。

  • 标签: 数据库 法律保护 邻接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简介: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收集阶段和处理阶段均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此衍生出收集者、处理者的强制告知义务。未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时应从两个阶段完善强制告知制度,如扩大告知义务主体,明确告知法定事项,强化个人信息删除责任。未经知情同意擅自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构成侵害知情权,损害赔偿责任应实行过错推定原则。补偿性赔偿的数额过低,难以激励信息主体积极维权,因而有必要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立法应摒弃法律统一规定模式,改采个案计算模式。惩罚性赔偿金的判定可采用“履行差错”计算法。

  • 标签: 大数据时代 个人信息 信息不对称 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