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27 个结果
  • 简介:<正>罪犯陈某还有几天就要刑满释放了,监狱值班室却赶来了两名青年妇女要求接见,她们都自称是陈某的妻子,都是前来迎接陈犯出狱回家的,让监管干部很感疑惑。经了解得知,陈某8年前在苏北老家与张女登记结婚。陈某潇洒英俊,身强力壮;张女贤惠温良,勤劳朴素,婚后夫妇感情很好,且生有孩子。无奈家庭贫穷,父母体弱多病,负债累累。为摆脱生活窘境,不得已陈某离家外出,只身到常州市内打工挣钱,由于他头脑灵活,很能吃苦耐劳,干活办事深受雇主赞扬,年收入颇丰……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陈某的思想逐渐起了变化,忘记

  • 标签: 刑满释放 登记结婚 青年妇女 经济条件 值班室 法制教育
  • 简介:马尔佩与法国实证主义宪法学何勤华在法国宪法学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三位宪法学家留下了巨大的足迹,他们是艾斯曼(A.Esmein,1848~1913)、狄骥((L.Duguit,1859~1928)和马尔佩。艾斯曼是法国资产阶级古典宪法学的集大成者和法国...

  • 标签: 宪法学 人民主权 代表制 法国宪法 法人格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 简介:违法犯罪嫌疑人亲属对特定违法犯罪事实有无举证义务?这,单从法律上,似无疑义;但从伦理中,从伦理和法律关系会通中,该义务若履行尤其是被迫履行,势必危及伦理,破坏法律关系,进而危及公序良俗美德,引起一系列难题,埋下系统性危害。为解此难题,避免和防止其危害,亲属容2000多年前从中国应运而生——该举证义务经深谋远虑审慎权衡而被豁免,并扩展、深化、提升为对伦理和法律关系间两难的根本性解答和解决,千年一脉、万里友声。亲属容之所以发生发育且长久而普适,生命力之一在植根本真、出于人性:发自内心、自然而然,爱亲人、敦亲情、睦伦理,是人性之“素”,演化为常态伦理事实;此伦理事实当伦理和法律关系陷入两难的特殊情境中,则演化和建构起亲属容甚至伦理豁免这一类制度,解伦理和法律关系间两难而两全,并兼顾公序良俗美德而多全。历史表明:亲属容出于人性,寓长治久安之道。

  • 标签: 亲属容隐 伦理豁免 人性 制度 长治久安
  • 简介:结构主义解放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混沌关系,在各个学科中引发了理论革命。受此理论指导,克鲁克洪认为文化存在显型与型的结构关系,弗里德曼进一步将法律文化结构分解为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法律文化的结构,应该分属不同的理论论域;法律文化的结构从其理论预设出发,应当具备三重理论特征,分别解决符号意义、符号框架、型塑与限定行为三方面问题;法律文化具有表层结构、中层结构与深层结构。

  • 标签: 法律文化 结构 显型文化 文化范畴
  • 简介:鉴于收益在税性理论中的重要价值,本文以几种重要的收益分类为线索,分析在税收立法上对各类收益作出选择、取舍时可能遇到的问题,从而提出和探讨影响收益税性的主要因素及其关联性,揭示其与国家征税的价值取向、税法宗旨、原则等方面的内在联系,从而展示收益的税性研究对于解决税法理论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的重要意义。

  • 标签: 收益 可税性 影响因素
  • 简介:“亲亲相”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提出的一项司法主张,在历代法律中都得以确认。“大义灭亲”制度作为对正义的追求而一直被一部分人所推崇。这两种制度其实是情与义在法律领域中的冲突。在当代立法上,应该吸收古代“亲亲相”制度的精华,借鉴外国成功的立法经验,建立“亲属免证权”制度;同时,“大义灭亲”在道德层面上可以提倡,法律不应该予以强制或鼓励,因为其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范畴。否则,不仅不利于维护亲情,不符合人性,而且不利于家庭、社会的和谐,最后还会影响法治的权威。

