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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个结果
  • 简介:促进中小学治教育建设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中小学治教育仍存在目标不清、制度保障不力等问题。法治教育的目标有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培育法治信仰是法治教育的终极目标。终极目标的抽象性以及青少年认知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决定了开展法治教育亦应有阶段性目标。法治教育可从事理到法理,从生活经验中分析法律背后的道理。法治教育的公共属性要求有国家的宏观动力推动,中央政府作为顶层设计者,理应承担主导中小学治教育制度建设的责任,激励地方政府和学校履行应尽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 标签: 法治信仰 法治教育 动力机制
  •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中小学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法治启蒙的任务,法治教育价值取向的偏差必然会影响法治教育的实施效果。中小学治教育应确立以从'法制'到'法治'转变为主线的价值取向,注重从'法律知识传授'到'法治意识培养';从'消极被动学法'到'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要求'个人守法'到'国家守法'。

  • 标签: 中小学法治教育 价值取向
  • 简介: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因为其英语基础参差不齐,致使他们的英语成绩高低分化非常严重,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策略就是实施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分级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主动、积极地进行英语学习,有利于教师因材施教,最终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这种教学模式还不是很成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于高职院校和专业教师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 标签: 高职院校 英语分级教学 完善对策
  • 简介:我校为全国素负盛誉之唯一比较法律学院,教学方法自日求进步,故特译马斯莱因史丁氏之著作以为参考。马氏曾荣获马斯柏堪博士奖学金,本文为作者向该基金受托人,提出之第一次报告书,其内容系根据作者在职守二年之经验对“比较法”一名词各方面之意义,阐明注释。——译者识。

  • 标签: “比较法” 教学方法 基金受托人 奖学金 报告书 作者
  • 简介: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一)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

  • 标签: 厦门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所有来稿请以下列注释体例为准:一、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每页重新注码,样式为:(1)(2)(3)等。二、直接引用非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间接引用时,应注明“转引自”。三、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请重新作出完整注释。四、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作出完整注释。五、具体的完整注释范例:(一)著作类1.谢晖:《法学范畴矛盾辨思》,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44页。

  • 标签: 厦门大学法律 法律评论 注释体例
  • 简介:一、一般规定1.全文采用脚注,注释序号以阿拉伯数字上标;标题及作者简介信息注以星号上标。2.引用文献的必备要素及一般格式为:“[国籍]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起止页码。”3.所引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编译”“译”“校注”“校订”等责任方式。

  • 标签: 时间 责任 标题 页码 文献 方式
  • 简介:一、一般规定1.全文采用脚注,注释序号以阿拉伯数字上标;标题及作者简介信息注以星号上标。2.引用文献的必备要素及一般格式为:'[国籍]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标题》(版本与卷册),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起止页码。'3.所引文献若为撰著,不必说明责任方式,否则应注明'编''主编''编著''整理''编译''译''校注''校订'等责任方式。

  • 标签: 中山大学 法律评论 陈光中
  • 简介:以比较法教育作为办学方针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史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历来为学界关注。但至今的研究都没有注意到该校在比较法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教员的缺课、学生对教学方式的诟病、比较法课程数量的锐减等,这些现象实际是西方法律教育移植后逐渐本土化过程的反映,也是中央与地方教育自主权博弈的结果。比较法课程重要性的降低,教育部及司法院对法学院发展的限制,兼职教员微薄的薪资,都对比较法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解析东吴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育发生转变的原因,为反思民国法律教育的得失提供了新的视角。

  • 标签: 东吴大学法学院 比较法 英美法 法律教育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目前,刑法学界有不少学者主张确定刑法解释方法之间的位阶关系,以保证解释的有序性,但是这种位阶关系是否能够揭示法条的客观真实含义,得出妥当合理的解释结论,并有助于下列司法实践中疑难案件的解决,尚存在疑问。

  • 标签: 解释方法 刑法 否定论 客观真实 疑难案件 司法实践
  • 简介:一、投稿要求投稿时请作者提供如下信息:(一)内容摘要要求以“内容摘要:”表示,应为论文主要内容的浓缩和提炼,不应使用诸如“本文认为”、“作者认为”等评价性语言,字数在300字以内。(二)关键词要求以“关键词:”表示,应为反映论文最主要、最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一般使用3—5个关键词。

  • 标签: 投稿要求 注释体例 方法学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专业术语
  • 简介:一、投稿要求投稿时请作者提供如下信息:(一)内容摘要要求以“内容摘要:”表示,应为论文主要内容的浓缩和提炼,不应使用诸如“本文认为”、“作者认为”等评价性语言,字数在300字以内。

