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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推动人类知识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数学呈现出一般方法论的特征。在法律论证过程当中,运用数学知识进行推理、演算和分析,论证案件中的法律命题,形成特定的解释和判断,得出相应的结论,可以实现司法说服。数学本源于人类生活的特性决定了人类可以运用数学方法解释法律现象。运用数学方法进行法律论证,是数学作为方法论的本质展现,也是法律论证的理论升华。在司法实践中,数学方法在法律事实论证和法律适用论证当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当中,过度强调数学论证可能会忽视必要的价值考量,偏离法律理性和司法规律,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司法经验和法理反思两方面的研讨表明,法律论证应当谨慎对待数学方法,特别是要注重考查关联性,有效发挥数学方法的正能量。

  • 标签: 数学方法 法律论证 司法规律 价值考量 关联性
  • 简介:在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中,根据物证笔迹查找犯罪嫌疑人,是重要而有效的途径.目前,笔迹检验主要是根据文检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分析综合笔迹检材和样本的笔迹特征,排除嫌疑人或认定作案人,这是一种定性分析方法,非常重要,但笔迹检验不能只局限在定性分析.数学方法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严格的程序化步骤和简明精确的表达方法.为使笔迹检验的方法更科学,结论更准确,更有利于出庭作证,我们在笔迹鉴定过程中广泛运用数学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迅速准确地得出鉴定结论,为侦查破案提供重要依据,丰富和发展笔迹检验的手段和方法.

  • 标签: 笔迹检验 数学方法 应用 定量分析
  • 简介:数学建模旨在培养学生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问题的能力,它对促进大学数学教育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从思想道德素质,自学能力、观察力、创造力及文化素质等方面探讨了数学建模对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作用.

  • 标签: 数学建模 大学生 综合素质 素质培养 创造力
  • 简介:数学思维对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而西方文化逻辑就主要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体系之上。由于西方的数学是演绎数学,具有形式化的特点,所以,建立在演绎数学基础上的西方文化逻辑便具有注重形式化的特点。西方文化逻辑对西方文化中的所有学科都有影响,法律也不例外。西方的思维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演绎数学的基础之上,所以,受思维方式影响的西方法律也必然具有形式化的特点,即注重法律形式合理性。由于数学是理性的化身,所以,近现代西方法律理性化的结果使法律得到了数学理性更深的改造。数学思维虽然不是近现代西方法律形式合理性形成的唯一影响因素,但无疑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 标签: 西方法律 形式合理性 数学思维 文化逻辑
  • 简介:<正>语言是人们思维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的语言素养如何,取决于他的政治和业务的修养.有人说,律师要有演说家的口才和风度.此说虽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尽然.根据律师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律师的语言是有着自己的特点和素养的.那么,律师的语言素养究竟包括些什么呢?一要突出一个"实"字.律师的语言,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没有这个前提,律师就没有发言权.人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

  • 标签: 语言素养 政治 律师语言 表现形式 律师工作 思维活动
  • 简介:“法治浙江”的努力不是没有出现法治割据之误区的可能,避免此误区首先需要廓清一项合规律的解释方案。“法治浙江”不应无视法治规律而使法治行政区划化;应在国家实定法秩序的藩篱之内,以地方立法为核心,聚焦于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在此基础上,除了体现浙江风格之特色式经验外,尚应关注制度空间所允许的超越一省之域的先行式经验的摸索;探索之余,“转化意识”十分重要,即适时地将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 标签: 法治浙江 法治国家 地方立法
  • 简介:监察官作为监察制度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优劣直接影响到监察的效果。隋朝监察制度的性质和监察对象、内容、范围,决定了监察官必须具有耿直敢言、公正无私的品格,器识远大、博学多才的素养和丰富的基层实践工作经验等,只有如此,才能承担起上匡失策,下纠官邪的监察职责,保证国家机器稳固而高效地运转。

  • 标签: 隋朝 监察制 度监察官 素养
  • 简介:本文清楚地阐述了反对立法的司法审查的核心理由,适些理由是在特殊宪法体系下,封特殊决策和司法审查出现的历史的简洁讨论中得出的。本文批判司法审查基于两个基础:第一,文章主张没有理由认为由司法审查保护权利能比由民主的立法机关做得更好。第二,本文认为,除了产生的结果外,司法审查是民主但不正当的。然而,反对司法审查的理由也不是绝对或者无条件的。在本文中,这些理由以若干条件为前提,包括假定社会有着运作良好的民主机构,社会申的大部分公民认真对待权利(即使他们可能并不赞同他们拥有的权利)。文章末尾则讨论这些前提条件丧失时会出现的情形。

  • 标签: 强势司法审查 权利分歧 过程相关性理由 结果相关性理由 多数人的专政
  • 简介:从侦查、起诉到审判,整个刑事诉讼活动都围绕着证据展开。法官依据证据来认定事实进而作出裁判,检察机关能否精准指控犯罪的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检察机关应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并从理论层面上和实践层面上进行分析和阐述。从理论层面上,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应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把握审查起诉标准,重点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瑕疵证据补正规则,口供证据补强规则进行了分析,对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进行了剖析。从实践层面上,从强化庭审前对证据的审查和加强庭审过程中对证据的掌控力进行了论述,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 标签: 证据 刑事指控 证据裁判规则
  • 简介:法治起源于对人治条件下专制和独裁问题的解决,法治的目标是维护民主、保障人权。历史表明,国家机关对权力的滥用是破坏民主和侵犯人权最主要的力量,同时权力腐败又是其他一切违法犯罪赖以滋生的土壤。因此,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权。

