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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问题、概念与方法自2003年SARS(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暴发以来,类似的突发性公共件不断涌人人们的视野。禽流感、海啸、飓风、以及近来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等事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方式,同时也考量着政府对此类事件的反应能力以及规范性水平。另外,这些已经出现的突发事件也给法治政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应对下一个类似事件。

  • 标签: 突发性公共事件 法社会学分析 法律应对 甲型H1N1流感 法治政府 生活方式
  • 简介:重要的历史事件均需借助媒体而成为事件,而"意见领袖"的声音,对事件的传播产生了较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既是"意见领袖"自身能力因素的综合体现,也是人类社会一种理性的判断和选择活动,同时折射了公共件、"意见领袖"与媒体的共生共存的关系。

  • 标签: 公共事件 意见领袖 影响力
  • 简介:社会救助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社会救助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物品。相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体而言,政府作为社会救助的供给者是义务性和兜底性的。社会救助法治化的关键在于明确和规范政府的供给职能,注重社会救助供给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激励和监管社会主体的慈善救助行为;而从法律程序上落实政府的供给责任和强化被救助主体的权利是实现社会救助供给目标的重要环节。认真对待社会救助的公共物品属性,对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供给立法并最终实现救助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 标签: 社会救助 公共物品 救助法治化
  • 简介:为实现男女间真正的平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具有社会性别视角.社会性别理论认为:男女之间的差异是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是"社会体制习俗"把人组织到规范好的"男性""女性"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结果,而不是因为男女的生理特征而自然产生的.其分析方法要求考察女性与男性面对的不同的社会现实、生活期望、经济环境等因素,分析社会公共政策对女性和男性的不同影响,尤其是可能给女性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修改社会公共政策,以期消除男女之间的实际不平等.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仍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规定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但以社会性别平等理论来分析审视现行婚姻法,其结婚、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离婚等具体制度中,某些规定仍缺乏性别意识,并不能真正使女性获得与男性完全平等的法律保护,特建议从社会性别平等的角度对立法加以完善.

  • 标签: 《婚姻法》 社会公共政策 平等 离婚 立法完善 法律保护
  • 简介:WTO直接影响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及各国人民的生活,这要求增强其透明度和民主,加大议会对WTO事务的参与和监督。对WTO的议会监督传统上指国内议会的监督,用以审查在WTO的谈判和承诺是否符合本国的利益和法律。此外还存在从国际层面通过国际议员会议对WTO事务展开监督和施加影响的第二种方式。有观点认为现有的这两种方式不足以对WTO展开有效的监督,需要在WTO框架内建立起多边议会监督机制。是否建立以及建立什么样的WTO议会机制,其根本判断价值和标准应该是能增强发展中国家对WTO事务和决策的参与,而不应该加剧不平衡,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议会监督机制的讨论刚刚开始,主要是组织形式和程序方面的问题,包括议会是否应是咨询性的,主要进行信息公布和交换,与国内议会的关系,与WTO秘书处的关系等观点和问题。在议会的监督作用等问题上已有共识。

  • 标签: WTO 议会监督 民主 透明度
  • 简介:公众在环境事务中有获得信息、参与决策和诉诸司法的权利,这是国际环境法和各国的国内环境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内容。国家应该通过适当立法、行政和执法,通过环境教育和适当承认,支持环境团体,协助公众实现“三权”。

  • 标签: 公众权利 国际环境法 司法 承认 行政 立法
  • 简介:由于非常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宗教组织及其活动在美国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本文全面考察和梳理了美国处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分析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政教关系的精妙规定,并结合对多个宗教自由实践相关案例的剖析,初步探讨和总结美国宗教事务的法律治理状况,为进行更深入的比较法研究提供了理论框架。

  • 标签: 美国 宗教事务 法律治理
  • 简介: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具有普遍意义。通过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特征和内涵的分析,探讨了公共服务型政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表现,指出迈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途径及主要特征,包括促进社会和谐、合理的社会分化、推进政治文明三个主要方面,为国家和地方建设及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方法和思路。

