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法官助理制度是我国台湾地区法律正式确立的一项法院组织制度。根据台湾“法院组织法”和“行政法院组织法”“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设置法官助理;同时“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和智慧财产法院,以及少年及家事法院等专门法院也可以设置法官助理。可以说,法官助理是台湾地区各类各级法院普遍设置的法院组成人员。

  • 标签: 法官助理制度 台湾地区 法院组织 行政法院 智慧财产 组织法
  • 简介:近年来,随着司法鉴定职业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建立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也被提上日程。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助理的设置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应该说司法鉴定人助理的地位特殊,其设置也对鉴定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在实践中因各地做法不一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作为一种新生的制度,如何建立并发挥该机制的积极效益,是我们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该追求的目标。

  • 标签: 司法鉴定人 助理制度
  • 简介:鉴定人在整个鉴定活动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决定了司法鉴定人制度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司法鉴定人资格认证制度方面的不足,也是缓解鉴定人才匮乏、保障鉴定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司法鉴定 鉴定人助理 业务管理
  • 简介:罗马社会根据占有事实首创了所有权制度。所有权概念出现以后,又促进了所有权权能的分离,进而又促进了用益物权体系的形成和发展,用益物权人对不动产之占有获得了最充分的占有保护。随着从重归属到重利用这一物权观念的根本转变,大陆法系各国相继增强了对他主物权人的占有保护。在我国未来的物权法上创设占有制度,确立占有诉权,使占有之诉获得物权法上的依据,乃是强化对他物权人特别是农地使用权人保护的有效之举。

  • 标签: 占有 占有诉权 物权 立法
  • 简介:法院调解制度自进入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以来,虽然一直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但迄今为止仍处于原则的目标定位不清和具体制度规范缺失的状态,不仅影响了法院调解制度作用的发挥,更使其实际运行因缺乏有效的规范制约而时常误入歧途。因此,从理论上进一步厘清法院调解制度的价值目标和内涵,从立法上完善法院调解的制度规范,是保障其健康发展的必须。

  • 标签: 法院调解 制度保障 立法完善
  • 简介:我国民法典应当在物权编所有权一章设专节规定添附制度,在添附制度的适用条件和对第三人的效力问题上采强行法规范模式,在添附物的归属和偿金请求权问题上采任意法规范模式。添附制度的调整范围应涵盖人的行为和基于自然力作用而发生的情形。在规定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之间、动产与不动产之间添附规则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动产之间的添附规则,同时对同一所有人的不同财产能否添附持否定态度。在添附效力问题上,附合物、混合物与加工物归属的判断标准并不相同;行为人的善意与否,对添附的构成没有影响,但对确定添附物的归属和丧失原物所有权一方求偿请求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民法典 添附 适用条件 效力
  • 简介:从规范意旨看,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制度本身承担着保障知情权和实现行政成本回收的应有作用。然而,实践中不收费、乱收费等做法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收费制度的功能式微和定位偏离,并可能造成恶意申请涌入、行政资源浪费和知情权受损等严重后果。着眼于收费制度的代际发展和未来完善,应当通过立法对其进行修正,具体包括以行政成本为基准明确收费标准、以便民惠民为精神改革收费方式、以充分保障为底限创新减免规则等。

  • 标签: 信息公开收费 制度机理 立法完善 知情权保障 成本回收
  • 简介:我国的立法机关注重立法前的调研和论证,对立法后的实际效果缺乏有效的评估论证,某些法律法规部分被执行或落实的不彻底的现象严重存在,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效果评估制度

  • 标签: 立法论证 效果评估 法律权威 构建制度
  • 简介:关於人格权立法问题,我国学术界存在人格实证主义和人格伦理主义的激烈争论。人格实证主义往往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只是包括民法在内的部门法律的立法原则规定,但是这些宪法规定应仅仅被看作一种原则宣示,不得直接被授引用来裁判具体民事案件。换言之,当民法上发生权利规范甚至是自然人人格权规范的不足时,绝对不能直接引据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来弥补,也即如果需要保护人格权,

  • 标签: 自然人人格权 立法问题 设计 制度 实证主义 权利规范
  • 简介:我们应当加快信访立法步伐,信访立法的目标应当是落实公民的宪法权利,统一协调信访,使争议能够协调、有序、分层次解决。信访立法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以科学的制度设置来减少越级上访,以刚性的制度规定来落实信访权利,以宽广的视野来重构信访制度,以改革的精神来配置争议解决权力,以宽容的态度来保障信访秩序。在未来的信访法中我们应当确立人大统领、县为基础、行政监察专员等基本制度

