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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入世以后,我国在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方面,不断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相适应.的颁布,完善了我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有关规定,该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采用个案处理,被动认定的原则,这也更多地考虑了现实中具体的情况,也与国际惯例相适应.本文结合我国现行规定及相关国际条约,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做一肤浅的论述.

  • 标签: 驰名商标 商标认定 认定方式 认定标准 认定机构
  • 简介:[案情]2005年12月31日,原告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董建军和安阳市白雪公主乳业有限公司(简称安阳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酸酸乳"商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法院在审理中认定"酸酸乳"为原告的驰名商标。两个被告中,安阳公司自己生产销售酸酸乳饮料,被告董建军是通过合法途径购进该酸酸乳饮料后再进行销售。

  • 标签: 驰名商标认定 中级人民法院 酸乳饮料 不正当竞争行为 误区 法律
  • 简介: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已在我国凸显出其特有的重要性.而对驰名商标的理解却极易引起混乱.其与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公众熟知的商标有着不同的含义.驰名商标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定商标是否驰名.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驰名商标商品、服务的销售区域及销售数额、宣传广告费的支出及范围,驰名商标在既定商品、服务上使用的时间、范围及该商标的注册情况,驰名商标商品产销状况、在同行业的排名情况及驰名商标本身的商业价值等应是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

  • 标签: 驰名商标 标的 数额 知名商标 认定标准 范围
  • 简介:驰名商标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名牌商标。从某种意义而言,拥有驰名商标就意味着获得了竞争的优势,同时也反映出驰名商标的拥有者已先期较别人做了更大的投入。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驰名商标拥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影射和利用驰名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标签: 驰名商标 标的 特别保护 不正当竞争行为 名牌商标 合法权益
  • 简介:<正>修订后的《商标法》将保护对象扩大到未注册驰名商标,但对其保护还远远不够。各国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中扮演了重要的辅助角色。只有这两部法律相辅相成才构成较完整的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救济机制。本文在论述我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未注册驰名商标提供的法律救济的基础上,尝试对其中不足之处略作评议,以抛砖引玉,期待理论和实务上作出更深入的探讨。

  • 标签: 商标保护 未注册商标 法律救济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所有人
  • 简介:驰名商标一般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熟知和信赖,并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商标。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对驰名商标的侵害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侵权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对驰名商标所有权人造成侵害;...

  • 标签: 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巴黎公约》 商标使用 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所有人
  • 简介: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是司法对于驰名商标制度异化现象的回应,其包含“非认不可才认”和“认了有用才认”两层含义。过分严格适用这一原则,可能加剧类似商品认定的随意化和驰名注册商标条款适用逻辑的混乱。当前,驰名商标制度异化现象已经逐渐式微,新《商标法》也已经明确禁止“驰名商标”字样的商业使用。在此情形下,对于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的适用应有所限制。节约司法资源应成为这一原则适用的主要考量方面。

  • 标签: 驰名商标 按需认定 限制 节约司法资源
  • 简介:<正>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也称"名牌商标"、"著名商标"、"公众熟知商标"等,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通常经过其创立者数年甚至数代人的努力(如我国的同仁堂商标),才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它的价值甚至超过其有形资产。一般来说,驰名商标代表优异的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消费者心中有卓越的信誉。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创造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普通商标的企业,如通用、微软等企业可谓富可敌国。尽管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素有争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驰名商标和其他竞争者的商标商标注册和使用上出现矛盾的时候,法律的天平明显倾向于驰名商标一边"。各国都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的保护,为驰名商标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必

  • 标签: 法律保护体系 商标保护 消费者权益 企业名称 域名注册 制止不正当竞争
  • 简介:审判实践自2001年起,各地法院陆续在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法理,联系审判实务,笔者对该类案件的审判总结如下:

