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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主的形式包括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两种,直接民主虽然最能体现民主的本质,但是难以体制化,参与民主是直接民主非体制实现的主要形态。参与式预算是指通过举办听证等方式,使公众直接参与预算过程,决定或部分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并对预算执行实施监督。参与式预算改革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公共预算制度的变革潮流,在我国已经出现温岭模式、哈尔滨和无锡模式、闵行模式等参与式预算改革实践。预算听证是听证在公共预算过程的应用,也是公众直接参与预算的主要渠道。在我国,预算听证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中的预算行政听证和预算审批、执行监督中的预算人大听证,应当总结我国既有的预算听证实践与立法,在《预算法》修改中建立预算听证制度,推动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法制化。

  • 标签: 参与民主 参与式预算 预算听证 预算民主 预算法
  • 简介:借鉴于北美的'合作法'理念和实践,法国立法者在其《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中确立了一种新的ADR类型,命名为'参与程序'。参与程序分为两步,即协商程序和寻求判决的程序。前者强调当事人须在律师的辅助下,依据签订的参与程序契约,秉着团队合作的诚信友好理念寻求纠纷的协商解决。后者则是在协商结果达成协议或者协商未果时,方便当事人诉诸法院启动相应程序,或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或就纠纷快速作出裁判。参与程序设立的目的,一方面提供给当事人一种协商解决纠纷的新途径,另一方面希望律师成为ADR发展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协商文化在法国的发展。

  • 标签: 纠纷解决 ADR 合作法 合作程序 参与程序
  • 简介:大家有没有反过来想一想,刚才张老师提到所有的创新所有的知识产权是建立在前人的成果之上。

  • 标签: 社会参与 山寨 知识产权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将原法第159条调整为第192条,并新增了第2款和第4款内容,增加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这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通常被理解为某一领域的专家(鉴定人以外)参与诉讼。

  • 标签: 诉讼问题 “专家” 《刑事诉讼法》 专门知识 诉讼代理人 鉴定人
  • 简介:公民和社会公众参与国家政治,参与法治,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个通则。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我国宪法第2条第3款确认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与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称呼,不只是贴上一个阶级性的标签,也不只是意味着两院及其官员要为了人民、代表人民行使职权,而且还要求其行使司法权力时有公民和社会组织多种方式的参与

  • 标签: 公民 公权利 司法参与
  • 简介:法院作为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必须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适时适度地选择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使罪犯得到及时有效的矫治,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 标签: 法院 社区矫正 非监禁刑
  • 简介:参与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主要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存在积极性不强、参与途径不明确、专业素养不能满足矫正需求等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要做好宣传,完善参与机制,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系统,才能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的发展。

  • 标签: 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 参与途径
  • 简介:环境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其自身的天然优势。但由于我国目前立法不完善,存在主体地位不明,诉讼权利不清的弊端。地方法院、检察院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有益探索,弥补法律缺失的不足,同时也为立法工作提供更多可操作性的实践经验。

  • 标签: 司法实践 专门检察院
  • 简介:教师和学生参与校规制定在西方高校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我国还没有师生参与校规制定的制度保障。校规制定行为具有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双重性质,不论从行政行为还是从立法行为进行考察,师生都应该参与校规制定过程。不仅如此,师生参与校规制定在尊重高校办学规律、尊重教师的政治地位、保护学生权利、协调高校与学生关系、培养学生的民主能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应该通过立法确保师生参与校规制定过程。

  • 标签: 校规制定 师生参与 高校内部管理
  •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不断暴露,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损害各方环境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其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在于环境保护立法公众参与程度低,若要摆脱此困境,必须树立环境立法的民主与法治观念,拓宽环境立法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渠道.

