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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6年9月,广电总局表示,为了净化网络、规范网络传播行为,《互联网视频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年底出台,其内容主要是对网络视频短片进行监管,网络视频必须获得许可证之后方能在网络上传播,无许可证播放最高可罚款3万元。这一立法动意立即引起了各方的热烈探讨,但大多为反对之音。其实,反对意见并不质疑网络视频的传播应当予以规制,而是质疑规制手段的设置——设立行政许可:一方面,现行法中已有多种规制网络视频传播的手段,其并不存在失灵的问题;另一方面,广电总局颁行《互联网视频管理条例》有违《行政许可法》,其增设一项行政许可的做法不免有滥施行政干预之嫌。

  • 标签: 互联网视频 网络传播 行政许可
  • 简介:随着视频监控系统、拍照手机、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等录影设备应用的普及,特别是移动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视频技术已经成为新的社会治理手段和管控模式。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社会治安防控、侦查、消防、交通、警卫、内保、指挥、督察等公安机关各个专业警种的警务工作中,视频警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警务模式。视频警务是视频技术在警务中的应用以及相应的警务模式。无论从实践还是理论方面,我们都应该建立视频警务概念,并探究其内涵和外延,为更新警务思想和改革警务模式注入新的理念,并为视频警务相关的课程和专业建设打下理论基础。

  • 标签: 视频侦查 视频警务 视频监控 智慧警务 视听资料
  • 简介:在兼顾技术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技术价值论"视野下,视频分享网站在著作权间接侵权中的过错可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而作为过失认定的客观标准,注意义务在性质上系安全保障义务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以侵权结果预见义务为视频分享网站注意义务的主要内容,并强调依据不同行为对象设置不同程度的注意义务。对于过错责任形式,由于视频分享网站在承担补充责任后面临追偿成本过高的困境,形式上的连带责任异化为加重的自己责任,而根据视频分享网站的过错和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按份责任能够避免视频分享网站承担过重责任,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损害赔偿不能的风险。

  • 标签: 视频分享网站 应知 技术价值论 注意义务 按份责任
  • 简介: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责任中对具体过错的客观评判标准。在现今多发的网络侵权案件中,注意义务具有特殊的意义。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后,对视频分享网站“明知”的判断仍然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法院在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案件中所适用的注意义务标准极不统一。“变动的注意义务”适应了复杂的网络环境,较好地平衡了版权人、网络服务商和网络用户三者间的利益,应成为视频分享网站过失评判的新范式。

  • 标签: 视频分享网站 过失侵权 注意义务
  • 简介:《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22条可能不完善,但在逻辑上,我们不能否认它充要条件的地位。第22条给出了“无过错”的范围,等于给出了“过错”的范围。传统民法以“过错”为侵权的唯一要件,视频网站侵权责任的根据也不例外。对视频网站的“过错”的认定,在实践中集中表现为对“应知”的认定。

  • 标签: 视频网站 共同侵权 间接侵权 红旗标准
  • 简介:"谷歌(google)"在意大利遭遇的诉讼,说明搜索引擎的侵权问题正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搜索引擎是否需要为实际侵权者"埋单",现行法律是否存在空白,如何对其加以规制,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意大利的司法实践及其演变,对中国侵权责任立法和司法实践有一定借鉴意义。

  • 标签: 搜索引擎 侵权责任 法律机制
  • 简介: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切勿一稿多投。本刊不退来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Fu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

  • 标签: 投稿要求 注释体例 一稿多投 优秀论文 学术价值 学术性
  • 简介:一、投稿要求(一)来稿应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原创性,切勿一稿多投。本刊不退来稿,三个月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二)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刊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三)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技术处理和删节,不同意者请予以说明。(四)来稿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均可,电子文档请用word文件格式投入编辑部信箱,勿寄给编辑个人。

  • 标签: 投稿要求 注释体例 一稿多投 优秀论文 学术价值 电子邮件
  • 简介:<正>国家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项基本工作是不断完善破案和调查犯罪的方式方法。从提高这一工作的效率来讲,完善罪行调查和侦查(查明与犯罪有关的客体;犯罪人、犯罪工具和犯罪手段;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实施犯罪的环境因素)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在查明要寻找的客体工作中,详细地进行科学研究的常常有以下三个

