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年多以前,报上相续出现了“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北京市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这样一些专有名词。自那时以来,“儿童少年”这一新提法便进入我们的生活,并开始冲击传统的提法“少年儿童”,而且势头有增无已:各省、市、自治区纷纷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今年六一前夕命名一批“全国儿童少年工作者”和“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隆重举行“儿童少年工作者大会”;等等,等等。除专有名词外,在普通名词中,“儿童少年”也在不断扩大阵地。以今年5月31日至6月2日三天的人民日报为例,单用“少年儿童”(通名)的文章(包括简讯、说明文;下同)有十篇,而单用“儿童少
简介:<正>1.所谓“O(的)V(的)N”指这种偏正短语:a.语言运用角度b.语言运用的角度c.语言的运用角度d.语言的运用的角度我们用“O”代表动词语“V”(“运用”)前的V”的受事成分(“语言”),“N”代表“V”后那个名词语(“角度”),括号里的“的”表示有时出现,有时不出现。本文想要探讨的是如何分析“O(的)V(的)N”的内部层次关系。层次关系不同,该短语所属的类型自然也就不同。例拿a来说,下面的切分表示这是一个带有多层定语的偏正短语:a1语言运用角度而下面的切分则表示这是一个由偏正短语充当定语的偏正短语:a2语言运用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