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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利益矛盾矛盾关系是宇宙一切关系中最主要的和起主要作用的关系,在利益关系中也不例外,利益矛盾决定并影响着利益关系的一切具体形式.从广义上说,利益矛盾既指利益的外部矛盾,也指利益的内部矛盾.

  • 标签: 利益关系 扩大再生产 外部 社会生产 生产发展 需求
  • 简介:马岭在《法律科学》2009年第5期栽文《利益不是权利——从我国宪法第51条说起》认为,我国宪法第51条包含了公民行使权利时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个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二是个人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宪法关于“利益”与“权利”的区分对宪法理论和完政实践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利益”与“权利”的区别。权利的本质是一种选择,包括利益、如何处置自己利益的意志以及与利益关系不太密切的自由。

  • 标签: 利益关系 个人权利 宪法理论 《法律科学》 “权利” 第51条
  • 简介:冬冬的敲门声响得急。‘谁呀?’她翻过身,困倦地打着哈欠,懒洋洋地问。‘出事了!’门外一个男人说。‘谁出事了?’‘你丈夫!’‘你等等,我穿好衣服就开门。’她打开门,是张陌生的面孔立在门口。‘你是谁?从哪儿得知我丈夫出事的?’‘能让我进来说吗?’进到客厅,陌生人一骨碌坐到沙发上:‘我是特意向你推销一种最新科技产品的。’‘你故意说我丈夫出事,骗我开门?’她生气地说。推销员惭愧地低着头嗫嚅道:‘真,真对不起!’‘你推销什么东西?’‘是微型录放机!’推销员边说边从贴身的内衣兜里掏出几只大的像火柴盒、小的如衣扣子

  • 标签: 推销员 保险 丈夫 录放机 科技产品 陌生人
  • 简介:进一步从理论上,进而在实践上解决好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贯彻执行党中央所要求的把理想信念作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理论宣传工作的信任度和思想修养的自觉性,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十分必要的。而这项工作,又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不可或缺的。

  • 标签: 群体利益 个体利益 社会主义教育 辩证 理论宣传工作 从实际出发
  • 简介: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公共利益在政府活动中占主导地位,具有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之间又存在潜在的矛盾性。为了促进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兼容发展,首先应承认并尊重合理的政府利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其次,从法律上进行规范,有效遏制政府自利行为的恶性膨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此外,还须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采用伦理规范与制度约束有机结合,制约行政人员。

  • 标签: 公共利益 政府利益 内在一致性 潜在矛盾性 兼容发展机制
  • 简介:余宜斌在2009年第5期《党政干部论坛》发表文章认为,“党的利益”问题,应当是指我们党的根本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是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的根本性因素,是可以确保我们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历史环境中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可以有效防范我们党在过去八十多年风雨历程中的错误路线的制度性因素,这种制度性因素就是党内民主。

  • 标签: 党的利益 制度性因素 界定 历史环境 党政干部 党内民主
  • 简介:<正>一位潜心研究中国农村社会问题的著名学者陆学艺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中国,工人有工会,学生有学生会,而农民却没有农会,那么农民的利益谁来保护呢?在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中国,保护农民利益不是一个头等重要的大问题。由于农民占中国总人口的绝对优势的基本构成的现状,所以它决定了保护农民利益既是我们党制定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稳定中国的社会基础。

  • 标签: 农民利益 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措施 经济纠纷案 养殖户 形象资源
  • 简介:<正>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句朴素无华的话语,既蕴涵着深刻的道理,也充满着诚挚的亲民之情,给人们以强烈的震憾力。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要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进一步认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厚意蕴,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 标签: 群众利益 中国共产党 “三个代表” 作风建设 劳动就业机制 扶贫增收机制
  •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学习这一讲话精神,使我想到了我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观点,一贯坚持的工作作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这种群众观点、工作作风,我们必须一以贯之.

  • 标签: 群众利益无小事
  • 简介:<正>党内个人利益和党的整体利益的矛盾,并不是现在才产生的新问题。然而,在党作为执政党之后这一矛盾有了新的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矛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党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重要内容,对于端正党风,促进党的建设日具重要,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 标签: 整体利益 个人利益 新的历史条件 新时期 非对抗性矛盾 权谋
  • 简介:第一种,也是最坏的一种,海森伯此行担当着类似间谍和说客的角色。间谍是因为他想通过玻尔,打探英美国家原子弹研制情况,从玻尔处得到一切可用的情报。说客,他想说动玻尔往德国,帮助他一起研制原子弹。

  • 标签: 国家利益 原子弹研制 英美国家 海森伯 玻尔 间谍
  • 简介:本文从利益重合与利益冲突的两个层面来分别考察其各自在政策执行中所起的作用,并以此揭示了政策执行滞变问题的主要发生机理和关键解决路径.