  • 标签: 亲亲相隐 大义灭亲 人性 伦理
  • 简介:生态税的税性分析包括经济学上的税性和法学上的税性。经济学上的税性分析为生态税解决合理性的问题,而法学上的税性为生态税解决合法性的问题。因此,生态税的税性分析其实质就是对生态税的经济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分析,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的分析。

  • 标签: 生态税 可税性 合理性 合法性
  • 简介:<正>一些同志认为:社会危害行为只有在缺少刑法分则规定的客观方面犯罪方式要件的条件下,才能适用类推.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刑法学》也采用了这种观点,其中写道:“能够适用类推的仅仅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某种不一致,具体说也就是犯罪行为的表现方式上的不一致,”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类推的犯罪与刑法分则的规定保持最相类似.我认为,刑法无明文规定的社会危害行为不仅在缺少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情况下,而且在缺少客体要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类推.理由如下:

  • 标签: 客体要件 可适用 “最相类似” 刑法分则 犯罪客观方面 破坏军婚罪
  • 简介:中国证据排除规则宜称为“补救的排除规则”,补救与排除的对象包括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证据的补救方式包括补正、证据重作(重新取证)、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都具有补救可能性,但两者在补救与排除的顺序、补救的侧重点以及难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非法证据,应当贯彻先排除后补救的原则;对于有补救条件的,应当通过证据重作的方式补救其内容.对于瑕疵证据,则应当贯彻先补救后排除的原则,主要是采用补正、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能补救的,也应当予以排除.

  • 标签: 非法证据 瑕疵证据 证据的补正 证据的补救
  • 简介:日本刑法中的罚的违法性论,旨在将尚未达到罚的违法程度的微罪行为排除在刑法不法之外。罚的违法性理论,形成了以佐伯千仞博士为代表的违法性阻却型和以藤木英雄博士为代表的构成要件符合性阻却型两大谱系。绝对轻微型、相对轻微型和违法相对型事案是这一理论适用的主要范围。尽管罚的违法性理论体现了犯罪成立的罪量要求,与我国刑法中的罪量规定可谓异曲同工,但立法模式、犯罪论体系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表明借鉴的意义可能是有限的;不过,该理论的发展历程也给予我们诸多价值观念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启示。

  • 标签: 可罚的违法性 违法性阻却 构成要件该当性阻却 适用范围 借鉴
  • 简介:试图借鉴罚的违法理论来解读“但书”,不仅不会光大“但书”出罪功能,而是限制了“但书”出罪功能:试图运用罚的违法理论为行政违法与刑事不法的区分提供标准的进路,对我国刑法理论而言也不是前沿性的创举,因为应受惩罚性历来在我国犯罪概念中占据重要的位置;鉴于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对犯罪的“量”的要求,我们也不需要援引罚的违法理论就可以实现轻微违法行为的犯罪化,援引条文出罪显然要比引进“理论”出罪更具权威性。

  • 标签: 可罚的违法 刑法的谦抑 “但书”
  • 简介:中国传统法特点之一是维护儒家的纲常伦理,强调"为妻纲",要求妻子对丈夫的忠贞,有权当场杀死奸夫奸妇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妻子存在奸情又因此杀死丈夫则是罪上加罪,将面临法律最严厉的惩罚,重至凌迟处死。但是,清代延至民初的司法实践案例则表明即使在因奸杀这类案件中亦会考虑具体情状对妻子予以减免,体现出同情保护妻子的一面,保证在合理张力内隐性的平衡个案公平。相较于明显的维护夫权的积极的法律保护传统,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消极法律保护传统。最重要的是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相较于僵化的法律文本语言,更能够体现出妻子在相关案件中的法律主体地位,而不是被无视的一方。

  • 标签: 服制犯 夫为妻纲 因奸杀夫
  • 简介:立法因素对金融法实效的影响在对司法现实中金融法实效的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分析。立法者通过控制法的排他性、对称性和严整性决定了金融法的实施性。研究表明,立法因素的改善是提高金融法实效的必要途径。

  • 标签: 金融法 信息不对称 法律监管
  • 简介:转换债券的几个法律问题●刘卫东作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一个品种,转换债券(以下简称转券)从八十年代起在国际资本市场异军突起,备受瞩目。1994年欧洲转换美元债券的发行总值达186亿美元。日本可转券品种的数量仅次于国债,成为股市规模扩容的一种主要途径。...