  • 标签: 信访 信访制度 立法 基本权利
  • 简介: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立法中存在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与其它法律制度和国际人权公约的矛盾与冲突,以及劳动教养法律规范缺乏统一性,执法存在随意性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完善劳动教养制度。这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是维护劳动教养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是适应国际人权领域斗争的需要。

  • 标签: 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制度 立法
  • 简介: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作了完善,但由于观念上和制度上的因素,有些原则、制度至今仍未确立。自由心证原则、证据先悉程序和证人宣誓制度即须建立完善。

  • 标签: 自由心证 证据先悉程序 证人宣誓
  • 简介:司法改革已在大陆全面铺开,检察机关有46%以上的人员纳入检察官助理进行分类管理。此次司法体制改革分类管理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如何正确处理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特别是与检察官助理的关系。特别是在原先检察员单打独斗、助理检察员可以代行检察员职权的办案模式下,司改后员额内检察官与检察辅助人员的关系成为不少检察人员的困惑。2000年我国台湾地区建立了检察事务官制度,该制度对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均有明确规定。对我国台湾地区检察事务官制度进行研究分析,能够为我国大陆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官分类管理提供积极借鉴,非常有必要。

  • 标签: 台湾地区 检察官 司法改革 检察官助理
  • 简介: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有必要科学界定法官助理的地位和职能。德国、奥地利和我国台湾地区,实行法官和司法事务官的分立。司法事务官从书记官的职能中分立、演变而来,在民事司法方面处理大量的、简易的非讼事件。法官处理诉讼事件和少量复杂、重要的非讼事件,并对司法事务官的处分进行审级上的监督。司法事务官制度的理论基础在于司法裁判权和非讼裁判权的本质区别。借鉴司法事务官制度和非讼裁判权理论,可以在专业性审判辅助业务之外,赋予法官助理相对独立的非讼裁判权,强化法官助理职责的独立性。

  • 标签: 法官助理 员额制 非讼裁判权 司法事务官
  • 简介:我国目前的立法听证会基本上是立法机构主导的选择过程,听证程序规则的简陋、粗疏无疑是一个基本缺陷。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听证程序的瑕疵及其缘由主要在于立法听证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的模糊性;听证会的公开性、透明度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听证结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立法听证的发展应在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实现其民主性功能定位。

  • 标签: 立法 听证制度 瑕疵 民主
  • 简介:我国修订《继承法》时应当建立特留份制度.关于特留份的性质,应当采纳继承权说,明确其为法定继承权的-种;特留份权利人的范围应当限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对于特留份的计算,应当采纳个别特留主义,以各个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时应得的应继份为基数,确定特留份的数额为应继份的-定比例;关于被继承人生前特种赠与能否成为特留份扣减权之标的,应分情况讨论:被继承人为生前特种赠与时没有明确表示不得算入应继财产时,特留份权利人可以因特留份受到侵害请求扣减,当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算入应继财产时,应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 标签: 特留份 性质 计算 扣减
  • 简介:立法听证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听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从只有"听证会"三个字到专门独立的法条规定的演变历程。立法听证制度目前的运行现状,是将着眼点放在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上。论及各地就立法听证制度的细则做出各种不一的规定,给立法听证制度的运行带来诸多障碍,从而可提出拟定全国统一的立法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成为必要。从立法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展开,在现行立法听证制度框架内,明确听证参与主体的角色构成和权利义务、明确立法听证的论辩性并打破知识垄断以及完善听证报告采纳制度三项制度建议,将进一步突破了现有立法听证制度框架,纳入律师代理参与制度、招募成立职业的听证组织团队以及将立法听证启动时间提前这三项制度创新设计。

  • 标签: 立法听证 实施细则 论辩性 听证报告 律师代理
  • 简介:关于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立法导向,理论界存在着“以损害赔偿为导向”的立法模式和“以预防震慑为导向”的立法模式两种立法改革意见.笔者从立法的有效性和抗干扰性角度出发,认为“以损害赔偿为导向”的立法模式,更符合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立法的法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我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范式.

  • 标签: 证券民事赔偿 认识误区 立法导向 制度设计范式
  • 简介:建立公民立法参与制度,是立法民主化的重要表现。本文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我国的国情,建立公民立法参与制度的原则、活动方式以及公民立法参与在立法活动中所处的地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 标签: 立法 公民立法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