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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各位朋友,尽管我们人类被称为万物之灵,在碰到严重天灾的时候,我们发现自己其实非常脆弱。即便如此,许多哲学家还是提醒我们,鼓励我们说人类毕竟还是伟大的,近代法国哲学家布莱

  • 标签: 思考 快乐 生命 智慧 心灵 灾难
  • 简介:罪名之惑3月初,西安枫韵幼儿园曝出“幼儿园服药”事件,随后与事发幼儿园临近的鸿基新城幼儿园曝出同样的服药丑闻.据调查,涉事两所民办幼儿园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均挂靠在陕西省宋庆龄基金会名下.12日,两所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孙某、枫韵幼儿园执行园长赵某、保健医生黄某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刑拘.13日,鸿基新城幼儿园副园长赵某及保健医生也因涉嫌非法行医被刑拘.紧接着,3月15日吉林市高新区芳林幼儿园也被曝出存在类似情况.目前,吉林市公安局已对吉林市芳林幼儿园董事长助理王某,高新区分园园长张某、园长助理郭某以涉嫌非法行医予以刑事拘留.

  • 标签: 不能盲区 儿童不能 呵护儿童
  • 简介:<正>第三十三条(对儿童或少年关于略式程序的杂则)以略式程序处分有关儿童与少年,或根据成文法有关人员被认定有罪时,不使用"有罪决定"和"判决"的用语。有罪决定或判决,在儿童或少年的场合,应解释为在案情的性质方面,因犯罪而被宣判的有罪者,它应包括有罪决定或根据该决定而提出的命令。

  • 标签: 儿童 少年法院 学校 命令 简易法院 作为犯罪
  • 简介: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女性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呈现高发、频发势态,被侵害对象多为偏远地区的中小学生,犯罪群体多为公职人员。这类犯罪形态不仅表现出我们社会道德水准的滑落,也反映我们当前法制体系的缺失。结合国际社会在惩治儿童性侵害犯罪方面的法制经验,我们在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时,应当思考中国环境下的儿童性侵害特征,在行政、立法、司法、普法、教育和家教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改进相关方面的工作,建立可追责的行政、司法考评机制,以法治思维对待儿童性侵害犯罪及其司法应对中的欠缺,创造性的探索司法应对和改进举措,通过有效惩罚和预防儿童性侵害犯罪而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

  • 标签: 性弱势群体 缺德特权 司法缺失 最低容忍 化学阉割
  • 简介: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走向法治的进程中,要实现法治的实质价值追求——保障权利,不可不认真地看待权力。从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来看,我国公民权利的种类并不少,救济公民权利的法律途径也达到相当程度的完备,但任何纸面的宣言要得到落实,都有待权力机器的有效运作。本...

  • 标签: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规范权力 权力行使 行政自由裁量权 权力运行
  • 简介:自法理学引入中国,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法治之理"尽管高度被强调却仍未得到有效重视。与之相随,法理学科以及研究者的身份地位也在传统政治与现代法治之间来回摇摆。然而,在当下的法治中国建设中,法治之理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和法学原理的政治行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支撑,中国的现实社会也需要用法治之理进行打量和改变。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作用来看,我们只有在构建了成熟的法治之理基础上,才能用法治理想改变中国。在此过程中,需要基于法理学科和法理学者的身份焦虑以及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对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中的问题和思维方式上的缺陷进行反思。

  • 标签: 法治 法理学 法学理论体系 法治中国 法治思维
  • 简介:邓小平理论指导法学研究佘孟孝党的十五大最大的历史贡献,就是第一次提出了邓小平理论这一科学概念,郑重地把这一理论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鲜明地提出邓小平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和行动...

  • 标签: 邓小平理论 法学研究 依法治国 指导法 民主法制建设 民主与法制
  • 简介:近年来,世界各国各种形式的虐童现象居高不下,而家庭环境中儿童虐待现象尤为突出,给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家庭环境内儿童虐待的心理危害和致成因素,才能真正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制定正确的应对策略。儿童权利是当今世界人权的重要内容,唯有将其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才能防止和降低家庭环境内儿童虐待现象的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 标签: 儿童虐待 家庭 心理成因 应对策略
  • 简介: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可作为买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对买卖双方所持帮助故意及其支配下的介绍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其共犯形态进行判断,在帮助买卖一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帮助犯定性处罚。在帮助买卖双方故意支配下实施介绍行为的,按想象竞合犯的处罚规则,从一重处断。介绍卖淫罪、介绍贿赂罪不是将介绍行为入罪的有力例证,没有必要将介绍买卖妇女、儿童行为独立成罪。

  • 标签: 介绍买卖 妇女 儿童 性质
  • 简介: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否以及量刑轻重的依据。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相对数(人均年收入为参数)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并对其优点及可行性作了初步探讨。一确定数额标准的重要性数额是衡量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依据,①从而成为这些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在刑法中(如果不注明,本文所指是修订后的刑法),对数额规定采用四种形式。1.刑法条文直接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术语规定犯罪和刑罚。采用这种形式规定的在刑法中有四十五条,主要是侵犯财产罪和破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条文中没有数额的字眼,而是“重大损失”、“特

