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总体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行业监管所面对的市场环境也日趋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正在着力实现保险监管方式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以期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监管效力的最大发挥。通过分析加拿大OSH风险监管中的风险评估和评级方法,我国应构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保险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完善分类监管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
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