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药品执法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者。由于制假者的猖獗、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地方保护等诸多因素,决定了执法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也对药品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同是执法工作者,为查处同样的假劣药品案件而运用同样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法时,有的得心应手、事半功倍,有的却手足失措、处处碰壁。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同执法工作者的执法技巧和风格有差异。笔者将这些技巧和风格称为"艺术",并作粗浅探讨。一、待人的艺术药品执法工作者必须尊重相对人,执法必须坦诚。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荀子》说:"诚者,君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诚实不欺,是君子所应遵守的重要原则,也是行政的根本。所以,有了诚,什么工作都好开展,否则"虽令不从"。药品执法的相对人主要是药品产供用单位,这些
简介:《中国卫生法制》杂志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的以医药卫生法制建设研究为主要办刊目的的国家级学术期刊。本杂志为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期刊网(CNKI)、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CAJCED)的全文收录刊物。
简介:一、法律文化的概念关于法律文化的理论研究,中国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在外国学者们早已致力于此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最早提出“法律文化”概念的学者是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他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到:“‘法律文化’概念涉及大量有关的思想,首先它涉及公众关于法律制度的认识、看法和行为方式。尽管每个人对于法律制度的看法不同,但一般说来,在不同的国家或群体中还是有一定的看问题的方式,从而可以把它们区分开来。各种法律文化是习惯法的主要部分,这些习惯法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此后就法律文化释义的问题,学者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至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论。目前我国学者对此也莫衷一是,并未形成统一的看法。
简介:健康事关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乃社会发展和人民对幸福生活追求的必然结果。作为国家战略,它应当有相应的顶层设计,尤其是法律制度设计。基于这一思考,本文探讨了健康中国战略中的几个关键环节的设计,即法律地位——国家战略、核心价值——人民为中心、基本理念——大健康理念、实施策略——健康优先、关键制度——改革深水区中的硬骨头、综合布局——超越医药本位的综合治理体系,并进而针对这些环节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和可实施的路径。健康中国需要各政府部门、各领域和各行业的跨界大协作,因此最关键的是以健康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大协作体系建构。健康不仅是医学技术问题,而且是重大社会改革和制度重构的革命。这里不仅需要脚踏实地逐步推进的科学态度,也需要坚定推进改革的勇气和魄力,需要相应法律制度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