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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个结果
  • 简介:实际上真正的股票行家,不管股票涨跌与否,都能赚钱,关键是如何选择股票以及如何操作。自2011年4月19日以来,人们期盼的股票5·19大行情非但没有出现,反而一路走低:从3030点跌到过2600多点,股指跌幅达近16%左右,尤其是中小盘股票跌幅甚至在40%左右,

  • 标签: 股票 行情 股指
  • 简介:源于美国普通法的公司机会准则,具有平衡公司与董事之间利益诉求冲突的功能。为使这一功能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公司法》应当借鉴美国法中的丰富判例与成熟规则,对公司机会认定标准与董事得以合法利用的情形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以增强该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司法裁判的有效开展。

  • 标签: 公司机会 忠实义务 司法裁判
  • 简介:缔约机会损失作为纯经济损失,存在于侵权法、契约法领域。各国通常对其采取承认与限制相结合的保护手段,并表现出不同的立法模式。我国现行立法对此尚无明确规定。鉴于缔约机会损失在侵权责任和契约责任方面的不同表现形式,今后应在侵权法、契约法中分别予以规定。

  • 标签: 缔约机会损失 纯经济损失 信赖利益 合理限制
  • 简介:在现代社会,公司机会对于一个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公司机会除了会被外部人员窃取外,还有可能被公司的内部管理人员篡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篡夺公司机会的行为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因此更需要受到重视。我国《公司法》在2005年规定了公司机会制度,这对于我国的商业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公司机会规则起源于国外,进入我国的时间并不太长,学者目前对它的研究也不是太深入,使得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机会规则的规定还不是太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司机会制度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得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 标签: 公司法 公司机会 篡夺 完善
  • 简介:美国判例法上认定公司机会有三个标准:1.利益或期待标准。2.经营范围标准。3.公平标准。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董事利用公司机会。公司可以就董事篡夺公司机会提起诉讼。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存在不足,应予完善。

  • 标签: 董事 禁止义务 公司机会 公司法 利益标准 经营范围
  • 简介:所谓投资机会均等,是指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主体享有相同的投资权利和待遇.投资机会均等直接涉及到对外国投资的待遇标准.在双边投资条约中,采用的标准主要有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两种.欲使投资者享有均等的投资机会,必须加强并不断完善涉外投资立法,给投资者以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而我国投资机会均等的法律规定明显不足,应加以完善.

  • 标签: 投资机会均等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化惠措施 同工同酬 投资主体
  • 简介:机会丧失理论运用于各种类型的诉讼中,显示出它广泛的适应性,对于受害人之机会利益损害予以填补救济,体现了对矫正正义的坚守。机会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保护客体为特定的"机会利益"。机会成本的损害赔偿通常情况下小于预期损害赔偿的标准,而大于恢复原状所获得的利益,即预期损害赔偿≥机会损害赔偿≥恢复原状损害赔偿。机会权损害赔偿路径为:从确定机会权侵权损害事实出发,通过相关的弹性价值体系的筛选与平衡,最终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进而通过机会权商业化方式,将非财产的机会利益转换为财产利益确定赔偿的数额。未产生现实损害的,要对被侵权人机会权的丧失进行象征性赔偿。

  • 标签: 机会 机会损失 损害赔偿 利益权利化
  • 简介:高考改革作为中国教育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始终围绕着公平与效率。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变化与中国的社会进步、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高考的问题与困境紧密相连。在高考发展和改革的历程中,人们经历了对于"均等与公平"、"配额制与公平"的反复认识过程以及"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长期争论。人们的认识并没有完成,仍处在"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之中。入学机会的公平,始终是中国高等教育最受关注的平等话题,而精英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平等,则已成为大众化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中更为突出的新问题。高考改革应符合促进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应在保证基本公平的同时,适应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后的多样化需求,以公平为目的,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利。

  • 标签: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 机会平等 公平与效率
  • 简介:《中国法律》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创办的一本中英文对照、向海内外法律界人士和投资者、工商业者介轺中国立法、司法、法律服务及其他法律查讯的权威刊物。主要内容:报导中国政治、法律界重大新闻及中国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介绍海外对中国投资、创业、贸易、税务等方面的法律资讯;刊登立法工作者、权威学者对中国最新法律法规的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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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双边市场的理念自提出以来,自身的理论不断完善,具有不同于单边市场的新特征,如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非中性和市场的相互依赖性。这些特征对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如假定垄断者测试法的适用提出挑战。尽管同样是双边市场,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在适用反垄断法时存在不同特点。根据双边市场的类型来界定相关市场是一种比较好的思路。解决反垄断法中双边市场条件下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问题必须应该以双边市场的特性为基础,展开新的思考,同时要考虑不同类型双边市场的特点。

