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和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具有完全不贩特点和属性。基金公司自身的资产是由基金公司的发起人以出资发起设立的方式形成的,因此这部分资产是由基金公司股东的投资所形成的公司法人资产,而基金公司所管理的资产是在基金公司依法设立以后,由其所依法发行的基金所募集的资产,这部分资产是基金持有人通过契约的方式,委托给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正是由于这两部分资产的属性完全不同,在经营管理上必须严格割开,这就使基金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一般公司制企业所没有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为基金公司的股东只能对基金公司自身资产的支配发生作用,而绝对不能对公司所管理的资产的管理权发生作用。
简介: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这是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20年的时间中继两次制定后的又一次重大的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有12处,条文顺序也作出相应的调整,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简介: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实施10多年来,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公有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其中的一些规定已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经过充分的准备和三次审议,新修订的《公司法》于2005年10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