  • 标签: 纠纷案件 商标侵权 审理 保护 审判实践 法律规定
  • 简介:有观点认为,当在先著作权与在后商标权发生冲突时,如适用著作权侵权判断的通常思路和标准,而不予特别考量,则无异于赋予相关在先作品"超级驰名商标"的地位——使其无需知名度,即可阻却相同、近似的标识在任何类别上的注册或者宣告其无效,且几乎不受地域限制。持此种观点者往往以"超级驰名商标"冲击了商标法的基本制度为由,主张在处理在先著作权和在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时,采取特殊的著作权侵权判断标准,甚至不向专为商标设计的标识提供著作权保护。笔者认为,"超级驰名商标"概念产生的原因在于裁判者在保护在先著作权还是袒护在后商标权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摇摆不定,忽视了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性质差异,用商标权的保护逻辑去衡量著作权的保护结果。事实上,遵循一般著作权侵权判断的通常思路和标准去保护在先著作权,对商标法律制度的冲击十分有限,"超级驰名商标"其实名不符实。故应为在先作品去妖魔化,在理解权利冲突的解决不可能两全其美的基础上,坚持以保护在先著作权为核心,回到著作权法去保护在先著作权。

  • 标签: 权利冲突 在先著作权 在后商标权 超级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32条
  • 简介:驰名商标制度从在我国《商标法》中诞生之日起就被畸形化利用,其在畸形化的发展中,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给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驰名商标制度多年来为学界所诟病,为驰名商标正名的呼声终于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中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但是这次《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制度的修改还不够彻底,驰名商标制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 标签: 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三次修改 驰名商标认定 驰名商标保护
  • 简介:我国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任何一份判决文书都是非常可贵的司法经验,有必要在形成"案例类群"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归类、比较和分析,实现从对个别案例就事论事的分析逐步过渡到对案例类群的整合研究。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有必要明确其保护的对象和功能是什么?它首先要解决一个前提问题:具有什么样"品质"的商标足以获得更为特殊的"可保护性";同时要厘清,在何种情况下,驰名商标应该受到保护?认定驰名商标的判断要素非常之多,不同个案中,这些要素的具体运用千差万别,不存在一致的模式;归类总结这些要素的具体运用,意义重大。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必须严守以下规则:必要规则——无权利外观之冲突,则无认定之必要;审慎规则——无确切的把握,优先考虑可替代的方式;衡平规则——多元利益应得到综合考量;严格程序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3号文)未能真正总结司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存在众多的缺陷。

  • 标签: 驰名商标 司法认定 类型化研究
  •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商标作为商品竞争的重要工具,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犯罪分子为牟取巨额利润,商标犯罪愈演愈烈,且具有智能化、复杂化、隐蔽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特点.在实践中,往往与商标民事侵权行为纠缠不清.容易混淆,有必要依据法律的规定,从理论与实践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 标签: 商标犯罪 商标侵权 非罪 民事侵权行为 社会危害性 犯罪分子
  • 简介:2016年2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一条初审公告掀起了知识产权领域的议论狂潮,根据该公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为我国首例拟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那么,什么是声音商标?注册声音商标应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又将受到何种保护?

  • 标签: 商标 声音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成员 国家工商总局 知识产权
  • 简介: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吃的“王致和”臭豆腐产自德国、喝的五粮液来自韩国、打着正宗赖汤圆的包装上标着“MadeinJapan”(日本制造)……你会是什么感觉?这样的假设并非耸人听闻。近期,国内知名老字号商标连连爆出在海外遭遇抢注.而按照国际贸易规则,抢注者可以打上我们的商标行销全世界。

  • 标签: 商标抢注 全世界 中国名牌 正视 国际贸易规则 日本制造
  • 简介:<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

  • 标签: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 商标局 管理规则 《商标法》
  • 简介:所谓商标,俗称是指此类商标之所以具有识别性或者与特定的经营者建立起联系,并不是特定经营者对商标的使用行为,而是基于社会公众的使用行为。例如“索爱”并不是索尼爱立信公司使用的商标,但其却基于公众的不断使用而指向了索尼爱立信公司。

  • 标签: 社会公众 商标 标的 索尼爱立信公司 证伪 经营者
  • 简介:为了符合加入WTO对我国法制的要求,以及与TRIPS协议的规定相一致,我国《商标法》修正案于2001年10月27日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1年12月1日生效适用。这次《商标法》的修改,主要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对WTO成员国的要求,结合我国商标执法司法实践,就我国原《商标法》中的有关规定过于原

  • 标签: 《商标法》 TRIPS协议 商标法制 商标执法 修正案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