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故島田正郎先生开创的北亚法制史研究领域中,蒙古法制史研究是目前在欧美、日本、蒙古国、中国境内的内蒙古等各地最为活跃的领域.关于其研究动态,本稿将蒙古法制史研究的主要成果分为通论性研究、蒙古帝国时期、北元时期、清代蒙古、1911年以后的蒙古等共五章进行介绍和评述.作为“通论性研究”,俄国学者梁赞诺夫斯基先生率先对蒙古法制史进行通论性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其未能解读以当地民族语言书写的法制史料,故其研究的价值有限.另外,岛田先生广泛并深入地搜集汉文法制史料,尤其在探明清朝统治时期的蒙古例的全貌方面功劳卓著.然而,由于未能参考满蒙文史料和西文研究成果,终与欧美研究失之交臂,故其名声未能远播.关于“蒙古帝国时期”的法制史,最近的研究焦点是:成吉思汗制定的法典《大札撒》是否作为成文法真正存在.在“北元时期”的法制史方面,多数研究者皆以文献学的角度对蒙文法典进行研究,而只有《喀尔喀济鲁姆》得到法制史角度的研究.此外,在“清代蒙古”的法制史方面,日本学者、内外蒙古的蒙古人,以及欧美等国学者在继承俄国人开创的研究基础上,对蒙古例法典及审判制度等做了广泛研究,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关于“1911年以后的蒙古”法制史的研究虽已开始,且以内外蒙古学者为中心,但尚未呈活跃之势.今后,对各个时期的法制史,除文献学研究外,更需要富有法学特点的研究成果.
简介:抗战后国民政府迫于舆论压力,开始沿承总理遗教,实施“宪政”统治。为了使其宪政之治初备民主色彩,国民政府决定将乡镇保长的产生模式由委派制转变为选举制。甘肃乡镇保长民选亦在国民政府的一再催促下于1945年开始实施,然因其地僻处西陲,财力、人力均极缺乏,民众思想陈陋痼弊,乡镇保长民选一开始便举步艰难。加之内战的爆发和田赋兵役的持续加重进一步加剧了村民与乡镇保长的矛盾,乡镇保长职位不再成为乡村精英竞逐的对象,随选即辞或被迫就任者屡见不鲜,本欲借助选举以提高乡镇保长素质的民选制度却进一步加剧了乡村权力结构的失衡。面对乡镇保长群体性劣化和乡村秩序的紊乱,甘肃省政府在内战尾歇之际被迫将乡镇保长的产生模式再次由选举回溯为委派。乡镇保长民选的异化及最终失败的结局,宣告了国民政府在天时、地利、人和均处不利的时境下试图通过民主的幻象来挽救日趋消亡的政治声誉,其结果只能是一场民主的滥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