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法研究存在高外部引证率和低研究水准之间的“落差”,需要对社会科学知识在环境法研究中的运用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促进环境法领域的知识增长。针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表明,基于法教义学的解释是非常不充分的,有对经验事实进行选择性的“裁剪”以符合价值预设(政府和企业“合谋”侵害公民环境权益)之嫌,不足以从根本上揭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践逻辑,也无助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理性应对。根据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能够对当前中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给出更具解释力的结论。环境法研究应当采取更为开放和多元化的研究路径,秉持“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的宗旨对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将法教义学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有效结合。
简介:市场经济是私权制度的基础。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思单一财产制度导致中国经济封闭。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重建私权,构建民法制度体系。同时,改革开放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突破封闭,使中国进入全球市场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应运而生。新时代,中国从“复制经济”转型为“创新经济”。应当进一步完善的市场经济,充分有效的保护私权。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找到与世界市场经济的契合与平衡。解放思想,促进知识产权等私权制度的复兴。转变观念,承认“私”是第一性的客观存在,保障个体的生存空间符合科学发展观,进而为“私”“私权”正名,把政策宣示上的“私权”正当性,转变为制度。《民法典》作为中国私权总章程,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财产关系提供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简介:在智力创造中,既包含了人类公有的思想,也包含了创造者本人的独创的思想.知识产权中涉及到与思想有关的财产或者财产权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涉及智力产品的保护,其保护的客体就是负载思想的知识产品.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共有物在协调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虽然是以有形财产为对象的,知识共有物的存在由于可以满足劳动学说中的获得财产权的"先决条件"--智力创造者对其智力创造物的知识产权以不伤害其他人的同等的创造力为前提,以及以不妨碍从已有的文化和科学遗产中吸收涵养为前提--洛克的劳动学说也可以佐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