  • 标签: 可转换债券 公司法 股票期权 持有人 资本市场 公司债券
  • 简介:药物创新与药物及性问题是全世界知识产权和制药领域最热门的话题,它关涉到药物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卫生健康平衡发展的走向。本文从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参与研发、药品企业协作、降低药品流通环节成本以及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多角度分析了影响药物及性的因素,旨在为降低药品价格特别是基本药品价格。从而惠及更多的普通患者提供一个全新的参考路径。

  • 标签: 知识产权 可及性 基本药物
  • 简介:社会显秩序是指用权力与法规命令推行的秩序,秩序是指由自发的适应性交往构成的秩序,它使人们理性决断成为可能。正像在资源配置上,单纯的计划经济企图用显秩序取代秩序招致失败一样,在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的控制上,单纯依靠显秩序也必将导致“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政府失灵现象。应当通过法制来加强德治,改造社会秩序以创造依法治国的道德环境,建设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秩序。

  • 标签: 德治 法治 社会隐秩序 社会显秩序 社会秩序 政府失灵
  • 简介:《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秦始皇晚年多次登山刻石的活动及其内容,学界多把这些刻石的内容当做直接法律史料运用,尤其是其中的“为寄豭,杀之无罪”一句,许多学者都将其作为秦律严厉打击奸罪的证据,表明秦朝对通奸者处以“杀之无罪”的惩罚。〔1〕日本学者堀毅先生更是认为,“从其出处是金石史料这一点来看,同前边的《史记·商君列传》等编纂物相比,应该看作是具有更加可靠的史料价值的记载”。〔2〕堀毅先生不但把这则史料当做秦严惩奸罪的证据,并且还认为它作为金石史料因而具有更高的史料价值。正如白寿彝先生说的那样,“治史不能不依靠文献史料,但是也不能不以分析的态度对待它”。〔3〕正因为史料是治史的基础,所以要更加重视对史料性质的考析。本文拟从秦汉时期的立法程序和秦汉律中关于奸罪的法令两方面来探析秦始皇刻石的史料性质,认为“为寄豭,杀之无罪”不是严惩奸罪的法令,而仅仅是以歌功颂德为目的的刻石中的一部分。

  • 标签: 奸罪 无罪 法令 严惩 秦始皇本纪 史料运用
  • 简介:日本当代著名比较法学家大木雅先生的《东西方的法观念比较》[1]经华夏、战宪斌先生的翻译,中译本已出版近十年了。本著的前身乃是大木雅先生于1981年2月至9月连载发表的论文《西洋与远东的法观念》。若按该论文最初发表的时间算起,已有三十多年了。

  • 标签: 法观念 东西方 批判 法学家 中译本 论文
  • 简介:执行程序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滕尚文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阶段。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关依法作出的裁决书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将在执行程序中,通过依法采取各种强...

  • 标签: 财产保全 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 当事人 被执行人 执行通知
  • 简介:广义的等值没收在吸收和借鉴狭义等值没收规则的基础上,创立了一整套缜密的规范体系,对各种不同形态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精准估值,计算出追缴资产数额并将此数额确定为没收的上限。在追缴资产中,特别值得研究的犯罪所得特殊形态是:推定的犯罪所得和污点赠与。在根据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评估犯罪所得的数额时,切忌简单行事,需要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具体分析和认定。对追缴资产的甄别、认定和估算应当自刑事扣押、冻结或查封措施采用之时开始。如果有关财产被转移到境外或者处于境外,对犯罪资产的追踪、扣押、冻结、没收和处置以及相关的国际合作成功与否,还将取决于外国法和国际法关于当事人权利保障规则的适用。

  • 标签: 等值没收 可追缴资产 推定的犯罪所得 污点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