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中国信托业为何陷入低迷信托业虽然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一并号称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但其又无疑是其中最弱的一支,其根本无法与其他三者并驾齐驱,甚至无法摆脱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当前我国的信托公司既无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可以套用。为什么《信托法》的出台没有带来信托业的繁荣,反而在《信托法》出台
简介:<正>一、引言中国金融市场经历了3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种理财产品和金融产品种类繁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08年,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23万亿元。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理
简介:<正>一、新《信托法》中所体现的观念变化(一)确立了与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共同实体法可以认为,整理与信托相关的私法规则是新信托法的中心课题。在日本,信托制度是从(主要以银行作为受托人的)商事信托为中心而发展出来的,人们很少讨论以民
简介:<正>从我国《信托法》(2001年)第25条、《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第9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第24条的有关规定来看,信托投资机构信托义务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善良管理义务、忠实运营义务、谨慎注意义务等多个方面。
简介:中国信托立法有关财产权转移及信托业管制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隐藏在这些缺陷背后的是我国传统民法观念与信托这一新兴财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以及固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与领域宽泛的信托业之间的冲突。不能积极协调甚或漠视此等制度冲突,不仅不利于法制的统一,同时亦难免消解信托制度自身的积极功能。
简介:作为公司并购的重要方式之一,MBO因契合国企改革的要求被一些地方政府大力宣扬和推广,MBO热潮随之而生。受限于我国金融法规繁多和滞后的现状,MBO信托产品被认为是实施MBO的最佳工具。本文分析认为,当前的两种MBO信托产品并非没有法律问题,只有灵活运用信托制度和信托原理,才能绕开现存的法律障碍。
简介:<正>目前,我国民事信托基本没有展开,商事信托主要为集合资金信托,资金信托的特殊性,使得信托公司违反信托义务的行为屡有发生。自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以来,因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而发生的信托公司停业整
简介:开展慈善信托业务时,信托公司不能仅满足于一单业务的探索,而要着眼于长远,提高慈善信托的受托管理能力。尤其是作为受托人,应建立与慈善信托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业务操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这也对受托人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月14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
简介:农村的土地流转信托为何频惹争议?其实施背后又有哪些因素掣肘?《法人》记者通过湖南省益阳市和江苏无锡市等农村实地采访,一层层揭开背后谜局
简介:<正>2004年6月28日,建行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建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并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又与东方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信达资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也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6年6月2日,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了财产信托合同,约定东方资产将上述债权信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运用
简介:<正>由于公益信托在专业化、灵活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长期以来,始终是西方社会从事慈善事业的基本模式。但是,受到历史传统、认识的偏差及制度的缺失等因素的影响,公益信托制度在我国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尽管在我国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
简介:<正>一、商业信托的界定和特征(一)商业信托的界定狭义上的商业信托(businesstrust),亦称普通法信托或麻州信托(massachusettstrusts)因其起源于美国麻州而得名。在此种狭义的商业信托范畴中,商业信托的概
简介:<正>私募基金在我国虽然是新生事物,但近年来却得到了大规模的发展,仅从金额上看,已大大超过了公募基金的总量。中国私募基金2006年在投资者交易资金中占30%左右,整体规模仍远超过公募基金。2006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介:<正>透过信托这种资产保护机制,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诉诸各种信托设计,以避免因其债务人破产所招致的损失。信托设计可以通过信托财产独立性之原理的运用使作为债权人的受益人享有优先于任何其他债权人的权利。因此,在英美,信托设计
简介:<正>投资基金被称为投资信托(区别于信托投资),也被称为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体投资信托。除非有特别约定,投资基金亦适用信托法律的一般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简介:<正>自2001年我国颁布《信托法》正式确立信托制度,至今已逾十一年,但信托的司法实践似乎仍未成熟发展起来。据不完全统计,在2006—2010年间,全国法院五年一共受理一审信托纠纷案件294件,而全国法院每年一审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总量超过600万件,信托案件在私法纠纷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极小。①司法裁判是定纷止争的终极保障,法院立案数量少并不一定意味着法制环境完善,通过诉讼得到处置的纠纷数
简介:2014年7月~2015年6月期间,我国关于信托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托基本理论我国自《信托法》出台以来,在法学界有关学者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形成了我国的信托法理论,其中信托法哲学作为一项整体内容不仅有"一席之地"而且是其中的核心内容。有学者对于信托法
简介:<正>所谓信托公示,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将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公布。与英美信托法无信托公示的规定不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信托法均专门规定了信托公示制度。我国《信托法》第10条也对信托公示作了明确规定,即"设立信托,对于信
简介:<正>20世纪以来,以证券投资基金、退休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商事信托在全球得到迅猛发展,美国目前90%以上的信托资产都属于商事信托,日本信托业也几乎全是以商事信托形式存在,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业务项目也以金钱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简介:<正>从比较法角度来看,是否制定信托法是英美法和大陆法最重大的区别。然而,如今多数大陆法国家都制定了自己的信托法,我国也于200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一次在我国引入信托制度。究竟信托法具有哪些功能,现代信托在资本运营方面具有哪些优势,促使大陆法国家纷纷制定信托法,值得我们探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我国信托法的解释与适用。
中国信托业陷入低迷的法律分析——《信托法》实施中的本土化问题
中国金融业商事信托法制协调问题研究
《日本信托法》修改及其信托观念的发展
信托投资机构信托义务的一般释义
中国信托立法缺陷及其对信托功能的消解
MBO信托产品法律分析——以全兴集团MBO信托产品为例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义务的民事责任及立法完善
慈善信托破局之后
土地流转信托“试水”调查
信托受托人无受托债权之诉权质疑——兼评《信托法》之规定
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评析
商业信托的法律特征及规制
私募基金的信托化运作
债权人破产保护之信托设计
投资基金性质的信托法分析
我国信托司法活动的实证考察
2014~2015年信托法研究综述
论信托公示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兼评我国《信托法》第10条之规定
我国商事信托制度建构中的法理思考
信托——一种有效的资本运营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