  • 标签: 双边市场 假定垄断者测试法 相关市场
  • 简介:近年来,随着高考命题权的下放,各省市逐步开始自主命题,这一高考"多元化改革"表面上消解了高校录取标准不平等的现象,实则以一种更隐蔽的手段加剧了教育地方保护主义。分省命题制度违背了《宪法》第33条规定的平等原则和第46条保障的公民受教育权,使得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平等现象愈演愈烈。

  • 标签: 分省命题 入学机会 教育公平 宪法原则
  • 简介:侵权法中的生存机会丧失案件在美国法上的发展历史已达150年之久,但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尚属新问题,因此针对美国法的理论发展历程予以剖析并合理借鉴对我国的同类型案件来说意义重大.在赔偿基础层面,美国法上的结论是过失诊疗行为造成的患者避免不利结果或获取更好结果的机会,其依据的是各州《错误死亡法》的规定;在赔偿范围层面,美国法的机会丧失理论最大的贡献是在责任评估方面将损害限定于与过失诊疗行为相适应的部分,在此基础上适用“全有或全无”的传统规则,实质上就达到了“比例式赔偿”的效果,实资参考.基于此,在案例解析的基础上通过功能比较的研究方法,可能提出如何将美国法的历史经验经过合理改造运用于本土化的判决当中.

  • 标签: 美国法 机会丧失 因果关系 赔偿基础 赔偿范围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还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标签: 受教育机会 教育法制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教育权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平等权。我国立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国家应对残疾人参加国家升学考试提供便利条件。但与国外立法或与残疾人教育机会平等权的内涵要求相比,还存在立法不足以及法定权利未能转化为现实权利的问题,应从转变立法理念、细化相关立法、侧重补偿以及强化程序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予以改进。

  • 标签: 残疾人 高等教育 教育机会平等权
  • 简介:公司机会原则的适用主体总体上可以准确地界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不包括监事和独立董事。公司机会的认定取决于是否源于职务便利获取,而不应限定为是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获取。公司机会原则与竞业禁止存在竞合,但是两者又各有不同,不应将二者混淆。公司机会原则与保密义务存在牵连,需要分清。违反公司机会原则,公司享有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特定情形下,公司可以向机会提供的第三人索赔。

  • 标签: 公司机会原则 适用 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
  • 简介:“邮币卡市场有时比疯狂的石头还疯狂”,这是因涉嫌用假电话磁卡诈骗巨款而坐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被告人席上受审的刘克华发自内心的感慨。2008年10月16日,刘克华和他的好友汪某因涉嫌共同实施诈骗,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

  • 标签: 邮币卡市场 疯狂 骗局 诱发 中级法院 电话磁卡
  • 简介:高频交易是资本市场上金融科技迅速发展的产物,是一种采用托管等低延时通信技术,通过高速信息处理,运用多个算法程序实施日内频繁交易的自动交易系统。尽管高频交易具有提供市场流动性、加深市场深度的积极意义,但也存在放大市场波动、为交易而交易且容易导致滥用市场交易优势的操纵行为。比较目前欧美对高频交易的监管实践,幌骗、试单、扰乱交易行为以及滥用市场成为高频交易操纵市场的主要手段。立足于我国现实,对集中于期货市场的高频交易应加强监管,完善透明、及时、公开的市场报价机制,明确涉及高频交易操纵行为的判断指标体系。

  • 标签: 高频交易 操纵市场 幌骗交易 扰乱交易行为
  • 简介:知识产权制度存在'两朵乌云'现象,现有的主流理论均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应定位于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有效规制,以及对交易成本的减少与克服。应当围绕该价值目标对智力成果设定产权制度,合理划定其适用边界,着力对市场机制予以恢复和完善。

  • 标签: 机会主义行为 交易成本 知识产权 合同人 有限理性
  • 简介: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因此,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就成了我们法律工作的头等大事。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立法、立怎样的法也就自然成为法学界的兴奋点。一个主题为"市场经济与立法"的学术研讨会在1995年11月7日至9日于南京大学召开。这是由"香港费彝民新闻基金会"出资设立、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

  • 标签: 市场经济立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司法解释 授权立法 市场经济体制 立法法
  • 简介:我国立法始终重视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证券市场的秩序造成极大的危害,其直接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利。文章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探析,并提出完善我国规制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制度构想。

  • 标签: 证券市场 操纵行为 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