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使得社会逐渐迈入信息化社会,大众传媒的多元化、密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和全社会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使得犯罪嫌疑人了解、掌握侦查手段和反侦查信息的途径日益多样化,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反侦查能力也得以强化。传统的形态痕迹和实物证据在现场的遗留率不断下降,现场获取痕迹物证越来越困难,单一地利用传统侦查模式和方法在侦破案件方面逐渐变得乏力。大数据的崛起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是现代侦查机制得以进化的契机,在重视传统侦查模式和方法的基础上,逐渐向数据化侦查、信息化侦查靠拢,注重大数据的应用以及规避大数据自身隐患问题成为当下侦查机制转型的方向。
简介:摘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明作用越来越突出。电子证据是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借助信息技术或信息设备形成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数据及其派生物,其存储方式和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的取证方法只能收集表现形式简单的电子证据,而对于复杂的电子证据则无法应对,复杂的电子证据取证应区分类别进行,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有不同的取证方法。
简介:摘要近年来,在我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刑事简易程序已然成为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相较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快速是刑事简易程序最为显著的特点,其在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成本等方面具有普通程序无法比拟的优点,因此,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青睐。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刑事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刑事案件不断增多,为提高诉讼效率,解决“讼累”问题,刑事简易程序应运而生,其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发展进程。本文旨在从刑事简易程序的基本价值;域外主要法治国家的刑事简易程序;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具体设想等几方面来浅析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