  • 标签: 数额标准 财产犯罪 司法解释 经济发展状况 相对数 司法实践
  • 简介:对于残疾儿童这类最困难、最脆弱的残疾人群体,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全方位维护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目前对残疾儿童监护养育模式主要有机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公民收养三种模式。实践证明,残疾儿童的收养可为残疾儿童提供理想的家庭生活,是养育残疾儿童的最佳方式。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让其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温暖并得到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对收养残疾儿童还专门作了例外规定。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残疾儿童的渠道,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收养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涉外收养法律法规为规范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提供了有效机制。无论是我国有关残疾儿童国内收养还是跨国收养的法律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与不足,亟待从实体与程序上予以完善。

  • 标签: 残疾儿童 国内收养 跨国收养 法律机制
  • 简介:我国虽早就开始推广中水回,但是各地中水回的普及和推广效果却一直不佳。究其原因,中水回用法律制度未能起到很好地引导和保障作用是重要原因。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中水回的立法工作,但是,中水回用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要想普及和推广中水回,就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中水回用法律制度,只有在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之下,中水回才能真正健康发展。

  • 标签: 中水 中水回用 立法
  • 简介:量刑建议是近年来检察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一种司法请求权。构建量刑建议制度可以使有关量刑的问题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有效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对近年检察机关推行量刑建议制度改革的梳理,对现有成果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总结,并明确指出我国已具备构建量刑建议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出了我国构建量刑建议制度的设想。

  • 标签: 量刑建议制度 基础 问题 设想
  • 简介:问:半年前,我离开老家外出打工,钱包和身份证在火车上被小偷偷走。由于回老家补办身份证太麻烦,我根据街头的广告,化名“李某某”,找假证贩子办了个假身份证,并持此证与某家具厂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在该厂上班5个月后,我发生工伤,左手被机器锯断。家具厂老板在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后,只愿再付给我10000元。我坚决不同意,要求家具厂按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给予赔偿。请问:假身份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标签: 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 身份证 工伤保险待遇 家具厂 外出打工
  • 简介:物权法草案第三编是益物权。益物权在大陆法系民法中不过是一个理论用语,能擢升为法典用语,大概是主流物权理论想证明自、己也重视财产利用而努力的结果。鸡不会因为飞上了屋顶而成为鹰,益物权虽然入阁拜相,但在主流物权理论那儿仍是一个见着所有权就直不起腰来的包衣奴才。主流物权理论给益物权定了两道家规:一是益物权不能有处分权,二是益物权只能限于不动产,益物权一旦逾制,就按物权法定原则予以惩罚。主流物权理论是中国大陆的一些主流学者在这十多年间从中国台湾地区贩运过来的,为了保证原汁原味,他们自己不掺什么东西,也绝不让别人掺,至于合不合大陆人的口味,他们是不管的。

  • 标签: 物权法定原则 用益物权 物权理论 中国台湾省地区 大陆法系 中国大陆
  • 简介:<正>以罚金替代短期自由刑的执行(以下简称易科罚金)是刑罚易科制度的一种。刑罚易科制度,亦称换刑处分或易刑制度已载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典。主要有三种:(1)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2)罚金易科短期自由刑或劳役;(3)短期自由刑或罚金易科非刑罚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易刑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以及不同观点的考察,探索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以供学界同仁研究和立法机关参考。

  • 标签: 易科罚金 短期自由刑 犯罪人 法定刑 有期徒刑 罚金刑
  • 简介: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律制度革新关乎行政事业体制改革的成败。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本质是财产问题,决定其应由物权法调整。益物权的本质与功能是确定一国用益物权制度的法理依据,一国的基本财产关系是确定益物权的内容和种类的必要因素。我国物权法缺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利用关系的规范,不利于建立完善其监控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在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天然分离,为物权法确认一种新型益物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 标签: 公有制 公物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用益物权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权
  • 简介:<正>在马萨诸塞州区法院的审判室里,几乎每天都可以看见主持法官向孩子们教授法律。孩子们观看男女法官判定实际的被告或原告并传下实际的判决。这些活动是一个州范围内计划的组成部分——这个计划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计划之一——向小学生和中学的学生讲授法律活动的方式和法院的知识。自从一九七九年以来,马萨诸塞州的法

  • 标签: 马萨诸塞州 法院法 法律教育 法律知识 小学生 审判室
  • 简介:拐卖行为客观上完全可能现实地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自由、身体安全或家庭关系,但是将其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稳定的法益,不仅不利于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周延保护,而且不能很好地反映刑法规定本罪的目的。将人格尊严视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既能实现相关刑法条文之间的协调,又揭示和反映了本罪的本质特征,同时又可以最大程度地拉近"剥削"与"出卖"之间的实质联系,有利于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接轨。拐卖妇女、儿童罪与人口贩运罪之间的差异,不仅不足以影响我国全面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而且可以兼顾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国情,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本罪的打击范围,更好地反映国际法和国内法保护妇女、儿童的立法宗旨。采纳"人格尊严说",有利于确定"以出卖为目的"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有利于确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行行为,有利于否定"违背被害人意志"的构成要件地位。

  • 标签: 拐卖妇女、儿童罪 犯罪客体 以出卖为目的 实行行为 违背被害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