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集团都要由母公司编合并报表。编合并报表的难点和关键,是要将企业集团内各成员企业(母公司及全体子公司)的重复因素相抵消。其中内部销售商品及其产生的利润,是重要的抵消内容。因为合并报表是把整个企业集团看作单一的经济主体,所以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间的购销活动就整个集团而言,并不构成真正的销售行为。同样,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就集团而言,是未实现的,在合并报表时,都应予以抵消。一、内剖的销的抵消举例内部购销有货本对外销出、货已全部对外销出、货已部分对外销出等几种情况。在抵消时,牵涉到“内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内部存货”等几个科目,这几个科目和
简介:目前我局计征月缴个人所得税惯用的公式是:(P1=ROUND(IF(01〈=0,0,IF(01〈=500,01*0.05.1F(01〈=2000,01*0.1-25.1F(01〈=5000,01*0.15—125,IF(01〈=20000,01*O.2—375,IF(01〈=40000,01*0.25—1375,IF(01〈=60000.01*0.3—3375,“))))))),2))(公式中:P1单元格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数值、ROUND为按指定的位数对数值进行四舍五入,本公式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IF为判断一个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返回一个值,如果不满足则返回另一个值,。
简介:随着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向纵深发展,风险意识已经逐渐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其中也包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风险。如何预警危机,增强鉴别风险的灵敏度和可预见性成为监管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重要课题。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实践中,常常会发生有关监管行为与国家法律法规、监管结果与客观实际要求相背离的现象,不仅导致对有关采购操作运行的合法合规性、效用性难以作出精准的判断,而且也给我国政府采购管理和改革带来严重不良后果。当前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重心正在逐步变事后救援为事前预防,而借助监管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在政府采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进行干预,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采购风险的发生。所以,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必须摸索构建一种新型监管模式,使服务与监管、预防与预警、教育与制裁有机结合,将政府采购监管关口前移。本文探讨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风险及影响因素,并通过对"预警制"的行为逻辑及操作程序分析,有效识别风险,推进风险预警制的建设,做到未雨绸缪,不断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避免产生公共服务领域内的"蝴蝶效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