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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医务人员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患者医疗信息给他人,如果不存在正当化理由,会因违反守密义务而被处以刑罚。正当化理由包括患者的医疗信息丧失要保护性以及医务人员为了保护更为优越的利益。遗传信息具有特殊性质,针对这类案件需要结合个案予以慎重考量。今后有必要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同时考虑制定关于保护和利用医疗信息的特别法,其中针对遗传信息需要给予更为特别的保护。

  • 标签: 医务人员 守密义务 医疗信息 正当化理由
  • 简介:试析黑社会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赵汝昆,张建伟美国学者路易丝·谢莉(LouiseI·Shelley)指出:社会发展进程导致更加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更大的金钱诱惑。当社会的物质财富增加时,犯罪率特别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率也在增加。显然,高犯罪率与经济发展存在...

  • 标签: 黑社会组织 黑社会性质 黑社会犯罪 犯罪组织 犯罪集团 组织犯罪
  • 简介:对浙江省出狱同期群的比较研究发现,再犯是亲犯罪积累,社会化功能紊乱,资本落差的结果。刑释人员再犯风险因素的获取应当以犯罪人生命历程为线索,分析其生活史中重要的人物、事件和关系对其犯罪生涯的影响。据此,研究者选取了51项相关因素,并量化后按同一标准确定为再犯预测因子,经过标准化数据转换之后,制订出了用于评估刑释人员再犯可能性的结构化量表:RRAI。

  • 标签: 重新犯罪 刑释人员 生命历程 再犯风险评估 量表
  • 简介:犯罪是个体社会化缺陷的表现。社会化缺陷形成不健全的人格,是产生犯罪心理的基础。因此监狱对违法犯罪者的矫治,应以促进其重新社会化为核心。罪犯的社会化包括社会性重建、健全人格重塑道德行为和守法行为的养成等内容。

  • 标签: 犯罪人 社会化 犯罪心理 人格重建 监狱
  • 简介:“两高三部”《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有关侦查办案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是对刑事诉讼法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重大发畏,有效地促进了控辩平等。根据直接言词原则,侦查办案人员无论以何种证人身份(目击证人、程序证人或辨认鉴真证人)出庭,都应该以“问一答”方式作证,由控方直接询问提供证言,并通过辩护人交叉询问和被告人对质的方式接受辩方质证.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侦查办案人员出庭作证应当超越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使警察和办案人员出庭作证成为常态。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控辩平等 侦查办案人员出庭 举证质证 常态化
  • 简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具有规范侧面与诉讼侧面,不但涉及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更关乎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合理地界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应当兼顾证明结果的真实性与证明过程的正当性。为此,应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限定为重大案件,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具体情形限定为有重大争议的关键性证据事项,并设定必要的例外。

  • 标签: 侦查人员 出庭作证 范围 界定
  • 简介: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形成为城市建设中愈发壮大、不可或缺的一大社会群体。但伴之而来的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成为阻碍城市发展的不利因素。该类型犯罪有着犯罪主体学历低、年龄偏小等特征,同时在案情上存在作案手段残忍、诱因简单等共同性。外来务工人员严重暴力犯罪问题凸显,是由外来务工人员自身、城市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制度、管理层面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为减少和遏制外来务工人员暴力犯罪,我们应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加强政府管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外来工的培训、引导,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犯罪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法制宣教工作,最根本的是给予该人群基本的经济生活保障和应有的人文关怀。

  • 标签: 外来务工人员 暴力犯罪 主要特征 成因分析 应对措施
  • 简介:和谐社会是一个大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社会运行系统。检察文化作为检察机关特定的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形式,将会极大促进检察理论的进一步丰富,促进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 标签: 和谐社会 检察文化
  • 简介:让具有相同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能够无差别地适用强制措施,这是最起码的司法公正。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如何保障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平等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江阴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对符合取保候审的外来涉罪人员通过建立基地的方式创建了取保候审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标签: 强制措施 法律监督 外部控制
  • 简介:风险的全景渗透已经使社会的整体调控全面提高警惕,在此背景下,刑法的主动防卫就具有了时代性的意义,而关于围绕风险重置刑法体系的讨论也就逐渐形成了趋势。但是,刑法因风险社会的扩张应当具有宪法理论上的依据,概括为:其价值衡量不能脱离宪法精神的影域,对社会防卫的侧重应当受到适当的约束;其功能发挥不能罔顾宪法意义的指引,在范围的展开和手段的和缓上要进行符合宪法要求的运作。通过总结刑法在风险社会中的价值表现和功能发挥,再行评述刑法体系以风险为依据进行重塑是否具有宪法适应性,才能保证刑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 标签: 宪法精神 刑法价值 刑法扩张 多样化 自由主义
  • 简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体系,由内而外为"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式和基本任务。

  • 标签: 检察 社会管理 创新 工作机制 和谐
  • 简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往往能获取大量有关立法、政策和经济走势的信息和数据。由于这些信息对证券市场价格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有可能在未公开前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于实施内幕交易。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探讨国家政策与经济数据是否属于内幕信息范围及是否具有内幕交易可操作性。在回答这些问题后,本文对现行法律制度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该类信息交易行为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 标签: 内幕交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政策 经济数据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简介: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认定混乱主要是立法及司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特征规定模糊所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表现为利用经济利益支持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一定区域或行业并从中获取垄断经济利益。为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被扩大化认识,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合法经济利益与非法经济利益,涉黑经济利益与普通违法犯罪所得。

  • 标签: 经济特征 非法控制 非法经济利益
  • 简介:当前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基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利益相互冲突等因素,检察机关所面对的社会矛盾也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与态势。承担着社会矛盾化解任务的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全面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工作,积极推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为治本之策。

  • 标签: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 源头治理
  • 简介: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逮捕条件中社会危险性的若干情形,对于司法人员正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围于司法规范内容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无限性之间的张力,办案人员在自由裁量范围内形成了自身的“司法经验”。通过对某基层检察院的100个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归纳,发现这些“司法经验”存在五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将社会危险性的各种规范予以量化,按照一定的规则,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大小,实现评估因素、评估程序的标准化和客观化,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标签: 社会危险性 司法经验 理论基础 评估机制
  • 简介: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党中央于八十年代初总结历史经验后提出的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方针。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两个《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对政法机关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过去十年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明确认识,分清职责,采取积极措施,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项庞大的社会工程之中。

  • 标签: 检察机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问题 人民民主专政 新形势
  • 简介:出狱人保护事业是中国社会中新的人文景现,其不仅县有预防再犯罪的社会价值,而且具有防止社会关系失衡的功效。中国社会出狱人保护事业已经启动,正在进入维继时期。维继的关键在于动力的寻求。本文认为,出狱人保护应当选择“国家参与型模式”或者“国家督导型模式”。

  • 标签: 出狱人保护 中国 模式 国家参与型 国家督导型
  • 简介:<正>《检察理论研究》1992年第一期刊登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收受财物应否定罪问题笔谈》一文,就一案例(略)中的被告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了讨论。此文共列举了三种观点:王树成同志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指利用行为人自己的职务之便,不能包括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即否定说。曲辰同志认为国家工作人员要求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者谋取非法利益,并非法收取请托者的财物,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肯定说。武乾同志认为对利用第三人职务之便要作具体分析,不能认为都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不能认为都不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折衷说。上述三种观点可以说是代表了我国刑法界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第三人职务上的便利能

  • 标签: 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 我国刑法 受贿罪 被告人 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