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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地方司法文件属于指导性法律适用文件,是地方司法机关超越个案裁判的集体司法智慧体现。在中国特有司法现状下,各种地方司法文件对审判起到积极指引和规范效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庞杂而繁多的地方司法文件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通过规范化路径来处理,从机制层面予以完善,即统一解释形式、具体化解释权限;规范制定程序、明确审查机构;完善报备制度、规范文件公开。期待通过系统而有效的规范化处理,使地方司法文件更好地服务于当前司法实践。

  • 标签: 地方司法文件 法律解释 规范化
  • 简介:作为对学界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呼吁的回应,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第53条、64条建立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提起形式上的附带性、审查范围的限定性以及处理结果的谦抑性。整体而言,新法所确立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只是行政法学界所主张的不同方案的各自保守一面的集合。保守立场下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制度存在以下不足:附带审查的形式不利于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审查范围排除规章,造成"隐性"审查与"显性"审查的冲突;法院独立处分权限的缺位使得该违法规范性文件司法监督的"事倍功半"。故有必要从以下方面对这一制度进行重构,实现由保守向开放的跨越:第一,形式上由附带审查到直接审查;第二,审查范围上由仅限部分规范性文件到包括规章及所有规范性文件;第三,处理结果上赋予法院独立处分权限。通过以上改革方向的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运行制度进行具体构建,从而最终形成一种理想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附带审查 抽象行政行为 规范性文件
  • 简介: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宪法文本主义的影响不断扩大。在本质上,宪法文本主义是文本主义在宪法解释学上的一种体现。其主要强调:尊重宪法;以宪法为中心;探求宪法文本的明显含义;排斥其他因素;反对文字主义与文本虚无主义等。公允地说,宪法文本主义有助于宪法学的发展,但其缺陷也较明显。对于宪法文本主义的主张、实质、认定标准以及其内在的缺陷进行反思,将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于宪法学方法的整体认识。

  • 标签: 宪法 文本主义 宪法解释
  • 简介:人们在交际中希望找到一种合适的表达方式,即使双方能够顺利完成交际,又使双方感到此次交际是愉快的。委婉语最重要的特征就在于运用比较抽象、模棱两可的概念,使谈话双方能够使用较含蓄的语言表达难以启齿的话语,而且不必为谈论这些事感到内疚。生老病死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也是委婉语永恒的主题。

  • 标签: 委婉语 生老病死 交际
  • 简介:伦理与道德概念需要讨论。黑格尔两次区别了伦理与道德,但他对伦理和道德的使用自身存在矛盾。与社会经历了传统(总体性)社会一理性化社会一现代(多元化)社会这三个阶段相伴随,道德伦理的样式也相应地表现为"身份伦理一抽象道德一角色伦理"的演进,由此,黑格尔的概念矛盾得到了解决。现代社会表现为"从契约到角色"的过渡,伦理与道德的概念也得到了澄清。

  • 标签: 道德 伦理 黑格尔 概念
  • 简介:美国《联邦证据规则》404(a)确立了品性证据一般禁止的规则,即品性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基于一般禁止条款涉及的主要问题,特从品性或品性特征、可采性、相关性三方面对其进行文本分析.首先厘清与品性相关的概念,接着分析品性证据禁止的原因,并对品性证据的相关性进行论述,在此,引入艾伦教授对判断证据相关性的连续性推论:证据性事实-推断性事实-要件性事实,从而对品性证据有一个全面而客观的认识.最后,在借鉴美国品性证据规则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品性证据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初步确立我国对待品性证据的应有态度:“可以采纳、必须谨慎”.

  • 标签: 品性证据 一般禁止 认知偏见 相关性
  • 简介: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出示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份由国家司法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正式文书,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检察权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司法实践中,告知书文本中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修改完善。

  • 标签: 犯罪嫌疑人 诉讼权利义务 告知 审查起诉
  • 简介:我国现有立法已从评估主体设置、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内容构造以及评估程序设计四个方面对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进行规制,但还存在诸多可完善之处。首先,现有立法没有实现决策主体和评估主体的有效分离,难以保障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设立以非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多元评估主体;其次,现有立法在界定评估对象的称谓、范围及方式上存在差异,不利于社会风险评估的有效实施,应统一界定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范围;再次,现有立法只着眼于对重大环境决策自身的静态评估,具有片面性,还应将潜在受影响公众对重大环境决策的认知态度列为主要的评估内容;最后,现有立法在评估程序设计上还存在缺失,应进一步细化程序设计,确保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效建立。

  • 标签: 重大环境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主体 范围 内容 程序
  • 简介: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先进的理念和健全的规范体系。当前,社区矫正的规范体系无论在完备性还是协调性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规范体系的不完备主要体现为《社区矫正法》的缺失,相关法规规章的不健全,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严重不足。规范体系的不协调则表现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概念的使用上,不同的规范性(法)文件存在很大的差别。《社区矫正法(送审稿)》中虽然确立了"一个统一、两个结合"的矫正理念,但该理念并没有在该规范文本中得到贯彻,实践中也远未得到落实。为此,立法机关在通过《社区矫正法》时应该采取措施贯彻上述理念,矫正实践中也应该逐步改变重监管轻帮教的倾向。在改进社区矫正立法体系时,软法体系的建设同样应该得到重视。

  • 标签: 社区矫正 矫正理念 规范性(法)文件 软法
  • 简介:以罗马法中的Ius之含义为争议核心的罗马法中是否存在权利概念的问题,肯定说将Ius理解为"权利",但这一论断无法经受语言学上的反训理论和逻辑学上的类比推理的双重考验。经考证,Ius应为"应得"概念,后世"权利"、"义务"概念均由其下位义发展而来。并且,对原始文献的文本分析和伦理学上的研究亦表明,"应得"概念契合于罗马人的正义理念和务实精神。考虑到我国目前将Ius汉译为"权利"的主流做法有其历史成因,且所谓罗马法中的"权利"之表述已成习惯,就Ius之汉译不妨采取一种介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方案,将其在不同语境中所表现出来的含义分别译为"应得"、"权利"和"义务",同时强调对后两种译法在理解上应当保持清醒的历史意识。

  • 标签: 罗马法 权利 应得 Ius
  • 简介:目的解释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其在行政裁判领域中的价值和意义不容忽视。而目前研究很少基于行政法规范这一特定领域加以考量,对目的解释方法在行政裁判实践中的诸多现实问题亦缺乏回应。本文从行政法律文本的实证考察出发,分析其第1条所呈现出的"目的化"趋向,即宏观层面的"目的"特征化趋向明显、中观层面的立法目的向多元化发展、微观层面的目的之阐述更具明确化,在此语境下展开对行政裁判目的解释的地位及其规则的讨论:从行政立法"目的化"对目的解释的影响来看,理论上将促进目的解释方法研究的发展,观念上有利于强化法官目的解释观,实践上有助消解目的解释的司法困惑;在行政裁判中,应赋予目的解释特殊地位,确定其在解释方法上的终极标准性意义;就目的解释的规则而言,要正确处理不同"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确立"显性目的"相对于"隐性目的"的相对优势,促进整体目的与条文目的之互动与融合,并对整体目的与整体目的之间的适用冲突设计解决之法。

  • 标签: 行政裁判 行政法律 目的解释 地位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