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问题已成为理论界和实际经济工作者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将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加以综述以供参考。一、什么是“民营经济”?究竟如何理解“民营经济”这个概念?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存在着不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民营”本质内容是“私营”。提出“民营”这个概念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掩盖“私营”的本质,因此,必须明确肯定“民营经济”的实质内容就是“私营经济”。第二种观点认为,“民营”的本质规定是“营”、执行主体是“民”,其内涵并不特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而仅仅是一种与资产经营有关的经济形式。“民营”与“私有”之间没有必然一致的关系。“民营”是一个比“私营”的涵义更宽泛的概念。无论是“国有民营”还是“民有民营”都属于民营的组成部分。前者与己经实行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的企业形式有关,后者包括个体、私营、合作、集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
简介: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跨界环境问题本身的属性出发,探究合作模式的选择与合作成效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总结了科层、契约和网络三种元治理机制的特点后,本文提出了以这三种元机制以不同比例融合而形成以各自为主导型的合作治理模式。在比较分析了国内发生的三个代表性案例后,论文认为跨界环境治理成效与合作治理模式的选择有关。对政府而言,如果追求可持续性治理,契约主导型合作治理模式的成效优于其他两种模式。当要解决迫切的跨界污染问题时,科层主导型合作治理模式成效优于其它两种模式。论文的终极观点认为治理者要从合作治理本身的机制和公共问题本身的属性出发,研究在应对特定属性的公共问题时如何选择最有效的治理模式。本文的局限在于案例材料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案例的分析可能会出现认识片面的潜在问题,而且提炼的模式也需要在实践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