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私有财产是宪政的基石、人权的屏障、民主的前提、市场经济的核心、社会繁荣稳定的枢纽。保护私有财产是维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前提。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从宪政建设和法律保障及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等方面对私有财产给予完整充分的保护是我国当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的重要课题。

  • 标签: 私有财产权 私有财产权保护 制度
  • 简介:利益的冲突和协调是社会的常态。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平衡是法的价值取向。作为个人利益重要组成部分的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之间是冲突和协作的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公法都呈现出在保护私有财产与保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的趋势。通过树立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平等保护的观念,在宪法中明确宣告对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重点健全对行政权的规范和制约机制等,以实现私有财产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动态平衡。

  • 标签: 私有财产权 公法保护 价值取向 公共利益 利益平衡
  • 简介:2004年"私产入宪"是我国公民财产保护的一大历史跃进,它彰显了国家对个人财产利的尊重和保护。从本质上来看,与宪法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法在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上应该大有作为,然而由于理论研究的欠缺和惯性思维的使然,我们往往将行政法上的公民私有财产等同于民法上的权利,导致公民私有财产在行政法保护上的弱化。因此,在行政法上对私有财产的地位进行界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 标签: 私有财产 平等 保护 克减
  • 简介:在土地私有制占支配地位的宋代,利益的多元化孕育并发展出了形形色色的私有权益,私有财产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不争事实。宋代私有财产中的“个人”不同于西方,是家庭之私与“伦理个人之私”,还有“外商个人之私”。私有制上升为权利须经法律认可与司法保障。在没有民法典及私法观念的历史条件下,宋代法律通过经义、敕令、律典、令典诸方式规制人们的民事生活,又通过司法保障各种类型的私人财产利。这种保护既适用于普通民众,也特别注意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其彰显的时代特色风格独具。

  • 标签: 私有财产权 宋刑统 砧基簿
  • 简介: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上,博伊德案是最重要的宪法第四修正案源头判例之一。博伊德案确立了以财产为中心的第四修正案分析方法。在博伊德案中,最高法院指出,第四修正案违法行为的实质"不在于破门而入,也不在于翻箱倒柜,而在于侵犯了个人对于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以及私人财产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自博伊德案以后,在长达80年的时间里,控方行为是否构成"搜查扣押",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对个人财产构成了"侵害"。对于中国来说,该判例关于财产利益的分析颇具启发意义。如果承认拟扣押的"证据"有可能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那么,即使扣押证据承载着追诉犯罪的公共利益,我们依然需要为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不合理干预设定一个规则或底线。

  • 标签: 刑事搜查扣押 博伊德案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 简介: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私有财产的范围,并依法对私有财产给以保护,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标签: 保护私有财产 物权法 非公有制经济 民事关系 基本法律 财产关系
  • 简介:本文分析了当前私有财产保护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加强民商法中私有财产保护的建议:一是健全民商法相关内容,二是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要完善侵权行为法,四是加强民商法执行监管。

  • 标签: 民商法 私有财产 保护问题
  • 简介:世界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国民的私有财产的比重和累积度在不断扩大和增加。为了顺应社会发展方向,使之国际化,多元化,私有财产的地位也得到不断肯定。国家给予相关政策,运用民商法对我国民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但是,在实行过程中,民商法的漏洞或多或少的也在逐渐暴露,需要我们去探讨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因此,本文基于民商法视觉,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分析提出问题并给予建议。

  • 标签: 民商法 公民 私有财产 保护研究
  • 简介:宪法财产和民法财产既有分工,又有协同,它们共同促进人类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从而为我们进入真正的自由王国奠定物质基础。我国财产保护制度存在着体系性缺失。应该按照先修改宪法财产制度,后完善民法财产制度的步骤重塑。

  • 标签: 宪法 财产权制度 民法财产权 消极权利 积极权利
  • 简介:宪法财产条款是一国宪法确立私有财产宪法保障地位的规范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是我国宪法上的财产条款,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但我国宪法财产条款采不完善的"保障+剥夺"二层结构,因而应予修正,改采完善的"保障+限制+剥夺"三层结构。一国宪法财产条款所保障的财产范围是十分广泛的,一切具财产价值的私法上的权利和公法上的权利都在其内,具财产价值的期待性权利乃至存在合法性瑕疵的财产也可以有条件地包括其内。宪法财产条款为一国宪法上的财产提供双重保障机制,即个别保障与制度保障、存续保障与价值保障,我国宪法财产条款在此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 标签: 宪法财产权条款 规范意义 财产范围 保障机制
  • 简介:涉及共有财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多样的诉讼形态,有必要进行类型化分析,以便为实务上的程序操作提供指针。因共有财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诉讼原则上都应为共同诉讼,但基于物权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的情形允许共有人单独起诉。此种情形在诉讼法的学理上导致“不可分”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转化为“可分可合”的类似必要共同诉讼,亦为《民诉法解释》第72条修改此前相关规定的原因之一。此外,因共有权人内部纠纷引发的共同诉讼形态中,某些情形下部分共有人能够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有通知与争议对方存在利益一致性的部分共有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可能性。牵涉到共同共有的财产且共有人为被告时,原则上全体共有人都必须共同参加诉讼。按份共有人只有当纠纷不会牵扯到他人份额时才例外地不必作为共同诉讼人。

  • 标签: 基于共有财产权的诉讼形态 固有必要共同诉讼 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 简介:“法人财产”制度探析一、法人财产制度是怎样建立起来的首先要明确法人财产是一种制度,是一个社会所选择实施的一种经济权利,并将社会资源分配给人和社团,给予他们以平等自由支配权的制度。这种制度是公司制的产物。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进行市场活动,其基...

