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水体沉积物是水生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沉积物污染将影响整个水生生态系统,因此有必要构建科学全面的水体沉积物质量评价方法,为环境污染修复与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已有文献报道了多种沉积物质量评价方法。其中,证据权重法通过对不同的证据进行测定与整合,弥补了传统评价方法的不足,可以对沉积物质量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本文对证据权重法中化学分析、生物毒性和底栖生物群落结构3种证据的测量方法、赋权方法、证据整合与信息解译方法进行了系统评述,并以淡水河为例介绍了用多目标决策理想点法(TOPSIS)整合数据进行沉积物质量综合评价的方法。
简介:测定并计算了太谷农村蜂窝煤和薪柴两种燃料颗粒物、CO、CH4和多环芳烃排放因子,其中多环芳烃包括16种美国环保局优控化合物、12种非优控母体多环芳烃、12种硝基多环芳烃和4种含氧多环芳烃。蜂窝煤4类多环芳烃化合物的排放因子分别为3.56±5.42、0.73±0.099、0.22±0.48和0.36±0.62mg·kg-1,薪柴为62.6±41.3、20.4±3.61、4.44±6.18和0.84±1.00mg·kg-1。薪柴大多数污染物排放因子高于蜂窝煤,但蜂窝煤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变异则高于薪柴。蜂窝煤和薪柴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成分谱有显著差异,除菲、荧蒽和苯并(b)荧蒽为共同优势排放物外,萘、芴、屈和苯并(k)荧蒽为蜂窝煤的特征排放物,芘、环戊烯(c,d)芘和苯并[a]蒽为薪柴的特征排放物。3-硝基荧蒽与3-硝基菲和2-硝基萘分别是蜂窝煤与薪柴排放的主要硝基多环芳烃。母体多环芳烃排放因子的气固比主要受分子量(挥发性)影响,衍生多环芳烃则与取代基的性质有关。蜂窝煤燃烧前期母体多环芳烃的排放因子显著高于后期,两个阶段的总排放因子分别为9.52±12.3和2.54±2.42mg·kg-1,衍生多环芳烃在两个阶段的差别小于母体多环芳烃。