  • 标签: 人治 法治 民主 依法治国 依法治权
  • 简介:<正>为挖掘人才培养单位国家计划外的办学潜力,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加快培养人才,促进四化建设,近年来各地签订了大批人才培养合同,如代培中专生、大学生、研究生合同等,但由于该合同情况较复杂,加之又无法律上的依据,合同签订单位往往各自为政,所签合同亦无固定的格式,带来某些混乱现象。最突出的是有些人才委托培养单位只注意与培养单位签订合同,而忽视与被培养人签订合同。由于被培养人没有合同的约束,一旦被培养人翻悔,就会给委托培养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并使委托培养单位与培养

  • 标签: 培养人才 培养单位 签订合同 委托培养 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
  • 简介:十七大报告中除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建设,在社会建设后面有个任务就是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并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放在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节里面。我体会社会体制改革应该是指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改善民生。但是我认为这还不够,社会体制的范围应该更广泛一些,相对于国家的体制来说,其不应该依附于国家的体制,应该有它的独立自主的自治的地位。

  • 标签: 社会 社会权力 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
  • 简介:一、素质教育是统领和贯穿整个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一)困境与选择当代大学教育面临矛盾与困境是:一方面,在教育理念上,通识教育的重要性被不断地肯定,而另一方面,在实行中,通识教育的重要性又不断地被淡化,甚至忽视.

  • 标签: 法律职业素养 素质教育 教学质量 教育理念 人文教育 法学教育
  • 简介:方法制概念上不同于法治或者地方法治,它指的是在法治统一原则下,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应对宪法法律实施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则与制度的总和。当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在整个权力体制下拥有完整的独立权力,地方在实践中衍生出的各种次级规则和制度因此也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合理把握次级规则与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是理解地方法制的关键。地方法制并不是一个与法治相割裂的本体概念,它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方法论视角,将地方作为分析单元,观察地方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信地方能够为中国的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标签: 地方法制 次级规则 方法论 地方 法治
  • 简介:<正>我国传统的量刑方法是综合估量法,或称经验量刑法。根据这种量刑方法,审判人员首先审理案件,掌握案情,在法定刑范围内,参照司法实践经验,大致估量出对现在案件应当判处的刑罚,接着再考虑案件中存在的加重、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最后综合估量出对犯罪人应判处的刑罚。综合估量法简单易行,而且在当前条件下适合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我国刑法本质的特点(指简单、概括),还可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个人智慧。

  • 标签: 多种量刑情节 法定刑 我国刑法 量刑基准 量刑幅度 审判人员
  • 简介:裁判方法固然能促进法治的发展,但也有可能摧毁法治的根基:以形式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可能消解法治的权威,而以实质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则可能瓦解法治的基本宗旨。因此,在维护法治能真正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下,能动主义的裁判方法固然重要,但传统的逻辑涵摄裁判方法不能丢;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不能丢,应该以其作为衡量裁判方法运用是否得当的一项坐标。

  • 标签: 裁判方法 法治 基本价值
  • 简介:据考察,民法典的编纂几乎总是在一定的政治因素的刺激之下浮出水面,而民法法典化之形式与实质价值的实现,也总是受制于一定的社会政治文化条件。虽然目前中国的民法法典化呼声很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尚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思想积淀和学术准备,更缺乏民法典发挥其内在价值的社会土壤,因此,在当前政治稳定、立法权统一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该急于制定一部民法典,而应该更深入地进行基础性的研究。

  • 标签: 民法法典化 政治因素 价值实现
  • 简介:反胁迫并非为了维护意思自治,而是源自公权力对私人自我执行的反感与打击,这是区分合法威胁与违法胁迫的关键。与刑法针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和直接定罪不同,民法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不够科学,亦未针对胁迫行为本身加以制裁,颇值改进。民法的胁迫制度需要超越《民通意见》第69条而设定更科学的类型化标准:胁迫不仅会引发法律行为(合同)的无效,本身更会诱发法律所设定的公法或私法责任;胁迫责任的认定和本质,乃是胁迫人违反了社会契约,即违法地谋取本该让渡给公权力之执行权限。

  • 标签: 胁迫 违法性 博弈论 类型化 自我执行
  • 简介:法律职业技能是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所应具备的与法律职业密切相关的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它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解决问题的技能、事实调查的技能和法律表达的技能之于法律职业尤为关键.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存在着不同的模式,本文所关注的是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途径:课堂教学和非课堂教学即诊所教学对法律职业技能的意义.

  • 标签: 法律职业技能 技能训练 课堂教学 非课堂教学 法学教育
  • 简介: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刑法中刑罚、犯罪的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探求怎样用有限的刑罚资源,发挥最优的刑罚威慑效果,从而达到以最少的刑罚资源达到最优的社会效益。

  • 标签: 法律经济学 刑法学 刑罚 犯罪心理 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