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罪推定,历来都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尤其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关于无罪推定的争论也愈发激烈,各种观点亦层出不穷。本文不想介入此间争论,只想从无罪推定和刑事诉讼的关系这个角度上,来谈一谈在实践操作中应如何把握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浅析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合法、有效判决以前,应推定其无罪。它所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人必须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且经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才可确认为罪犯。所谓"确凿"、"充分",是指能证明犯罪的证据要有完全的证明能力,真正符合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所谓"合法"、"有效",是指审判活动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又要
简介: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但是,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法院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之检索功能不完善。仅靠网上公开裁判文书还不能为公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不能为上级法院、上级检察院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应将起诉状、上诉状、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抗诉书等案卷材料依法上网。建立供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统筹规划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政务网站中的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建设。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归档案卷材料电子资源数据库、裁判文书模块、导航栏的检索功能。
简介:"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简介:P2P网贷平台犯罪不等于P2P非法集资犯罪,前者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P2P网贷平台可定性为类金融机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非法集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三种罪。以罪名划分为主线,分别论述此三种罪名的具体罪状可能涵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相应提出司法治理的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运用自身职能,参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治理。建议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来规制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但不应根据人数、而应根据融资金额来设定入罪标准。对于尚未构成非法集资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活动,则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规制,但入罪的标准应适度提高。在具体处断P2P网贷平台融资行为的法律效力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作出合理的刑、民处分。在强化司法治理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并构建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信息基础。
简介:法制/法治系统工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崛起的系统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自身进展也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系统法学学科内外信息互动发展,法系统学与法学知识困惑和学科整合;法系统技术支持信息,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综合范式,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持体系,法制系统科学化与民主化、自由化、法治化的互动等丰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