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考察光照、温度和湿度对于中性笔墨迹中PEG低聚物降解变化的影响。方法选用PEG分布不同的6支黑色中性笔平行制样,分别放置在250W/m2辐照强度(40#)的光照环境、802RH(25#)的高湿度环境和40#高温环境下老化,应用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LC-HRMS)定期检测样品中PEG各低聚物的相对含量比值R。结果6支中性笔墨迹中R值变化趋势相同。有光照老化条件下,PEG降解最快。在同样避光的情况下,高温环境下PEG的降解速度比高湿度环境下快。高湿度环境下PEG的降解主要是微生物引起的生物降解。结论在实际文件保存环境中,光照和温度将是影响中性笔墨迹中PEG低聚物降解的主要因素。
简介:在皮革喷雾剂案中,德国联邦最高院回避条件公式转用反向排除法推导产品致害原因性的论证并不妥当,一般因果法则作为具体因果关系的必要部分,是无可绕开的待证事实,其合法则性与否取决于经验科学的能力以及法学自身的接受标准。其次,通过危险前行为的'违反义务性'得出公司董事的保证人地位会导致'法所不允许的危险'的外延限制被不合逻辑地消解,对此,理论上可从其他角度获得解决保证人地位的方案。最后,公司集体表决的程序框架则为董事投票与结果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确定提供了合法则性。中国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虽然免去了德国法院试图将产品责任归责个人化中遭遇的说理困难,但是追求刑法解释教义精确化的努力能够更好地形成风险社会中对公民行为的指引。
简介:目前,我国最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点就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涉及到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何定罪处罚,食品生产中添加的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掺进的药品、使用的新资源食品,被当作食品原料的已腐烂变质或者被污染的食品等物质能否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等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观点。
简介: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要求,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6月底前市县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全部建立党组织。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简介:“蛋白粉”、瘦肉精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不属于食品,生产销售上述添加剂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添加剂必须介入他人的有责行为才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不宜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无相应合格产品存在或不属质量不合格的不能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绝对不允许买卖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即使属于非法经营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也要达5万元以上才能入罪,无法规制会危害人体健康但数额未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刑法》规定的漏洞导致司法机关选择最相类似罪名定处有破坏罪刑法定原则的危险,故我国《刑法》应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添加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