  • 标签: 法人财产权 探析 独立自主 资产证券化 投资者 共有人
  • 简介:<正>休谟的财产理论是其社会政治理论的一个中心内容,对此,休谟自己曾多次明确指出:"没有人能够怀疑,划定财产、稳定财物占有的协议,是确立人类社会的一切条件中最必要的条件……""关于稳定财物占有的规则的确立对人类社会不但是有用的,而且是绝对必需的……"哈耶克在他的"大卫·休谟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一文中认为:"休谟在《人性论》有关‘论正义与财产的起源’的那个章

  • 标签: 个人财产权 产权理论 人性论 黑格尔 政治社会 市民社会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有着数量庞大的国有资产,这部分财产,是自建国以来历数十年全国人民辛勤劳作积累下来的。然而遗憾的是,对我国国有资产目前尚缺少科学的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步履维艰,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财运作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不高,经济结构不合理,非理性短期行为严重,对国有财管理及支配手段单一,远未形成一个科学有效的体制。众所周知,自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市场经济、商品经济的因素越来

  • 标签: 国有财产 道德义务 财产管理 义务论 功利主义 伦理原则
  • 简介:财产是否属于人权,此疑难关涉政治社会的基础,简单地给出肯定和否定的断言将无法看清两者的内在联系。启蒙思想家们试图在人权基础上推导财产,进而为一种保障个体自由的法治国家奠定理论基础,但从先验哲学的立场上看,这些方案都有内在的困难。在批判这些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修正一种始于阿奎那的解释模式,康德论证了财产的道德必然性,并从人权推出了财产。它展示了康德最后的原创力,并帮助人们抵抗那些针对财产的古老怀疑。

  • 标签: 康德 人权 财产权 自然权利 源始共有 许可法
  • 简介:美国财产保障既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宪法权利的物质基础。美国宪法财产传统的形成具有特有的社会历史条件。一方面,美国殖民地土地广袤,劳动力稀少,大批殖民者成为了土地所有者。他们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成为母国宪法原则和财产保护思想的坚定支持者。另一方面,殖民地政府虽然希望干涉经济生活,却因执法力量不足,而无法达到目的。在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下,美国宪法财产传统得以形成。

  • 标签: 美国宪法 财产权保障 重商主义 征收
  • 简介:财产侵权责任在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中历来占有重要位置,并广泛存在于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责任之中。鉴于所受侵害财产范围的开放性特征,《侵权责任法》所保护的范围也相对宽泛,从侵害财产利到财产利益的损害均被其涵盖,其第2、15、19、21条等条文,共同构建了财产侵权责任的赔偿规范体系。

  • 标签: 侵权赔偿责任 财产权利 侵权责任法 解析 一般侵权 财产范围
  • 简介:文中"知识产权"特指那些"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的权利。绝对财产理论在逻辑上并不能解释知识产权法中的很多制度,鲜有学者敢于在逻辑上坚持;而激励论本质上是干预主义的,认为存在着一个中央的立法或政策制定者,他(们)可以判断应该如何安排立法,使社会效率迭至最佳。激励论的核心方法论"法律经济学"在关于财产的正当性问题上的分析是站不住脚的,并且由于成本与收益都是主观的,其关于社会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也是无法完成的。在使用上有竞争性的事物才牵涉分配问题,人行为自由的边界应该止于尊重上一次分配的结果。由于智力成果在使用上不存在竞争性,因此不存在分配问题,也不能成立财产。科技与文化的创新,作为一种人的行为不应该进行任何特殊的激励。如果创新是实现人们目的的手段,那么创新自然会涌现出来。

  • 标签: 知识产权 财产权劳动理论 激励论 企业家才能
  • 简介:有财作为公共财产的基本类型,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其公共性,而其公共性的实现必须有法律上的机制的保障。公众用国有财的公用性实现机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自由使用、许可使用和特许使用。自由使用意味着任何不特定的公众都可以自由、免费地使用某些公共国有财,许可使用本质上也属于自由使用,但为协调公众使用冲突和防止对公共使用造成损害,设定了某些使用条件。而特许使用是一类极为特殊的利用方式,它授予使用人以排他性的使用权,而自由使用和许可使用并非都可以构成个人能够在法律上主张的主观权利,但是在遭受来自平等主体间的侵害时可以享有权利的救济。

  • 标签: 公众用国有财产 自由使用 许可使用 特许使用 反射利益
  • 简介:我国婚姻法欠缺对夫妻财产行使进行法律限制的规定,导致了现实生活中一方不正当行使其权利而损害婚姻家庭生活利益的事的频繁发生。本文在探讨对夫妻财产行使进行法律限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国外立法例的借鉴,提出了对夫妻财产行使进行限制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夫妻财产权 行使 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