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实施的政府采购制度,以其规范性强、透明度高等特点被誉为“阳光工程”,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但由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不长,一些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是那些在自主采购中“暗箱操作”的单位,往往对政府的采购政策置若罔闻,对政府采购中心下发的采购目录置之不理,使政府采购制度政令不通、运行不畅。针对这种情况,大安市财政监督局为保障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财政监督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会同大安市政府采购中心,连续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强化财政监督,规范了全市政府采购秩序,保证政府
简介: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县域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日渐增多,而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内外资金、行政事业单位自筹、政府融资等各种财政性资金,做好这一资金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查,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控制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成本和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一、当前财政性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财政性工程预、结算审查工作认识不足,审查环境亟待改善。(1)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预结算审核存在不理解和消极对待心理,在项目建设开始阶段,借口工程规模不大,不向财政部门报告,工程预算编制完毕后,也不积极向财政
简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效形式。几年来,承德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政府采购工作有了长足进步。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随着财政收支的不断增加,政府采购规模逐步扩大。2003年-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2557批次,采购规模137295.58万元。节约资金14781.6S万元,节约率为11%,分别是1999年-2002年采购批次和采购规模的7.5倍和9.1倍。政府采购的实施节约了财政资金,也得到了采购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