  • 标签: 公共服务型政府 政府职能 经济社会发展
  • 简介:学界对律师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表述,不能从理论上给律师社会责任一个正确的定位.从而给广大律师实践社会责任一个理论上的指导。因此.有必要从基础理论上对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给予一个再审视。以衡平委托人与委托人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冲突为视角.借用“在确保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实现企业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福利最大化”这一“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为向导。提出律师社会责任应当是一种“建立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基础.以衡平委托人与委托人之外的社会公共利益冲突为延伸和有机组成”的责任的观点。意图从理论上给律师社会责任寻找一个正确定位,并求教于对律师社会责任有关注和研究的同仁。

  • 标签: 律师社会责任 行业定位 利益衡平
  • 简介:本文从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出发,论证社会功利主义为"公共利益"提供了最恰当的定义.按照这种定义,"公共利益"就是全部私人利益之和,而法律的基本目标就是个人利益总和的最大化.尽管如此,"公共利益"仍然很难准确计算,因而在很多情况下--例如土地征收和城市拆迁,政府计划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通过制度决定的.由于代议制民主和功利主义具有天然联系,议会一般被认为是"公共利益"的最适当决定者.最后,议会代表的多数人利益可能和少数人权利发生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议会权力及其所定义的"公共利益"必须通过宪政机制而受到限制,以避免侵犯宪法为所有人保障的基本权利.

  • 标签: 公共利益 功利主义 民主 法治 宪政
  • 简介:浙汀中坚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位于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幢8楼。本所于1979年创建,属温州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其前身为温州市法律顾问处、温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同时被誉为温州律师的摇篮。

  • 标签: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浙江 温州市 法律顾问
  • 简介: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省厅直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自2001年创立以来,国圣的律师业务向多领域、多层次发展,涵盖了公司购并、破产重组、知识产权、土地房产、金融税务、劳动争议、国际贸易以及刑事诉讼等领域。现已发展成为浙江省一家管理规范、执业诚信、人才荟萃、服务优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 2001年 多层次发展 律师业务 公司购并
  • 简介:2006年1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由全国优秀律师胡祥甫与其他志同道合的高级合伙人胡东迁、崔海燕、朱智慧、王全明律师发起创立,张子年、陶海英律师先后加盟作为高级合伙人,是一家综合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取名金道,意指为客户寻求最佳解决之道。

  • 标签: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浙江 志同道合 合伙人
  • 简介:素,通“愫”,本色、真情也。曹植诗云“愿诚素之先达兮”。豪,具有高超才智与品德的人。《冠子·博选》记:“德千人者谓之豪。”素豪,即本色英雄,意在不事张扬,真诚打造伟业。

  • 标签: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 人才培养 自身素质
  • 简介:本所从事经济、民事、刑事、房地产、工业产权、涉外经济、法律顾问等'诉'与'非诉'业务。本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凡案件代理敢于动真碰硬,全心全意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

  • 标签: 思源昆仑 昆仑律师事务所 浙江思源
  • 简介: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6年8月,系浙江省第一家以“商务律师”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设在温州商务核心地带,地理环境十分优越,商务机构云集,交通十分方便,办公环境舒适、设备先进,能为客户及工作人员提供一流的服务和工作环境。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 商务 地理环境 办公环境 工作环境
  • 简介: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由建筑房地产领域著名律师林镥海发起创立,在上海设有分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沪鑫所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长三角地区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最优秀的法律服务团队之一,业务重点已从浙江、上海、江苏地区逐步覆盖至全国,被50余家特大型民营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浙江 建筑施工企业 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 长三角地区
  • 简介: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是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省厅直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创建以来,国圣的律师业务向多领域、多层次发展,涵盖了公司购并、破产重组、知识产权、土地房产、金融税务、劳动争议、国际贸易以及刑事诉讼等领域。现已发展成为浙江省一家管理规范、执业诚信、人才荟萃、服务优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 多层次发展 律师业务 公司购并 破产重组
  • 简介:江苏正达律师事务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并直接受江苏省司法厅领导的高校律师事务所。她以江苏省重点高校、著名高等学府南京师范大学为依托,荟萃了一批学术造诣深、法律服务经验丰富的法学教授和专业律师,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8人,能用汉、英、德、日等多种语言文字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近年来处理法律事务逾千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三十多家。经多年努力,本所探索出了综合办案、整体办案的有效方法。本所以承办国内外经济法律事务为主。具体可提供下列各项服务:1.办理有关投资、贸易、房地产经营、企业改制、公司组建或清算、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担保、票据、税收、技术转让、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的法律事

  •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 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