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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案情:1993年4月,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经大田县卫生局呈报,向三明市卫生局申请开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门诊部。"同年4月13日领取了三明市卫生局核准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门诊部隶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1994年3月8日,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将该门诊部发包给原告吴某(中等学校医士专业毕业)经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一年六个月;该校提供周转金和医疗器械给原告;承包期间原告吴某拥有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原告吴某利用该

  • 标签: 大田县 卫生局 进修学校 门诊部 三明市 医疗机构
  • 简介:团体诉讼制度已成为各国保护集团利益和社会公益的重要诉讼形式。从其诉权的基础来看,团体有可能基于自身之实体权利、法定诉讼担当、任意诉讼担当或者诉讼信托而享有诉讼实施权并成为的当事人。团体基于何种根据提起诉讼,取决于纠纷的不同类型和各国的具体规定。

  • 标签: 团体诉讼 当事人适格 实体权利 法定诉讼担当 任意诉讼担当 诉讼信托
  • 简介:菲律宾单方就南海争议提起仲裁不具有主体。除开其诉求属于中国声明保留范围之内,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仲裁程序未满足仲裁前置条件;涉及岛礁主权归属争端;其诉请裁决“九段线”无效不仅有违时际法,更重要的是与其自身并不存在利害关系。

  • 标签: 菲律宾诉中国 南海争端 强制仲裁 主体适格性
  • 简介:环境民事公诉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种司法救济形式。目前我国并无具体的环境民事公诉的规定,而环境问题的紧迫和重要使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开始进行环境民事公诉的探索。这些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也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梳理和解决,很可能会使环境民事公诉陷入困境。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民事公诉的原告和诉权行使条件。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都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诉讼资格,但考虑到我国司法权、行政权配置的状况和环境司法的要求,两者在诉权行使的顺位和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 标签: 环境民事公诉 适格原告 检察机关 环保行政机关
  • 简介:诉讼第三人制度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存在对接上的难题,需要进行目的扩张解释;诉讼第三人标准不一、适用混乱的尴尬状况给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原告的确定造成了困难。结合"诉的利益"采取逆推逻辑,有助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的认定。台湾地区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和研究均较早,可以提供有益的比照和参考。

  • 标签: 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 诉的利益 虚假诉讼 程序权保障
  • 简介: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 标签: 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当事人适格 诉讼信托
  • 简介: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争论焦点之一集中在物权请求权(或绝对权请求权)是否应当与侵权责任分离。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一项效力,从义务人的角度看,它并非仅是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因而物权请求权具有独立的必要,另一方面,为了给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法益提供防御保护及多元化救济,诸如排除妨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等防御责任应当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

  • 标签: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损害赔偿 物权请求权
  • 简介:《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学界主流观点对于第56条第3款所确互的第三八撤销之诉程序能否适用持否定互场。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解释论和司法政策论的互场,以第三八撤销之诉是否存在原告作为切入点对第36条第3款的司法适用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论证。在全面评述我国第三人参加诉讼理论以及实务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第三八撤销之诉原告的正当基础并结合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同时,进一步强调应当以诉的利益和加重起诉条件限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随意启动,防止滥用诉权行为的发生。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原告适格 第三人 诉的利益 起诉条件
  • 简介:嫖宿幼女罪从其设立之初到现在,经过十余年的司法检验,该罪不仅造成立法的自相矛盾,违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而且不能起到保护幼女身心健康的作用;所谓“嫖宿幼女”的行为可以通过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进行规制。虽然贵州习水官员嫖宿幼女案的司法处理具有,但是该罪在立法上不具有合理性且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 标签: 嫖宿幼女 猥亵儿童罪 法条竞合
  • 简介:让与担保所起的主要作用是将抵押权的标的物范围扩大到动产之上,从而实现动产担保的非移转占有化以兼顾债权之确保的需求和担保提供人对担保物用益之需求.对于这一功能我国已经通过动产抵押制度得以实现,已经没有必要再进行重复的制度设计.让与担保的第二个功能是简化担保物权实现的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这一功能违反了担保法的基本精神--寻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违反正义观念,因为其实际上规避了流质禁止条款而对债务人形成压迫.让与担保的其他功能,则完全可以通过对现行担保方式进行一定程度之完善而得以实现,而物权法没有必要创设在我国根本没有根基的让与担保制度,否则只能是徒增麻烦而已.

