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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利益的公事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这是我国继《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领域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在价格决策方面建立的一种行政听证制度。其推行过程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实行政务公开的有力举措,对提高政府价格决策水平、实现价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减少盲目性、版面性,使定价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人目前运作情况看,在召开听证会的过程中,透明度不高,民主不够,参予人员不广,甚至把听证会开成了“听政会”的现象依然存在,使本该顺利出台的调定价项目被打上问号。还有许多工作亟待进一步完善。

  • 标签: 价格工作 价格管理 价格听证制度 价格决策 价格法
  • 简介:价格听证制度引入我国已二十余年,国内学术界对此进行了细致分析,但从目前研究成果来看,现有的价格听证制度仍然没有找到解决现阶段价格听证会存在的诸如听证主持人地位不中立、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有效方法。本文通过引入三方博弈的模型,进而提出建立价格听证会主持人职业化的思路,希望能对我国的听证制度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 标签: 价格听证会 职业听证会主持人 听证中立
  • 简介:《价格法》在我国首次以价格法典形式确立了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与《行政处罚法》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下的行政处罚听证不同的是,该制度开始越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范围而进入抽象行政行为领域,把依法治国和行政民主建设进程推动了一个新高度。围绕着电信、供电、供水等热点问题,中央和地方都组织举行了一些价格听证会。由于《价格法》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它在各地的运作存在诸多差异,“总的看来,效果都不理想并反映出不少问题。”本文拟对该制度做以简介,并就若干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 标签: 中国 价格决策 价格听证制度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这是我国价格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和成熟的具体体现。《价格法》颁布实施二年多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听证的地位,作用以及方式,程序等都作有益的探索,获取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是从目前情况看,还存在许多亟等完善的问题,一是听证程序不够严格,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具体听证中随意性较大,二是透明度不够高,参加听证的人员对听证的内容意见,影响听证会的质量,三是参加听证人员不够广泛,面比较窄,特别是参加听证的消费者代表由于处于被动地位,不敢把真实意见表露出来,四是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状况,把听证与定价分开,有的绝大多数代表反对调价,而且有相当充足的理由,政府照样进行调价,参加听证代表意见较大,笔者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摸索认为,要真正发挥价格听证的作用,体现价格听证的有效性,作为价格听证的主持者和组织者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在规范自身的听证行为,更新观念,放开思想等方面作出努力。

  • 标签: 价格管理 听证会制度 创新 定价 有效性
  • 简介:据悉,国家计委将出台《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该《办法》要求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水平价格时,必须召开价格决策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在召开听证会时,要求垄断行业公开向社会披露其经营成本,由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其成本的真实性。通过建立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促使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

  • 标签: 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出台 披露 公用事业价格 垄断行业 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