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对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征求意见。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