  • 标签: 公众参与 环境立法 环境权
  • 简介:近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天津市律师协会起草立法听证办法草案的消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既是对天津市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借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的机会。谈谈我们对律师参与立法的一些看法和体会。

  • 标签: 天津市律师协会 立法听证 积极参与 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 民主立法
  •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所谓刑事政策评估,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方法,通过考察刑事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刑事政策的效率、效能、效益以及价值等进行检测和评价,以判断刑事政策的效果。在刑事政策评估过程中,政策评估主体构成因素的差异,会对政策评估及其结论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采取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完善政策评估主体,对于政策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来说至关重要。刑事政策评估主体是对政策进行评价分析的实施者,它可以是刑事政策制定者、执行者或政策第三方。据此,可以将刑事政策评估分为自评估和参与式评估两类。自评估是指评估者本身就是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参与式评估则是指由刑事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者以外的第

  • 标签: 刑事政策 政策评估 公众参与 相济 从宽处理 故意杀人
  • 简介:"三个北京"建设是"后奥运"时期北京城市发展的行动指针,志愿服务组织是"三个北京"建设的主体力量。志愿服务组织多种途径参与"后奥运"时期"平安北京"、"法治北京"建设,是实现首都城市治理模式转变与推进志愿服务事业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后奥运”时期 城市依法治理 志愿组织参与
  • 简介:政府的决策直接影响到各项事业的成败、政府的形象。因此,为加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权威性、可行性,律师参与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现就我们在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决策工作实践中的体会,提出拙见,共同探讨。一、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工作的实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领导的决策是一项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也是上层建筑内部的一种活动。马克思在分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时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法律和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上层建筑有政治上层建筑(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和思想上层建筑(社会意识

  • 标签: 政府决策 律师 政府领导 盐城市城区 参与决策 市人民政府
  • 简介:最近,桂林市检察院响应号召,向该市人大法制委递交了《广西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就“司法保护”部分提出包括厘清相关法律概念。关注解除强制措施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及增加教育机构、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教主体等内容。

  • 标签: 地方立法工作 桂林市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修改意见 法律概念
  • 简介:近年来韩国实行陪审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国民参与司法,提升司法民主的正当性,增进国民对司法的信赖。韩国陪审制是混合了英美式陪审团制和法德式参审制因素的一种新型国民参与审判制度。韩国陪审制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既有利于保证普通民众对案件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能够保障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依法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这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标签: 司法民主 陪审制度 国民参与 司法独立
  • 简介:<正>人事诉讼,是指有关人的身份上权利义务关系的诉讼,包括婚姻关系诉讼、亲子关系诉讼、收养关系诉讼等。此概念仅为德国、日本等部分大陆法系国家所使用,英美法国家一般都称为家事诉讼,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人事"与"家事"是有区别的。"人事",主要指婚姻事件、收养事件、亲子事件等与自然人身份相关的特定事件。而"家事"则不限于身份事件,还包括婚姻家庭中继承、家庭财产、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等案件。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者已经开始注意人事诉讼之区别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点,并对我国人事诉讼程序之建构进行了认真探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对于具有公益属性的人事诉讼而言,何者可以作为公益的代言人参与诉讼。对之学界还未达成共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相对于其他机关、团体、个人具有更多的代表公益的优势,因此应当由检察机关承担人事诉讼中公益代表者的角色。本文拟对此做一初步的探讨,以求引起检察机关以及诉讼法学者的重视。

  • 标签: 检察机关 收养关系 婚姻关系 身份关系 家庭暴力 特定事件
  • 简介:我国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尚处于初始阶段,制度架构的不成熟以及强势弱势群体之间的力量失衡,使得公众不能积极有效地参与立法。要解决这一困境,需要从制度方面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并将已制定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最大限度的予以落实。

  • 标签: 公众参与 法治 正当程序 利益博弈 听证
  • 简介: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基于需求膨胀与有限政府的内在紧张,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被认为是各国打破行政垄断、推行公共行政改革的共同选择。但基于国家任务之不完全可授性、公民权利保障之不可克减性以及法律制度供给之非充分性等法理,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并非毫无界限。应当在遵循基本权利保留、适度性原则的基础之上,健全立法保障、恪守行政谦抑、完善社会监督,实现私主体参与行政任务的良好效果。

  • 标签: 私主体 行政任务 公共利益 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