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院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已得到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在国家的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国内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扩大,当前的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中和监理工程师在职业过程中不断的遇到诸多新的问题,这其中比较突出的一方面就是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界定模糊,职业风险缺少有效规避等。建设工程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有效转移监理职业责任风险,保障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和第三方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
简介:一、独立策展人概述“策展人”一词源于英文“curator”.全称“展览策划人”(或“策划展览的人”).是指在艺术展览活动中担任构思、组织、管理的专业人员。在西方语境中。“curator”通常是指在博物馆、美术馆等非赢利性艺术机构专职负责藏品研究、保管和陈列,或策划组织艺术展览的专业人员。也就是常设策展人。与之相对应的则是“independentcurator”。通常译作“独立策展人”或“独立策划人”。20世纪洲年代以后。独立策展人在西方当代艺术展览策划中已经开始扮演主角.影响力越来越大。权力也日渐膨胀。这些“独立策展人”。游走于艺术家、美术馆、赞助人之间,运用他们的智慧、能力和关系。策划出不少颇具创意和影响的艺术展览。
简介:责任保险发展了多年,但一直是财产保险市场中的小险种。各级政府也花了许多精力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供给不足是一个主要原因。责任保险的供给不足是有很深的根源的。本文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责任保险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由于外部环境道德风险较大、保险市场对创新无保护、外部法制环境不健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能力较弱等多方面宏观与微观的原因,导致责任保险的供给成本增加,从而使保险公司的供给总量减小。另外,保险公司的资源有限使得在分配资源时,出于利润最大或收入最高的目的,也不愿意在供给成本比较高的责任保险方面增加供给。因此,要发展责任保险也必须考虑刺激责任保险的供给。
简介:责任保险以化解矛盾纠纷之功效,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遗憾的是,我国责任保险法制因受制于“分离原则”的缘故,实务运作中问题迭出,导致责任保险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功效受到严重阻滞。为此,近代各国立法例莫不在兼顾“分离原则”基础上,设想出诸多制度来避免“分离原则”之弊病。然而,这些制度安排“为德不卒”,迫使现代立法例在突破“分离原则”基础上制定出三种模式:直接请求权模式、参与权模式和防御义务模式。从责任保险缔结目的、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纠纷解决效率考量,我国责任保险法制进行未来改革时,应该选择“防御义务模式”,方能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