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清代前期,佃农一般都是在农作物生产过程完成之后,向封建地主交纳地租。但是,在某些地区存在着佃农在农作物生产过程没有完成,或者还没有开始的时侯,就要向地主交纳地租的现象,即文献资料中记载的:佃农“先期纳租”、“头年交租,次年种地”、“先交租银,后种田亩”、农民纳租,“或在当年,或在上年”等等。以作者有限的见闻,在清代前期,尚未见到有把这种交租方式概括做预租的。迨到民国年间,或在清代末叶,才出现把这种交租方式叫做预租等多种多样的名称。根据李文治、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提供的资料,在湖南汉寿县叫做倒租。在河南叫做支租。在河北霸县叫做现租。在广东东江一带叫做上期制。在辽宁绥中县一带叫做上期租。江苏浙江沿海一带叫做预租。有“照旧习缴纳预租”、“预租陋习,相沿已久”、“预租风亦盛”等记载。但这里的预租有两种
简介:前日,李培林说: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的硬性要求和总体进度还相对滞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10月,全国第二轮省级志书规划2529部,出版455部,完成率为17.99%:地市级志书规划388部.出版177部,完成率为45.62%;县级志书规划2950部,出版1580部,完成率为53.56%。完成《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任务时间还有四年,四年时间一晃即过.各地需要全面把握第二轮修志的完成进度.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问题并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以问题为导向.指引工作方向: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