  • 标签: 投稿要求 注释体例 方法学 内容摘要 评价性 作者
  • 简介:不从原理、方法上对法律修改做出分析,难以对修法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导。价值评价是法律修改的起点与基础,是修法原理与方法的关键内容:一方面,现有法律规范是否应当修改,需要通过评价而获知;另一方面,做出何种类型(方式)的修改,也源于价值评价。法律规范是体现和依据价值关系的语句,制定法的形成、修改离不开立法者(修法者)对价值关系的评价。通过修法者对现有法律规范的价值关系的评价,可以相应地得出不同的修法结论,从而选择恰当的修改类型(方式)。

  • 标签: 修法原理与方法 价值关系 价值评价 修法类型
  • 简介:如果严格按照库恩对'范式'的界定,那么很难说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法教义学''社科法学'路径就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在各自都缺少更多更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前,如果不做细致的学术积累,而过早地落入意义并不大的争论之中,并不会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更积极的影响。在社科法学的一面,还是很有必要将视野放宽,尽量能在国际学术的视野下讲好中国的个案。另外,也要警醒社科法学研究进路所可能产生的一些后果。

  • 标签: 社科法学 法教义学 比较 作品
  • 简介:社会学解释方法着重于对社会效果的预测和社会目的的衡量,可谓法律“进化的棱镜”。由于法院所履行的司法权能存在差异,因此社会学解释方法在司法中的运用表现为值得区分的两个方法层面,即作为普通法律的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与作为宪法解释方法的社会学解释。在内容与性质上,社会学解释方法司法运用的实体理由可厘定为法规范在社会中的新含义、解释结论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实现新的社会福利三种形态。就转型中国的司法治理而言,社会学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案件裁判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操作必须处于必要的界限之内,且应将法律的一致性和可预期性作为可追求的最大社会福利。

  • 标签: 社会学解释方法 司法运用 司法治理 社会福利
  • 简介: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是法律在已受损害这一前提事实获得证明的条件下,绕过法官对基础事实的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法律问题(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给出暂时性结论(推定事实)。证明责任本质上是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当事人承担的败诉风险,是对法律事实中事实问题的解决。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具有相同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在现行法律并未得到体现。本文尝试从基本法学方法论入手,分析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提出“民事推定五步法”,充分运用“民事推定”技术,完成原告请求权事实的证明,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抗辩权基础,最终认定法律事实,据此作出判决。以期明晰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及文书撰写提供指引。

  • 标签: 合同 无权处分 恶意串通 民事推定
  • 简介:利益衡量的司法运用扩展甚或改变了法官的裁判思维及其推理结构。后果主义裁判需要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利益衡量的运用是基于后果评价的司法过程开展实质衡量的必要选择。根据理论上利益衡量的两种知识,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存在两种进路,其中内控于实在法的利益衡量应该成为法官后果评判的操作进路。后果主义裁判通过利益衡量对裁决后果实施评价,是以对不同类型利益的考量和权衡来实现的。就此而言,无论是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比较,还是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制度利益的维护,司法活动所致力于寻求和确认的利益在性质上都应该是决策性利益。

  • 标签: 利益衡量方法 司法运用 后果主义裁判 决策性利益
  • 简介:年初以来,浦北县检察院侦监科采取一周一课的形式,在部门内开设“微课堂”,通过以PPT演讲、小视频导入、黑板讲解等方式,讲授某个罪名的理解、某个案例的定性或者某类案例的办案心得。该科负责人表示,此举目的是希望提升承办人的表达和应变能力,因为“侦监办案没有出庭支持公诉环节”。被吸引至的公诉办案人员则表示,“位置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它让我拥有更阔的视野,受益匪浅。”

  • 标签: 浦北县 课堂 办案人员 公诉环节 应变能力 检察院
  • 简介:不同的地方立法类型对应着不同的抵触类型,进而有着不同的判定标准和方法。执行性立法既可能只构成直接抵触,不构成间接抵触;也可能同时构成直接抵触和间接抵触。但无论何种情形,均需妥善处理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关系。直接抵触的判定需要以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为基石,明晰立法抵触的判定标准。就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而言,国家法律应当视为统一性标准;就权利性规则和职责性规则而言,国家法律可以视为最低限度的标准。判定标准的应用需要一套合理的方法,这一方法的具体步骤为:发现上位法规则、要素比较、对应情形和标准、得出结论。

  • 标签: 执行性立法 直接抵触 间接抵触 判定标准 应用方法
  • 简介:循证矫正源起循证医学,并随着循证实践兴起而逐渐发展。这种源于实践科学的、专业的矫正模式目前已在西方国家司法领域广泛开展,并形成了完备的循证矫正方法体系。我国的循证矫正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开始试点,并得以初步发展,但目前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应积极借鉴西方国家的循证矫正方法,以实现我国循证矫正方法的突破。

  • 标签: 循证矫正 循证矫正方法 循证证据系统 矫正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