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东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从分布情况看,呈现明显的地域和行业特征。从纠合方式看,以地缘为主,大多结构松散,反应迅速。从主体类型看,分为外省人员主体型、省内外市人员主体型和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渗透型。从违法犯罪客观方面看,暴力性特征明显,违法犯罪类型多样化。这是因为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团伙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流动人员生活环境的改变,致使流动人员处于不受规制状态。流动人口的流动呈明显的无序性、盲目性特征,缺乏规范和引导。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存在打击盲点。应该切实提高认识,把打击、防控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团伙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流出地的沟通协作,构建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共管体制;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维权工作;整合资源,构建整体作战格局,提高打击、防控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团伙的质量和效率。
简介: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女性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呈现高发、频发势态,被侵害对象多为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犯罪群体多为公职人员。这类犯罪形态不仅表现出我们社会道德水准的滑落,也反映我们当前法制体系的缺失。结合国际社会在惩治儿童性侵害犯罪方面的法制经验,我们在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时,应当思考中国环境下的儿童性侵害特征,在行政、立法、司法、普法、教育和家教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改进相关方面的工作,建立可追责的行政、司法考评机制,以法治思维对待儿童性侵害犯罪及其司法应对中的欠缺,创造性的探索司法应对和改进举措,通过有效惩罚和预防儿童性侵害犯罪而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
简介:对于残疾儿童这类最困难、最脆弱的残疾人群体,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全方位维护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目前对残疾儿童监护养育模式主要有机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公民收养三种模式。实践证明,残疾儿童的收养可为残疾儿童提供理想的家庭生活,是养育残疾儿童的最佳方式。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让其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温暖并得到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对收养残疾儿童还专门作了例外规定。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残疾儿童的渠道,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收养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涉外收养法律法规为规范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提供了有效机制。无论是我国有关残疾儿童国内收养还是跨国收养的法律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与不足,亟待从实体与程序上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