  • 标签: 客体 认定 犯罪手段 证明 搜查 侦查工作
  • 简介:案情:被告人汪某于2000年至2004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非法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共计1.27亿余元。2005年8月,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汪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10月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1305年11月,公诉机关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控被告人汪某,认为被告人汪某于1997年至2002年2月间,非法向同村村民王某吸收存款4000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006年4月24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汪某非法向同村村民王某吸收存款4000万元的犯罪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四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被告人汪某未提起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有抗诉,判决生效。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一审判决 有期徒刑 处罚 漏罪 金融监管部门
  • 简介:契约自由的衰落曾被认为是西方法律传统危机的重要一面。时至今日,契约自由在民法上的复兴与扩展如拨开云雾重见天日一般清晰起来。从宏观上看契约自由历史演进的规律是曲折而向前演进的,从微观看,契约自由并不必然导致议价能力不平等或交易不公平,要理顺契约自由与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关系。再从人格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家庭法四个方面阐释了契约自由的扩展。最后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的原因是社会阶层分化后多元化社会中力量对比的反映和妥协的合理产物,也是人们更为信仰自主选择的权利的表现。还要指出,契约自由的复兴与扩展,是有机结合法学与各个学科在契约自由理念上的观点来进行的。

  • 标签: 契约自由 复兴 原因
  • 简介: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审查的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方法[1]。

  • 标签: 逮捕条件 羁押 逮捕
  • 简介:<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商品交换渗透到生产、经营领域的各个角落。支票作为一种结算手段在经济交往中的运用,也更为频繁,更为普遍,伴之而来的支票纠纷也在日溢增多。笔者最近查阅了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1992年下半年以来的部分案卷,此类纠纷近40起,其中;有的属于刑事犯

  • 标签: 空白支票 成因及对策 纠纷 转帐支票 南京市白下区 空头支票
  • 简介:减刑,是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立法中把减刑作为一种经常性的,适用范围较广的刑罚制度加以确立,并使其不断日臻完善,是我国刑法的特色之一。一减刑制度的产生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里,也有依据犯罪人的身份关系,在量刑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予以减刑的规定。如:“以八辟的邦法”。①所谓“八辟”即“议亲之辟”、“议故之辟”、“议贤之辟”、“议能之辟”、“议功之辟”、“议遗之辟”、“议勤之辟”、“议宾之辟”。辟,就是法。在酉汉王朝时期既有“赎免”又有“上请”之规定。自曹魏起,我国始有“八议”之说,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以减罚刑。到了唐代

  • 标签: 减刑制度 人身危险性 社会危害性 刑罚执行制度 确有悔改 犯罪分子
  • 简介:<正>计算机的广泛运用,标志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计算机也给人类带来了副产品一计算机犯罪,使法学面临着新的挑战。加强计算机犯罪的研究,及早采双立法预防措施,防止计算机犯罪的蔓延,是形势的要求。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特点对计算机犯罪,目前称谓尚不一致。有计算机滥用、计算机诈欺、借计算机协助之犯罪、与计算机相关之犯罪等等。虽提法不同,但一致认为,计算机犯罪不是计算机本身的犯罪,而是行为人借计算机以达到其犯罪目的的犯罪,人是计算机犯罪的

  • 标签: 计算机犯罪 犯罪分子 立法探讨 犯罪行为人 犯罪目的 计算机专家
  • 简介:中美两国邪教组织犯罪最根本差异在于我国邪教危害国家政权稳定性,美国在我国扶持邪教组织,并指责我国违反宗教自由和侵犯人权,其目的是借助邪教危害我国国家政权稳定。正是因为这一根本差异,对邪教立法我国采取了“预防原则”,美国则采取了“追罚原则”。抓住我国邪教的政治性问题,进而消除或缩小我国阶层分化和贫富分化,能够从根本上遏制邪教,而美国因心理和宗教因素产生的邪教很难得到遏制。

  • 标签: 邪教 预防 追罚 可控性
  • 简介:腐败有其历史根源,而不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腐败行为的主体分类三大类,要根治,铲除腐败行为,必须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即对权力加以约束。

  • 标签: 腐败行为 市场经济 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