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接收海外移民的移民大国,早在 1881 年就有了移民法,并经不断修订与完善,形成了现在的美国移民法。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08年开始的大衰退,美国经历了大量的非法移民。国会第一次试图解决这个问题是在1986年,当时它通过了移民改革和控制法案(IRCA),这标志着当前移民执法时代的开始。在美国历史上首次将雇佣未经授权的工人定为非法行为,此外,它还呼吁加强边境执法,并规定将大部分未经授权的移民人口合法化,这些人口当时约有300万至500万。该法案试图通过新的执法措施,意在将非法移民问题“一笔勾销”。现在,距离美国“911”恐怖袭击已经过去快20年,IRCA也过去了34年。移民执法已经演变成一个由多个内阁部门管理的复杂、相互关联的系统,由多个内阁部门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土安全部(DHS)、司法部(DOJ)和国务院(DOS)。联邦政府的主要移民执法和政策机构已成为国土安全部,下设三个独立的移民机构,其核心任务与国土安全部的国家安全任务密切相关。今天,这些联邦机构和移民执法机构的联合行动构成了一个复杂的跨机构系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相互联系。本文通过简要介绍美国出入境管理体制四大制度,以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该国移民执法机制。
简介:民族地区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地方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本文简述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一般原理,并根据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的特点,提出一些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建议和意见.
简介: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难点即司法公信力下降甚至缺失,而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则被认为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庭审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理应成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着力点。然而,当前的庭审公开实践并未达到其应有价值,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系列关于司法公开的新举措,进一步放大了现阶段庭审公开存在的问题。庭审公开的问题与其缺乏科学合理的程序控制关系重大,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在庭审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明确案件公开审理的范围,并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将庭审公开置于程序控制之下,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