  • 标签: 让与担保制度 物权法 应当 动产抵押制度 动产担保 制度设计
  • 简介:“普价值”和“普世价值”两个概念应该明确区分;并非所有民族的所有文化都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适用总是受到时代和民族的限制。同时,当今人类所普遍认同的一些“普世价值”诸如“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等,其相互之间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关系,而是存在着逻辑和层次的区分。

  • 标签: 中华文化 普适价值 普世价值
  • 简介:中国元文化是“道器并重”的文化,也即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文化。人类文化是多元的,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一定的普价值。但是,普价值并不平衡,各国所追求的应该是最符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那种文化。虽然文化互有差异,但其文化尊严是一样的。“全球化”应该首先让人类在那些共同的基本观念上达成共识,认识和遵守共同的道德和彼此间的“游戏”规则。

  • 标签: 中华文化 普适价值 中国元文化 文化差异
  • 简介:案是北美新闻出版史上的一个著名案例。本文通过对《纽约周刊》所引发的焚书、曾被捕入狱和法庭审判等过程的详细考察,初步探讨了曾案发生的地点——纽约殖民地总督柯斯比与民众派党争的情况、新闻自由与殖民地早期政治党派斗争的关系,最后讨论了曾案对于北美殖民地新闻自由以及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

  • 标签: 曾格案 新闻自由
  • 简介:雷区分法律与法律渊源,这种区分本身代表他的法概念:法律是法院创造的一般规则。相较于奥斯丁法律命令论,雷认为不是主权者,而是法官创造了法律。然而,在讨论法律渊源的法律约束力,雷的立场徘徊于强弱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理论,造成了其理论的不自洽。借助凯尔森和哈特对此的相关批评可以看出,如果扩大雷法概念的外延,上述冲突将得到化解。因此,雷所谓的法律渊源其实是法律的一部分。

  • 标签: 法律 法律渊源 格雷
  • 简介:老秀斯以其巨著使国际法成为完整、独立、系统的学科,被称为国际法的"鼻祖",他更是近代西方法学思想家中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理论的人.他认为国内法和国际法都应以自然法为基础,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应受国际法和自然法的约束.在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思想家中,他第一个使自然法概念摆脱宗教神学的约束,恢复和发展了自然法的世俗观念,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或人的本性.他希望通过他所掌握的法理学、哲学和神学的渊博知识,以其具有说服力的文笔,有助于国际和平的恢复和国际间法律状态的形成.

  • 标签: 格老秀斯 自然法 《战争与和平法》 国际法
  • 简介:国家法学以欧陆"国家一般理论"为核心,在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德国、法国在法律层面上使国家正当化并建构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理论。20世纪著名宪法学者雷蒙·卡尔·德·马尔贝格正是法国一脉的坐标人物。马尔贝国家法学思想以大革命实定法为依据,确认国民主权原则,论证其相对于君主主权及人民主权的优越。在此基础上还提炼了"国家拟制法人说"及"单一国家机关理论"等核心观点。马尔贝国家法学思想对同时期德国国家法学巨擎拉班德、耶利内克的思想进行批判继承,在欧陆产生重大影响,为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宪设计提供指引,但也引发了众多批评与争议。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马尔贝国家法学理论对法学意义上国家正当之证成、国家与国家机关之关系及国家责任制度之完善等议题均有较重大的启发意义。

  • 标签: 国家法学 国民主权 法国宪法 马尔贝格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曾经发生了一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件,经侦查人员侦查,收集到的刑事证据有:1.被告人某甲供认于某日中午在25路电车上窃得小包一只,随即下车走进某公共厕所,取出1000元人民币后将空包丢弃在厕所中。后来,用该款与其女友某乙到某商店购买了两套高档衣服,用去800元。剩下的余款,就与其“小兄弟”某丙等吃喝化用一尽。(口供)

  • 标签: 刑事证据 电车 充分性 衣服 证据材料 被告人
  • 简介:指导意味着权威和一般;指导案例目前在我国其实是一种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它既具有形式合法,也具有实质合法。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它具有辅助,即效力上的说服和参考、功能上的从属性、效力位阶上的次级和产生方法的有限性。为了保证指导案例的指导,需要从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选择指导案例,注重判决中所确立的法律观点或对有关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对该观点或该方案的法律论证;应当采用“一元、二级、多层次”的案例制作、确定与选择体制,编辑出版新型的具有统一、普遍、系统和便利的指导案例汇编;应当鼓励、引导对指导案例的规范性使用。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 非正式法律渊源 形式合法性 实质合法性 说服性
  • 简介:正当概念是法哲学、政治哲学的总概念。在这一总概念之下,证成性与合法概念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价值。在西方思想史上,“证成性”强调法律或国家的道德上的优越,应理解为正当化的一种进路,是正当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与社会学意义上公众对法律或国家的认可、遵从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正当概念。从正当到合法是法哲学史上最具深刻意义的转变,“合法”概念应在狭义上使用,可视为正当的一种变体,正当与合法的对立统一是现代法律制度重要特征。尽管在现代社会正当通常表现为合法,但合法与正当概念不可混淆,更不可互相代替。正当概念完整的结构、独特的性质、不可替代的功能,使它有理由成为法哲学的核心概念。

  • 标签: 正当性 证成性 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