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乌·金德霍伊泽尔(UrsKindhauser)教授,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1982—1987年间分别出任联邦高等法院刑事审判庭大法官职务和联邦高等检察院独立检察官职务,1987年任弗莱堡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1992年任罗斯托克法学院首席院长。自1995年起任波恩大学刑事法学研究所所长,现为波恩大学法律—国家学学院的首席院长,兼任刑事诉讼法学所、法哲学所所长。自1980年以来先后以德文、法文、西班牙文、英文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学术专著1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故意行为——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探究刑法当中对行为的理解》和学术论文《安全刑法:风险社会的刑法危险》产生重大影响,预见性地提出社会的危险因素是人类自身,并且提出要对恐怖主义实施提前预防。他的著述在关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产生巨大影响。2005年3月18日,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薛晓源先生与波恩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国良先生联合采访了乌·金德霍伊泽尔教授,宾主进行了3个多小时的学术对话,现将录音整理发表,以飨读者。教授您好,很高兴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在法治时代如何规避和化解危险与风险。我们知道1986年前苏联爆发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举世震惊;同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教授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近他又提出全球风险社会理论,引起了学术界巨大的反响。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在一个法治普适的时代,作为一个著名的法学家,从法学的角度您是如何理解风险与危险的?
简介:<正>矛盾分析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核心,是我们认识事物的最有效的手段。今天,我们党领导十亿人民正在全面改革经济体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了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我们应当在更广的角度上、更大的深度上和更高的精度上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并解决改革中的各种矛盾。根据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毛泽东思想的对立统一学说,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可以认为:要系统地运用矛盾分析法,“五定”分析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所谓“五定分析”,就是定性分析、定位分析、定点分析、定量分析、定势分析。为了使“五定”分析成为矛盾分析法的组成部分,必须把对立统一的精神实质贯穿到“五定”分析中去,
简介:首先从马克思企业和工资市场定位理论出发,构建社会总消费需求模型。然后在马克思社会再生产两大部类平衡理论的基础上,构建消费对生产资料需求或投资需求的传递效应模型;并建立投资的倍加效应模型和投资的周期与增长统一模型,建立社会投资需求模型。最后,由社会消费需求模型和社会投资需求模型,建立社会总需求模型;由此可以说明国民收入决定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在此基础上,从马克思价值、价格和货币理论出发,构建价格总水平上涨(inflation)模型。所有这些模型构成了一个系统的宏观经济模型,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研究和决策的数理分析基础,推进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