  • 标签: 利益重合 利益冲突 政策执行滞变
  • 简介:近几年中,敢于不畏艰难提起公益诉讼的,多是像郝劲松、喻山澜、李刚一样仅有法律正义为凭的个体。从2005年5月份创办的“中国公益诉讼网”收集了近十年国内发生的公益诉讼案例可以看出,其实每年都会冒出若干案例和个人,但后续进展大都不了了之。以一己之力维护公益,能坚持多久?个人显然是难以担当重任,将来公益诉讼的希望究竟会落到谁的身上?我们期待作为建立法治社会重要基础的公益诉讼制度能尽快得到完善。

  • 标签: 公益诉讼 中国 公众利益 法治建设 民事诉讼法
  • 简介:他,外表魁梧健硕,说话铿锵有力,谈起塑料模具这个加工配套行业更是滔滔不绝;凭着勤劳、诚信,他一次又一次赢得同行的肯定和赞誉,也得到世界500强公司(如日本松下等)的认可。他就是上海亚虹塑料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亚明,奉贤区第三、四届人大代表。

  • 标签: 社会责任 企业利益 世界500强公司 右手 左手 塑料模具
  • 简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存在会影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行业的信誉。西方各国律师制度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而我国的相关规定不足,在实践中缺乏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因此应进行完善。

  • 标签: 执业利益冲突 认定和规避 完善
  • 简介:中国农民问题历来是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它仍然是根本问题。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维护农民利益,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这是政治上正确对待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问题。”因此,科学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农民利益问题,是国家根本利益所在。一、保护农民利益的极端重要性全国十二亿人口,九亿是农民。从我国人口的这种构成可以看出,保护农民利益对于国家稳定发展举足轻重,调动农民积极性与人民共和国繁荣富强息息相关。保护农民利益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1、保护农民利益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国家,中国的稳定基础是农村稳定。在任何时代,国家的繁荣、稳定和发展都与农民利益有关。当农民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催毁一个王朝,当农民利益受到保护时,各个阶级阶层包括农民在内都可以安居乐业,一个朝代就会欣欣向荣。一个执政党,如果看不到农民的力量,不照顾广大农民的利益,必将被农民所抛弃;相反如果能充分维护农民的利益,那么就会...

  • 标签: 保护农民 农民利益 利益思考
  • 简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新世纪新阶段现实出发,提出的重要治国目标、治国方略和治国机制。这一重大现实命题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优化和提升为包含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面对这样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社会科学工作者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视界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看来,我们所生活和所建设的社会无疑是由众多社会成员个体、组织、团体、群体、阶层、阶级等单元或要素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或有机体,这其中利益博弈是各类要素或单元之间的基本作用机制,利益关系是其基础性的关系,利益结构是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的深层结构,构成社会和政治运行的内在动力。本专栏的五位作者从政治学角度对社会利益关系与和谐社会建设之间深层次的关联进行学术层面的探讨,得出了比较期鲜和富有启发性的结论。

  • 标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社会利益关系 社会建设 结构变迁 和谐 社会科学工作者
  • 简介:1.产品责任保险案例①因汽车无“前倾保护装置”而受伤。案情:昭和42(1967)年4月8日上午7时30分,某K乘某S驾驶的汽车外出,此车系M工厂制造,为某S所有。某K坐于该车后排座位。途中,某S急刹车,某K身体猛然前倾,由于该车前排助手席椅背无“前倾保护装置”,某K当时手撑椅背以减冲力,但其脸部仍撞在车内前方,造成面部挫伤,颈椎活动障碍等伤害,留下外伤性头颈疼痛症、中枢神经平衡障碍、听力障碍及轻度左眼球移动障碍等后遗症。判决:制造汽车时,汽车制造者负有义务造出安全性能好的汽车,以避免一切可能预见的危险。人坐于汽车后排座位,行进中必采手扶前排助手席椅背的姿势。这也是应当预见的。

  • 标签: 责任保险 排座位 保护装置 颈椎活动 负有义务 疼痛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