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创建“文明卫生军营“是全面落实《“十五”期间全军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部队战斗力的基本保证。2001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了以文明卫生建设为中心,以军营环境治理、卫生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创建“文明卫生军营”(下简称“创卫”)活动,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动手、科学治理、法制监督、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截止2002年底,经全军、军区爱卫会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所属部队已有6个建制师被表彰为达标单位,共中2个建制旅、团分别被全军爱卫会和军区爱卫会表彰为先进单位,提高了部队环境卫生质量和整体防病能力,有力地保障了部队各项战备训练任务的顺利完成。以下是我们的主要做法。
简介:为了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形势,优化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工作中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把握法律规范,很有必要。1病人的权利和义务20世纪90年代,对病人的权利义务问题是国际上的热门话题,美国制定了“病人权利法案”,英国有“病人宪章”。我国目前尚未制定这方面的法规,但在“执业医师法”和“民法细则”中均有相应的条文。1.1病人的权利:生命权:是心跳、呼吸、脑电波未停止情况下的生存权。心跳呼吸未停,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被抢救权,即时转诊权);身体权:对自身正常、非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的支配权;健康权:生理健康的权利,心理健康的权利(就医权)。精神人格权,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